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十四五”規劃

2022年1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十四五”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十四五”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18日
全文
為進一步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快建立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衛生健康服務綜合能力和整體效率,增強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能力和公共衛生防控救治水平,根據《“健康廣西2030”規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
(一)發展現狀。
到“十三五”期末,全區共有醫療衛生機構33875個,其中醫院733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2149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942個,其他醫療衛生機構51個。實現了村村有政府舉辦的衛生室、鄉鄉有衛生院、縣縣有縣級綜合醫院、設區市至少有1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的目標。全區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執業(助理)醫師數、註冊護士數分別為5.9張、2.5人、3.34人,較2015年分別增長31.99%、30.89%、41.53%,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為2.62人,較2015年增長170.1%。全區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數2.32億人次,住院人次數998.29萬人次。全區醫療衛生機構病床使用率為76.09%,其中醫院為82.83%,醫院平均住院日為9.1天。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下降至27.19%。人均預期壽命從2015年的76.93歲提高到78.06歲,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從2015年的14.18/10萬、4.58‰、6.25‰降至8.37/10萬、2.51‰、3.77‰,總體優於全國平均水平,位居西部省份前列。成功應對各類重大傳染病等突發疫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為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面臨形勢。
發展機遇。黨的十九大作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將維護人民健康提升到國家戰略高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衛生健康在奮進新的百年征程中的基礎性支撐作用日益凸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公共衛生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領域,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迫在眉睫。人工智慧、第五代移動通信(5G)、物聯網等新技術快速發展為最佳化衛生健康服務與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撐。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防城港國際醫學開放試驗區等國家戰略的實施,為廣西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新機遇。
面臨挑戰。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較高流行水平,疫情防控形勢依然複雜多變,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能力亟待提升。“大衛生、大健康”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健康廣西建設步伐仍需加快。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布局不均、整合不夠等問題依然存在。多元化資源供給程度不高,健康產業和健康事業發展融合度有待加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全面推進健康廣西建設為引領,以全方位全周期維護人民健康為目標,以提高衛生健康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為核心,以體制機制改革和科技創新為動力,更加注重統籌安全和發展,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醫防融合,更加注重中西醫並重和優勢互補,更加注重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加快構建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凝心聚力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
(二)基本原則。
整體規劃,分類指導。統籌城鄉、區域資源配置,統籌預防、治療、康復與健康促進,堅持中西醫並重,整體規劃。結合人口分布、地理條件、疾病譜等因素,分類制訂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
需求導向,平急結合。以問題為導向,擴大資源供給,提高質量水平,最佳化結構布局,提升配置效率,既立足平時需求,也充分考慮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設施設備標準,全面提高應急處置和快速轉化能力。
關口前移,重心下沉。強化預防為主,加大公共衛生資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建立醫防協同機制,把重大疾病防控在早期階段。以基層為重點,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密切上下聯動,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提質擴能,優質均衡。加快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加大對特殊類型地區、重點人群保障力度,縮小城鄉、區域、人群之間資源配置、服務水平差距,促進健康公平。
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堅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主體主導地位,強化監督管理責任,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大建設力度,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滿足民眾多層次、多元化的衛生健康需求。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滿足公共衛生安全形勢需要、有力支撐健康廣西建設的強大公共衛生體系。基本建成分工明確、密切協作、運行高效、整體智治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省”目標,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質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就醫格局,持續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到2035年,全面建成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和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公共衛生安全保障能力和醫療服務質量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中醫藥壯瑤醫藥實現振興發展,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的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實現現代化。
