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壽縣政府辦公室

位於延壽縣的綜合部門,負責綏德縣人民政府各項工作的落實和領導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壽縣政府辦公室
  • 地點:延壽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 能,內設機構,

職 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建設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提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負責擬訂全縣旅遊產業發展的戰略目標,編制旅遊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
(二)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負責對縣政府重要決策中的問題進行專題跟蹤調研。
(三)負責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縣政府的公文運轉、檔案管理、印信管理、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和全縣大型活動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
(五)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各委、辦、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縣政府目標管理、績效管理、公共節能和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六)負責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上傳下達重要情況,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負責民眾來電來信來訪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信息網路的組織、建設及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反饋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縣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電子政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和中、省、市直屬機構的協調工作;負責全縣的僑務、外事、道路檢查管理及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防動員工作。
(九)負責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政府的房屋維修、庭院建設、環境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上級機關和有關單位來人以及縣政府安排的接待工作。
(十)負責依法確認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強制專等執法行為進行規範和監督,依法糾正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行為;負責全縣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及有關工作;對全縣行政執法證件實施統一管理。
(十一)負責行政審批(許可)制度改革工作;承辦依法由縣政府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和其他涉及縣政府的有關行政訴訟案件、應議案件的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的行政複議、應議應訴工作。
(十二)承擔經濟社會發展中涉及的重要政府決策法律諮詢、審核工作;參與縣政府涉法事項的處理工作;負責清理縣政府規章;組織指導具有行政執法權部門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十三)負責制定旅遊景(區)點、旅館、旅行社、旅遊餐館、旅遊購物、旅遊車船、旅遊(文化)娛樂等相關標準,並負責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縣旅遊人力資源開發和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負責導遊人員從業資格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旅遊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及信息預報、上報、定期公開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旅遊產業信息化建設;負責重大旅遊項目招商引資、信息服務、建設推進工作。
(十六)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股
編制立法計畫,組織起草或者修改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按計畫和上級統一部署,參與或組織檢查重要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協調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中發生的矛盾和爭議;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供解決意見。對行政執法單位和個人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執法依據、執法程式、執法形式、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本級政府或本部門的行政複議案件,受委託承辦行政訴訟案件中的應訴工作;對下級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進行指導;負責行政賠償案件的受理、審查、監督和指導工作;組織或者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及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和監督;負責道管工作;負責誠信延壽建設工作;
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文秘辦
負責檔案收發、登記、送閱、運轉、立卷、歸檔的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印信、縣長名章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檔案、電報、機密材料的保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系統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政府辦各種會議日程安排、通知、記錄和會場布置等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檔案起草、核稿工作;負責各種材料印刷和分發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催辦工作,縣長、副縣長及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交辦的催辦事宜。
(三)綜合辦
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的報告、講話、匯報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負責簡報編輯及向省、市政府報送信息和調查研究工作。
(四)事務辦
負責來賓接待籌備和安排工作;負責縣政府房產、備品、設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大樓值班值宿安排和檢查工作;
負責後勤人員管理、安全、會議室及院內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對上訪人員的勸阻、對值班值宿人員的安排和檢查指導工作。
(五)旅遊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縣旅遊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本縣旅遊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建設工作;負責對旅遊服務業的管理、監督、檢查,檢查指導旅遊經營單位,受理旅遊者投訴,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證金理賠工作。
(六)外事僑務辦(國防動員辦公室與其合署)
協調縣內各地、各部門的外事和涉外活動,協同各部門處理涉外事項;了解和掌握全縣外事工作的情況和問題,會同有關部門了解和掌握外國人在我縣的活動情況和問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調查研究我縣籍華僑居住國的僑情和任務工作開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開展歸僑、僑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物人事安排工作;辦好僑辦、僑屬企業,維護僑資企業的合法權益;負責國防動員日常工作。
(七)應急辦
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受和辦理向縣政府報送的緊急事項,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有關決定事項;組織編制、修訂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檢查各鎮鄉政府、縣級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
督促檢查各鎮鄉政府和部門應急組織機構、隊伍建設和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組織、指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聯繫協調一般及以上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處置、事件調查、事後評估和信息發布等工作;負責與專家諮詢機構及有關國際機構的協調聯繫。
(八)公共節能辦
貫徹執行中央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國家節能法律法規;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節能降耗工作部署,在市公共機構節能辦的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本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督促本縣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並審核、頒布;對全縣公共機構的節能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和審議考核評價制度;對在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規定及市委、市政府意見予以表彰;對違反《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並按照《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會同有關機關或部門依法給予處分。
(九)經研室
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遠性問題開展超前研究和跟蹤研究,提出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區域發展政策建議;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研,提供經濟政策建議和諮詢意見,對有關部門擬定的發展規划進行研究論證,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及發展動態,對巨觀經濟政策的綜合運用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國際國內經濟發展趨勢及其對本地的影響;研究各地有代表性的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及經驗,為本地改革和發展提供借鑑;研究產業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對經濟結構的調整提出建議;草擬、修改綜合性工作報告、重要檔案、重要講話稿及重要會議材料;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督辦檢查室(目標辦)
負責對全縣中心工作(包括全年重點工作和利民行動)進行督辦落實;對縣委全會、縣委常委會確定的需政府序列組織實施的重要決策進行督辦落實;對縣政府召開的各種重要會議(包括縣政府全體會、縣政府常務會、縣長辦公會、以及由縣政府召開的一類會議)決議事項、重要講話、重大部署及領導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督辦落實;對上級政府重要會議部署的涉及我縣的重大事項進行督辦落實;對省、市政府領導批示列入督辦和交辦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督辦落實;負責人大代表批評、意見、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對上、下級來文中涉及重大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督辦落實;對新聞媒體和民眾集中反映的急難問題進行督辦落實;圍繞政府中心工作開展督查調研,為領導提供有參考價值的調研材料;對各鄉鎮、各部門進行督查工作考核等。
(十一)政務公開辦
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出召開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議和聯席會議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做好會務工作;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擬定全縣政務公開工作安排意見,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及聯席會議匯報政務公開工作情況;負責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主持召開的會議的籌備和有關會務工作和政務公開檔案、領導講話、工作總結、工作簡報、《會議紀要》及相關報告、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的起草;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向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政務公開工作情況;負責與各鄉鎮、縣直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機構的日常聯繫,對有關政策諮詢及工作請示進行答覆,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負責縣政府政務公開網頁的維護分工,指導協調政務公開網頁的維護工作;做好本級政務公開工作檔案的歸集。協調新聞媒體宣傳報導政務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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