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建陽市委、建陽市人民政府關於
建陽市人民
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潭委[2011]綜字51號),保留建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建陽市發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發展和改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職能
一、建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劃入職能
將原糧食局職責劃入建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二、建陽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建陽市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戰略方針和政策;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承擔統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跟蹤分析和預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社會保持持續較快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四)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研究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審核(含核准、備案)負責重大建設項目後評價的管理與協調;指導政策性貸款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監督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工。
(五)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負責全市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參與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研究制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級部分重要商品,戰略物資的儲備;參與研究制定交通運輸、能源保障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組織實施項目成果轉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項目成果轉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六)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協調規劃實施並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牽頭研究提出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區域開發等規劃和政策。
(七)按規定負責審批、審核利用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參與全市對外招商項目推介,參與全市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與監測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資本市場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推進全市資本市場建設和發展,協調解決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企業直接融資。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環境保護、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及政策措施;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項目建設。
(十)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全市性、區域性價格政策和價格法規實施細則;依法負責價格評估機構、價格評估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涉案物品價格鑑定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中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依法受理各種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行政複議申請;組織開展商品、服務價格和各種收費的明碼標價工作;指導民眾價格監督,組織開展價格和收費的社會監督工作。
(十二)擬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並負責組織實施;監測、預警、調控市場價格,分析價格形勢;負責協調部門之間、行業之間、區域之間的價格爭議和價格銜接;引導和規範經營者的自主定價行為;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和徵收工作;按照全省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和成本監審目錄實施價格管理、聽證和監審;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制定、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協同有關部門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糧食流通、儲備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貫徹實施。研究提出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中央、省級儲備糧(代儲)及市本級儲備糧的監督管理。
(十四)研究提出市本級儲備糧布局、品種結構、年度輪換計畫及應急動用的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央和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申報的組織與協調;負責全市軍糧供應和管理。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全市糧食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儲備糧食訂單、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的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用糧購銷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建陽市發展和改革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擬定機關有關工作制度並監督檢查、實施;起草機關有關檔案、簡報、紀要和工作總結;負責會務、文書處理、政務信息、信息辦公自動化、信訪、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綜治、計畫生育、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內部審計、資產、房產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股
組織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分析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及全市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提出對策建議;開展全市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調控的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負責重要檔案和綜合性報告的起草。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研究提出推進全市城鎮化的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及重要設施建設意見;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推進區域經濟協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對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等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扶持規劃、政策和有關項目,組織相關方面向中央及省上申報以工代賑建設等投資項目;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上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及政策措施,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項目建設;組織相關領域及項目的申報。
組織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銜接平衡建築業、房地產業和城市基礎設施專項發展規劃;負責爭取以及安排政法系統、黨校、老年活動中心、技術監督、城建環保等重大項目的投資資金補助。
(三)產業發展股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制定本市貫徹意見;研究提出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參與協調本市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跨縣域、跨部門、跨行業以及需要市里綜合平衡的重大產業布局和重點區域產業發展;銜接全市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平衡,研究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專項規劃;按管理許可權審核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前期工作。
(四)項目基建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上及全市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全市能源、交通基礎產業的行業規劃與行業政策;監測、預測、分析全市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的發展建設狀況;研究提出能源、交通等在中型基礎項目的前期工作計畫和發展布局;協調負責審查上報能源、交通基礎產業建設項目,協調、服務好能源、交通重點項目建設。
負責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目標,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研究“農業、農民、農村”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及時預警並提出調控措施和政策建議;統籌或銜接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行業的發展規劃,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行業的建設項目。
參與協調、銜接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教育、醫療衛生、體育、旅遊、民政、檔案,以及社保、就業和收入分配等發展政策、專項規劃;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社會事業領域建設項目,推進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五)價格管理股
負責管理市級儲備物資、電力、燃氣、水利工程供水、自來水、民爆器材等商品價格以及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準和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調控相關商品價格。
負責管理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藥品價格;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服務價格、衛生防疫服務收費標準、婦幼保健服務收費標準;調控相關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
(六)收費管理股
負責政策法規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培訓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管理;負責管理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服務收費標準、教材與中國小校服價格。
負責管理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旅遊參觀景點門票價格、電視收視收費、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服務收費、郵政延伸服務收費;會同有關部門依照相關規定管理重要交通運輸價格、中介服務收費;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電信業務資費。管理經濟適用住房與限價商品住房價格、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廉租住房與公有住房租金;管理物業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協同國土等部門管理土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調控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指導、監督部門和鄉鎮(街道)相關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管理工作。
(七)價格監測中心
負責對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進行監測,建立、完善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分析、報告制度。對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進行監測。負責調查、研究、分析轄區內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跟蹤反饋國家和省、市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做好價格形勢分析及預測報告,為政府價格決策服務。負責做好國家及省定價格監測項目和標準常規監測報表、專項監測報表等的採集、整理、匯總、分析、上報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監測網點的規劃及監測網路的建立和管理。
(八)糧食業務綜合股
負責貫徹實施糧油購銷政策,分析預測糧油產銷形勢,組織糧油餘缺調劑,應付突發事件;保障軍隊糧食供應;指導協調儲備糧食訂單、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的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使用糧食風險基金,組織實施糧油安全大普查,指導全市糧油庫存、質量和安全保管工作,推廣科學保糧新技術;負責全市中央、省級儲備糧(代儲)及市本級儲備糧的監督管理,制定市本級儲備糧的存儲、調運、輪換和銷售計畫;負責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的規劃、布局和管理;承辦糧油市場預警監控、骨幹糧店和加工廠的管理工作。
(九)糧食行業管理股
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查、許可;負責制定並實施糧油市場建設規劃,培育糧食市場體系;貫徹糧油、飼料質量標準的有關法規以及檢測政策、制度和辦法;負責糧食科技和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套用及產業化經營指導工作;負責糧油流通信息、糧油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的交流與合作。
(十)糧食監督檢查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管理條例》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監督檢查本級儲備糧計畫、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執行上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下達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任務。
人員編制
建陽市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 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黨委書記1 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股級職數10名。
機關工勤人員核定事業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