專欄1 廣西“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資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標
領域
序號
主要指標
2025年
目標
指標
性質
疾病預防
控制體系
1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萬人)
5.9
指導性
2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達標率(%)
100
指導性
應急醫療
救治體系
3
每萬常住人口急救車數量(輛)
≥0.77
指導性
4
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定感染性疾病科比例(%)
100
指導性
5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設定發熱門診(診室或哨點)比例(%)
100
指導性
6
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床位數(張)
0.45
指導性
公立醫療
機構高質量發展
7
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張)
7.5
指導性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市辦及以上公立醫院床位數(張)
2.3
指導性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縣辦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張)
3.6
指導性
8
每千常住人口康復床位數(張)
0.42
指導性
9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數(張)
0.78
指導性
10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張)
0.85
指導性
11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3
指導性
12
每千常住人口註冊護士數(人)
3.96
指導性
13
每千常住人口藥師(士)數(人)
0.54
預期性
領域
序號
主要指標
2025年
目標
指標
性質
公立醫療
機構高質量發展
14
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人)
4
約束性
15
醫護比
1∶1.32
指導性
16
床人(衛生人員)比
1∶1.6
指導性
中醫藥
傳承創新
17
每千常住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0.62
指導性
18
縣辦中醫醫療機構覆蓋率(%)
100
預期性
19
設定中醫館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比例(%)
100
預期性
重點人群
健康服務
補短板
20
每千常住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個)
4.5左右
指導性
21
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定老年醫學科比例(%)
≥60
指導性
健康水平
22
人均預期壽命(歲)
79左右
指導性
23
健康預期壽命(歲)
同比例
提高
指導性
三、機構設定與功能定位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由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構成,以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以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為補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預防、治療、康復與健康促進等全生命周期、健康全過程服務。
(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是提供專業公共衛生服務,並承擔相應管理工作的機構。主要職責是按照上級要求,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開展區域業務規劃、科研培訓、信息管理、技術支撐及對下級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監督考核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院前醫療急救、采供血、職業病防治、精神衛生、衛生監督、健康教育等機構。
1.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機構設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行政區劃實行分級設定,原則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本轄區設定1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功能定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基本職責為監測預警、檢驗檢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干預與評價、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傳染病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管理與指導等,其中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是核心職責。
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揮與國家銜接和全區引領作用,是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業務管理、技術指導與管理、科研培訓、質量控制中心。主要職責包括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災害疫情應急處置、信息管理與發布、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健康相關因素監測與干預、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等。
市、縣兩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負責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報告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實驗室檢測分析與評價、流行病學調查、隔離防控等日常防控、健康管理與健康教育組織實施等。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強化業務指導和工作協同,建立上下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
2.婦幼保健體系。
機構設定:自治區、設區市、縣(市、區)在轄區分別設定1家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
功能定位:各級婦幼保健機構以孕產保健、婦女保健、兒童保健和生殖保健為中心,以必要的臨床診療技術為支撐,加強保健與臨床融合,提供婦幼健康服務,並負責轄區婦幼健康業務管理。
自治區婦幼保健機構是全區婦幼健康業務指導中心,承擔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等任務。市級婦幼保健機構是全市婦幼健康業務指導中心,承擔市域內婦幼健康業務管理任務,原則上應為三級婦幼保健院。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承擔縣域內婦幼健康業務管理、人群服務和基層指導任務,參與縣域醫共體建設。
3.院前醫療急救體系。
機構設定:建設廣西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中心。14個設區市和有條件的縣(市)設定獨立建制的急救(指揮)中心(站),尚不具備條件的縣(市)依託區域內綜合水平較高的醫療機構設定縣級急救中心(站)。合理布局院前醫療急救網路,主城區急救站點平均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平均急救反應時間少於15分鐘;鄉鎮急救站點平均服務半徑約10—20公里,平均急救反應時間少於30分鐘。市級至少設2個直屬站點,縣級至少設1個直屬站點,直屬站點和網路醫療機構共同組成院前醫療急救網路。
