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生態環境與資源補償機制研究

《建立完善生態環境與資源補償機制研究》是由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余振國、鄭娟爾、姚華軍、馮春濤、曾凌雲、史登峰、孫貴尚、白雪華、王聯軍、吳次芳、李華、趙冉、周勇、卓弘春、李閩、高興和、葉艷妹、齊亞斌、岳文哲、韓昊英、連會青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立完善生態環境與資源補償機制研究
  • 成果登記號:20110119
  • 第一完成單位: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20110119
項目名稱
建立完善生態環境與資源補償機制研究
第一完成單位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
主要完成人
余振國、鄭娟爾、姚華軍、馮春濤、曾凌雲、史登峰、孫貴尚、白雪華、王聯軍、吳次芳、李華、趙冉、周勇、卓弘春、李閩、高興和、葉艷妹、齊亞斌、岳文哲、韓昊英、連會青
研究起始日期
2008-11-01
研究終止日期
2009-09-01
任務來源
國家計畫;

成果摘要

項目為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專題,旨在構建我國未來生態環境和資源補償機制,為國家"十二五"規劃提供政策建議。項目提出將自然資源所有權權益歸口中央,建立體現國家自然資源所有權權益,發揮地方政府積極性的自然資源權利金體系;構建了主體功能區與生態環境及資源補償的統籌協調機制;以礦產資源為例,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原產地補償進行了深入研究;從耕地補償價值出發,通過模型構建和定量分析,測算了我國耕地保護的補償標準,明確了補償主體和受償主體,建立了全國統籌的耕地保護經濟補償機制,並對配套制度進行了細化研究;提出了我國礦產資源及能源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補償的客體、補償方式和資金來源,提出了礦產資源及能源礦產資源原產地補償思路,並以山西為例,測算了礦產資源生態環境治理的總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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