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長樂區發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長樂區發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長樂區發展和改革局是區委、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福州市長樂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福州市長樂區科學技術局和福州市長樂區大數據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長樂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福州市長樂區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號2號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福州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價格、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學技術和大數據管理的法律法規、戰略方針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點項目、價格、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學技術和大數據管理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
  (二)組織研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提出調整意見;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綜合分析巨觀經濟形勢,開展經濟運行動態的預測、預警與分析,並及時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解決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重大問題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協調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對接落實國家產業政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最佳化;承擔特色小鎮規劃創建等具體工作,以及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組織相關領域的項目申報;研究提出全區項目成果轉化的發展思路和常年對接的工作意見和措施;負責徵集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的最新項目成果和我區企業的技術需求;研究編報建設項目列入國家和省預算內的年度投資計畫,負責計畫的下達,並跟蹤管理計畫實施情況。研究提出全區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交通、能源發展有關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儲備、推進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參與全區對外招商項目推介。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承擔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協調企業上市相關問題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培育上市後備企業,組織企業上市審核,指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落實企業上市相關政策,協調企業債券發行申請和上報;推進基金、創投、期貨等證券業的發展。統籌協調和綜合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推進全區行業信用建設和信用市場發展。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推進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和改革方案。根據福建省定價目錄授權,負責擬訂調整本區政府定價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收費報告制度,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和收費項目。監測預測預警價格變動;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福州市部署的重要農產品的成本調查,制訂我區農產品成本調查計畫,部署和開展全區範圍內的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研究分析農產品成本變化原因,預測農產品成本變動趨勢;對列入成本監審目錄和聽證目錄以及暫未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確需監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定調價前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負責重要商品、服務和收費成本的專項調查和分析。
  (六)負責擬訂全區社會發展、高新技術、農業、工業領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計畫項目綜合管理,牽頭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協調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創新調查相關工作。牽頭組織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的申報與實施,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省、市級各類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技術分析。協調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指導農業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廣。牽頭組織開展全區科技特派員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負責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及科技成果推廣、登記工作。負責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的推薦和監督管理。組織申報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等科技創新基地並監督實施,組織申報國家、省級基礎研究發展計畫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科技部、省科技廳、福州市科技局相關科技人才計畫的推薦工作。負責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國家、省國際科技合作計畫項目,負責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交流,承擔全區人才智力的對外聯絡與交流工作及外國專家管理等具體工作。
  (七)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負責本部門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含核准、備案)和節能審查。根據《福州市行政服務條例》的規定,入駐區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公,承擔局行政服務視窗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本部門入駐區行政服務中心行政許可及其它辦事項目的統一受理、辦理和反饋工作;組織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審批標準和規則;負責投資項目聯合辦理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
  (八)負責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負責本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監督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調控,應付突發事件和保持價格基本穩定,防範和化解糧食市場風險;組織協調糧食產銷協作;建立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組織指導全區糧油供應,穩定糧食市場,保障軍隊糧油供給;建立和完善糧油儲備制度,落實糧食和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安全儲存及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本區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研究全區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輪換計畫以及動用縣級儲備糧的意見;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儲備糧管理工作;負責我區軍糧供應保障工作;負責倉儲管理並督促實施,監督檢查本區儲備糧庫質量和安全;建立健全糧油質量檢驗監督體系,實施國家糧油質量標準,檢查指導糧油檢驗政策制度和辦法的執行;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及原糧衛生的監管,對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以及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指導全區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行業的隊伍建設教育培訓;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負責救災和應急物資儲備的監督、檢查和督促管理工作。
  (九)配合做好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有關工作;負責分工範圍內信息化項目管理,組織協調“數字福建”專家對信息化建設進行評估、論證、驗收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組織開展電子政務績效管理考核,承擔全區電子政務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編制、更新全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推進與福州市政務數據匯聚平台的互聯互通或數據共享;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全區政務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承擔數字經濟績效管理相關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九個內設機構為辦公室、經濟計畫科、投資與產業發展科、經濟體制改革科、物價科、科技創新科、行政審批科、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價格監審監測科、大數據管理科。

現任領導

局長:董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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