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港市衛生局
- 行政區域:張家港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直屬單位
領導分工
地理位置
機構設定
綜合科室
1.辦公室
綜合協調衛生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檔案、電訊的運轉和管理;負責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保衛及其它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綜合協調醫藥衛生體制、機制改革等巨觀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宣傳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2.組織人事科
負責擬訂全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市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考試考核等工作;負責承辦局機關和市屬單位幹部職工因公出國(境)手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基層單位幹部培養、選拔和管理;管理局機關幹部和市屬單位幹部人事檔案,指導基層單位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獎懲工作;負責統戰、離退休人員管理、關心下一代等工作;負責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指導市屬單位黨建工作。
3.衛生法制與行政許可服務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範;組織協調衛生管理規定的起草、送審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的組織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承擔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普法教育;負責市衛生局行政許可事項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行政服務事項的專家論證和聽證工作;參與涉及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
4.規劃財務科
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衛生事業經費預決算,協調落實衛生事業經費保障;負責衛生系統重大建設項目經費的追蹤管理和衛生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擬訂並監督實施衛生財務規章;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協同有關部門指導並督促檢查全市衛生收費管理;協助做好全市醫療衛生單位財務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全市衛生經濟的統計工作;指導基層單位加強資產管理;指導全市衛生基本建設,監管市屬單位國有資產運行;負責衛生局機關會計核算、財務收支管理;負責衛生系統對口扶貧工作。
業務科室
1.醫政科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設定、監管和醫務人員的執業資格準入;負責醫療機構的質量評估和執業管理;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的準入與管理;負責全市醫療、護理、采供血、臨床藥學、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許可權內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糾紛,承辦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有關行政委託事務;做好重大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的醫療救護;組織協調各類法定體檢;負責全市無償獻血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傷殘鑑定、司法鑑定;貫徹國家中醫藥工作方針政策,指導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中醫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負責藥械採購、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打擊非法行醫組織工作;負責醫療廣告監管;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2.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科
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依法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實施全市衛生監督工作計畫,實施衛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依法開展衛生監督層級督查;負責全市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公共場所、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等執法監督工作;協助做好衛生創建等相關工作。
3.疾病控制與社區衛生科(應急辦公室)
擬訂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建設,實施疾病預防控制績效考核;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擬訂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疾病預防控制、婦幼衛生和精神衛生工作規劃和措施,負責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精神衛生工作的指導、考核;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負責擬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有關方案,擬訂基本藥物使用和管理流程,督查基本藥物制度各項規定的落實;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市政府愛滋病、結核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組織擬訂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經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4.幹部保健科
貫徹執行市幹部保健委員會有關幹部醫療保健工作的指導意見、指示和決定;做好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配合市幹部保健委員會做好乾部年度健康體檢,落實現職領導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及搶救會診工作,建立完善幹部健康體檢檔案;負責全市幹部保健部門的業務指導、聯繫和組織考核工作,並定期組織交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幹部保健任務。
紀監察室
內設科室
2.科教科
負責擬訂衛生科技與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衛生科技攻關和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審核管理,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和科普工作;負責擬訂醫學重點專科建設發展規劃,指導重點專科建設與管理;負責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管理工作;負責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