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幕牆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

建築幕牆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

為了加強從事建築幕牆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的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結合建築幕牆工程的特點,制定本標準;

基本介紹

辦理建築幕牆資質,總 則,標 準,一級,二級,承包業務範圍,附 則,申請材料目錄,

辦理建築幕牆資質

辦理一體化資質需要準備的條件繁雜,一般企業會選擇上全國專業辦理資質的諮詢服務公司尋求幫助。

總 則

(一)本標準工程範圍系指各類建設工程中的建築幕牆工程;
(二)本標準是核定從事建築幕牆工程設計與施工活動的企業資質等級的依據;
(三)本標準設一級、二級兩個級別;
(四)本標準中工程業績和專業技術人員業績指標是指已竣工並驗收質量合格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

標 準

一級

1、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註冊資本金不少於1000萬元,淨資產不少於1200萬元;
(3)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體建築幕牆面積不少於60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6項;
(4)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於400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有不少於8年從事建築幕牆工程經歷,具有一級註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所學專業為建築結構類、機械類);
(2)企業具有從事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所學專業為建築結構類、機械類)。其中,機械類專業不少於6人,建築結構類專業不少於4人,且從事建築幕牆工作3年以上,參與完成單體建築幕牆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1項;
(3)企業具備一級註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6人。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二級

1、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註冊資本金不少於500萬元,淨資產不少於600萬元;
(3)企業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體建築幕牆面積不小於20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4項;
(4)企業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於100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於6年從事建築幕牆工程經歷,具有二級及以上註冊建造師(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所學專業為建築結構類、機械類);
(2)企業具有從事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所學專業為建築結構類、機械類)。其中,機械類專業不少於3人,建築結構類專業不少於2人,同上;
(3)企業具備二級及以上註冊建造師(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同上。

承包業務範圍

(一)取得建築幕牆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的企業,可從事各類建設工程中的建築幕牆項目的諮詢、設計、施工和設計與施工一體化工程,還可承擔相應工程的總承包、項目管理;
(二)取得一級資質的企業承擔建築幕牆工程的規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單體建築幕牆面積不大於80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

附 則

(一)企業申請二級資質晉升一級資質,應在近兩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無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二)取得《建築幕牆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證書》的單位,其原《建築幕牆專項工程設計資格證書》、《建築幕牆專項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收回註銷;
(三)新設立企業只能申請二級,除對“企業資信”(2)中淨資產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條件均應符合二級資質標準要求;
(四)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五)本標準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申請材料目錄

1、企業首次申請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⑵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⑶ 企業的驗資證明或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
⑸ 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簡歷及任命檔案;
⑹ 企業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職檔案、畢業證書、資格證書或註冊證書、職稱證書、主持完成的工程業績證明;
⑺ 企業註冊執業人員身份證明、資格證書或註冊證書、個人業績證明(資質標準中要求提供的);
⑻ 企業非註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職稱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個人業績證明(資質標準中要求提供的);
⑼ 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包括註冊和非註冊人員)與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或有關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與現聘用單位簽定的勞動契約及社會保險證明;
⑽ 企業的工作場所及必要的技術裝備證明;
⑾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及技術、安全、檔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檔案。
2、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增項,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 資質證書正、副本;
⑵ 企業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⑶ 企業完成的工程業績證明。
3、企業申請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要如實填報《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申請表》,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籤名,對其真實性負責。申請材料報出後,不得修改。
申請材料要清楚、齊全,出現數據不全、字跡潦草、印鑑不清、難以辨認的,資質受理部門可不予受理。
4、企業申請資質,需報送《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申請表》一式二份,附屬檔案材料一份,電子文檔一份。附屬檔案材料是指除資質申請表以外的其他材料。
附屬檔案材料可採用複印件,原件須由資質受理部門進行審查核實,並在複印件上加蓋已審核原件的印章。其中資質證書正、副本須全部複印,不得有缺頁。複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註冊執業人員應加蓋個人執業印章(未註冊人員除外)。材料中要求加蓋公章或印鑑的,複印的無效。附屬檔案材料一律使用A4紙,並分類裝訂成冊。
5、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工程業績、技術裝備等資質條件,均是以獨立企業法人為單位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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