生平
昆明督辦
張維翰畢業自公立雲南法政學堂。1908年(
光緒34年)入
陸軍第十九鎮第37協擔任隨營學堂教師兼司令部秘書。
昆明重九起義時,張維翰參加革命派。
1912年(民國元年),張維翰加入
中國國民黨,此後為滇系領導人
唐繼堯的部下。以後,歷任雲南省行政公署總務科科長、黑
鹽井區鹽務督煎總辦兼
鹽興縣知事、
箇舊縣知事。1915年(民國4年)12月
護國戰爭爆發,張維翰參加
護國軍,同
袁世凱支持的廣東將軍
龍濟光軍交戰,張維翰負重傷。後護國軍勝利,張維翰傷愈。1916年(民國5年)7月,入
四川,被
蔡鍔任命為四川
督軍公署秘書長。翌年秋,返回雲南。
1918年(民國7年)冬,張維翰奉唐繼堯派遣,出席
廣州軍政府召開的地方行政會議。不久,張維翰赴日本,入東京
帝國大學學習東京市政及地方行政。1922年(民國11年)3月,回到雲南省,被任命為
蒙自道尹,準備開始實施
昆明市市政建設。同年8月,設定昆明市,張維翰任第一任昆明市政公所督辦。任職期間,張維翰3度赴日本,考察了東京市的
關東大地震恢復狀況及日本全國都市行政狀況。
脫離滇系
1927年(民國16年)2月,唐繼堯被支持
國民政府的部下
龍雲等四位
鎮守使發動兵變推翻。1928年1月,龍雲任雲南省政府主席,成立雲南省政府。張維翰被龍雲繼續任用,擔任雲南省政府委員兼
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駐雲南交涉員。同年末,參加在
南京召開的有關
越南的中法條約改訂會議。1929年(民國18年)12月,張維翰任雲南省政府民政廳廳長。由於張維翰作為唐繼堯舊政權的幹部受到龍雲重用,張維翰被
盧漢等
滇軍將領嫌惡。
1930年(民國19年)3月,盧漢等滇軍4位師長針對龍雲發動兵變之際,
孫渡(時任
參謀長)及張維翰被盧漢等人當作“
清君側”的肅清目標。但兵變最終失敗,張維翰保住了
民政廳長的地位。但是,張維翰因該事件而對政務產生厭倦。結果,1931年(民國21年)8月辭去民政廳長職務。此後張維翰脫離滇系,轉到國民政府中央任職。
任職中央
1932年10月,張維翰被任命為立法院
立法委員。1932年(民國21年)5月兼任
立法院秘書長(任至1933年1月)。1939年(民國28年)6月,剛在5月當上內政部長的滇系元老
周鐘岳起用張維翰為內政部政務次長。1944年(民國33年)11月,
張厲生接任內政部長,張維翰留任政務次長。
1946年(民國35年)1月,張維翰調任
監察院雲貴監察區監察使。翌年,當選行憲
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民國38年)4月,隨著
監察院監察區改組,張維翰改任川康區監察委員行署委員,但實際未就任。此後,張維翰逃往
香港,香港新亞書院在充當文史教員。
晩年
1950年(民國39年),張維翰來到台灣。此後,歷任
中國國民黨中央風紀股長會委員、政策委員會委員、中央評議委員。1965年(民國54年),升任監察院副院長。1972年(民國61年)5月至1973年3月,代理監察院院長。在學術方面,1968年(民國57年)任中華學術院詩學研究所所長,此後歷任中國傳統詩學會名譽理事長、
詩經研究會名譽理事長、中國孔孟學會監事、
船山學會監事。張維翰善於作詩、書法,晩年研究
佛學。
1979年(民國68年)9月1日,張維翰在台灣病逝。享年94歲。
著作
《都市計畫》
《法制要論》
《地方自治實務》
《田園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