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縣科學技術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湖縣科學技術局
  • 屬地建湖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協調開展產學研結合工作職責。
(三)加強科技進步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牽頭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與總體規劃。
(二)制定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發展的政策措施,培育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
(三)組織實施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國家重點新產品、企業院士工作站、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與管理工作;負責縣產業升級科技支持政策、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組織評審及本級科技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四)牽頭制定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負責縣科技進步獎評審的組織和科技成果鑑定工作。
(五)依法管理全縣技術市場。監督檢查契約法中技術契約部分的實施;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歸口管理全縣各類科技機構和技術貿易機構;負責科技信息、諮詢和民營科技管理工作,指導科技服務業的發展。
(六)負責管理國際科技合作工作;組織技術進出口、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工作。
(七)參與制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發展規劃。
(八)牽頭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各鎮(區)的科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行業科技進步。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管理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利申請和實施;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負責政府專利資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會同有關部門協助縣政府擬定、修改全縣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承擔防震減災行政執法職能,推進依法行政;編制縣防震減災規劃,制定防震減災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編制和審定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利用規劃。
(十一)負責地震震情和災情速報工作,組織地震災害調查,審核地震災害評估結果;負責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縣地震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工作;研究制定實施全縣地震監測預報方案;負責確定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審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傳報導文稿及出版物;負責平息地震謠傳、誤傳事件。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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