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張家界市委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張發〔2010〕3號和《中共張家界市委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於張家界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張委〔2010〕8號),設立張家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單位屬性:事業單位
  • 所屬地區:張家界市
  • 郵政編碼:427000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分工,地圖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研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協助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和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根據國家、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及考核評估工作,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
(三)組織制定和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推廣服務的總體規劃,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開展好轄區內的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認真執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四)制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黨政領導幹部的人口理論學習。
(六)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落實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負責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利益導向制度的執行、審查和監督。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團體和社會團體工作。
(九)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切實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度,認真抓好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人物,擬評先評優的單位或個人,行政事業單位新錄用、招聘人員,擬提拔任用的副科級以上幹部計畫生育審核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督查督辦、社會治安和計畫生育工作,協助委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二)法制科。
組織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政策諮詢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和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三)統計信息科。
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工作規範;參與全市人口各項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發布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公報;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方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專項調查和考核評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中、長期人口發展戰略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聯繫市人口學會的有關工作。
(四)科學技術科。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治理;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出生缺陷一級預防、藥具和避孕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制度;對計畫生育技術、出生缺陷一級預防、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訂生殖保健服務規劃和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生缺陷干預二、三級預防工作;組織全市病殘兒童醫學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後遺症的鑑定,指導優生優育遺傳工作。
(五)財務資產管理科。
編制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審計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財務工作;組織協調安排本級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和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資金;對社會扶養費徵收、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六)利益導向科。
貫徹執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建立工作機制;負責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等利益導向制度的執行、審查、監督、協調等工作;組織落實和督查《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等工作;負責落實和督查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扶助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各類獎勵優惠政策諮詢和解釋工作。
(七)人事科。
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公務員業務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計畫生育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考試和評審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全市性表彰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工作人員榮譽證書初審、發放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及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機關後勤服務財政撥款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張家界市計畫生育協會,由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代管。設2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項目管理科。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會長1名(兼),常務副會長1名(正處級,兼),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2名。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分工

彭 沖 :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市人口計生委全面工作
負責省、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人口控制目標和工作任務的執行、落實,機關財務管理、行政成本控制、公務接待、利益導向、計畫生育部門綜合治理、績效評估、隊伍建設等方面工作。
分管財務資產管理科、利益導向科、人事科。聯繫慈利縣。
萬 紅:副主任
協助主任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指導、計畫生育藥具發放、計生藥械市場整治、病殘兒醫學鑑定、優生遺傳檢測、節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及救助治療等方面工作。
分管科學技術科、藥具站、技術指導站。
蘇 振:黨組成員、駐委紀檢組長
協助主任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及作風建設、“陽光計生”、機關事務管理、為民辦實事、機關創建、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計生法規政策宣傳教育、依法行政、打擊“兩非”、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機關建設扶貧、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辦公室、法制科、宣傳站。聯繫武陵源區。
程家鳳:副調研員
協助主任工作。具體負責隊伍建設、績效評估、機關黨支部建設等方面工作。 主持人事科工作。
閆光明:副調研員
協助主任工作。負責統計信息、調查評估、流動人口管理、人口學會等方面工作。 分管統計信息科、流管辦。主持統計信息科工作。聯繫桑植縣

地圖信息

地址:子午路4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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