功能定位:廣西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中心承擔組織協調全區院前醫療急救工作,制定規章制度、考核標準,開展培訓和科研。市、縣兩級急救中心(站)承擔傷病員的院前醫療急救工作,開展急救技能普及宣傳、培訓和科研等工作,承擔重大活動醫療保障工作。
4.采供血體系。
機構設定:設定自治區血液中心,在市級人民政府所在地規劃設定中心血站,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難以覆蓋的縣(市、區)可根據需要,依託區域內綜合醫院規劃設定1箇中心血庫。根據實際需要,經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批准,中心血站可設定分支機構或儲血點。各縣(市、區)至少設定1個固定採血點。偏遠地區、邊境地區可根據需要增設採血點和儲血點。
功能定位:自治區血液中心對全區采供血機構進行業務管理、技術指導、質量控制與評價、應急協調,對醫療機構臨床用血進行業務指導,開展血液相關檢測、採集製備、輸血相關科研等工作。中心血站做好獻血招募、采供用血業務指導、質量控制與評價等。將縣級中心血庫和儲血點統一納入全區血液質量安全控制體系。
5.職業病防治體系。
機構設定:職業病防治體系由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病救治、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等五類技術支撐機構及相關專業機構組成,主要依託各級職業病防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綜合醫院和第三方機構,建立職業病防治支撐網路。各縣(市、區)至少有1家醫療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各設區市至少有1家具有資質的公立機構承擔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估工作,有1家醫療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有1家醫療機構承擔職業病患者的救治與康復治療工作;自治區確定1家機構承擔粉塵、化學毒物、噪音、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指導工作。
功能定位:職業病監測評估機構主要承擔轄區內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風險評估、職業病防治情況統計和調查分析、職業病報告、應急處置、職業健康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等任務;職業健康檢查機構主要承擔對轄區勞動者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疑似職業病患者篩查等任務;職業病診斷機構主要承擔本地區職業病診斷工作;職業病救治機構主要承擔轄區職業病患者的臨床治療與日常康復治療,強化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的合作及多學科聯動,研究職業病救治技術等任務;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機構主要承擔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及個體防護等標準研究和技術研發、篩選、推廣、套用任務。
6.精神衛生體系。
機構設定:加強公立精神專科醫院建設,建成1所自治區級精神專科醫院,支持符合條件的市級精神專科醫院創建三級精神專科醫院,鼓勵城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定精神專科和病房。常住人口30萬以上(含30萬)的縣,原則上應設定1所縣級公立精神專科醫院;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由設區市統籌規劃,在相鄰的2—3個縣所在片區內,原則上設定1所縣級公立精神專科醫院,片區內其餘各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精神心理門診。在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
功能定位:精神專科醫院和有精神專科特長的綜合醫院承擔精神疾病預防、醫療、康復和心理行為問題干預、心理健康促進等任務。各級精神衛生機構承擔區域內各類精神疾病和心理行為問題的預防、醫療、康復、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訓與指導工作。綜合醫院精神(心理)科主要承擔常見精神疾病診療、康復、健康教育、心理行為問題干預等任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基層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復指導、居民心理健康指導等任務。
7.衛生監督體系。
機構設定:貫徹中央關於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的總體方案,強化衛生監督機構設定,負責各級衛生健康執法工作,加強機構人員配置和裝備配備。
功能定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委託衛生健康監督機構,依法開展轄區內醫療衛生等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衛生健康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依法開展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和中醫藥服務等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8.健康教育體系。
機構設定:健康教育體系由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職能部門等組成。自治區、設區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設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
功能定位:健康教育專業機構是健康教育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承擔健康促進與教育的理論、方法與政策研究,以及健康科普和健康傳播規範、標準和技術指南制定,開展健康傳播、健康科普、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管理與發布,提供健康素養監測與評估、各類健康促進場所建設等技術支持,負責健康教育業務指導和專業人員培訓、適宜技術推廣等。
(二)醫院。
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民營醫院。公立醫院分為政府辦醫院(包括自治區辦醫院、市辦醫院、縣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主要包括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醫院)。民營醫院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元化服務需求的有效途徑。
1.自治區辦醫院。
機構設定:在合理控制單體規模的基礎上,支持自治區辦公立醫院與地方合作共建,推進一院多區發展。除在建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新設定獨立的自治區辦公立醫院。
功能定位:主要向各設區市提供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和專科醫療服務,接受下級醫院轉診,承擔人才培養、醫學科研及相應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任務。承擔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任務的自治區級醫院,要積極參與制定國家急難危重症診療規範、標準,在醫療技術、臨床教學、人才培養、科研培訓等方面形成國內或自治區內競爭優勢。
2.市辦醫院。
機構設定:設區市依據戶籍人口,每80萬—200萬人設定1—2個市辦三級綜合醫院(含中醫類醫院),其中,每個設區市至少設定1個市辦中醫類醫院。根據需要規劃設定兒童、精神、婦產、腫瘤、傳染病、康復等專科醫院。
功能定位:市辦醫院主要承擔市域內危重症和疑難病臨床診治、醫學教學及科研、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應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任務,重點提升腫瘤、心腦血管、創傷、精神、婦產、兒童、老年等專科服務能力。
3.縣辦醫院。
機構設定:縣(市、區)原則上設定1家縣辦綜合醫院、1家縣辦中醫醫院。縣域戶籍人口超過80萬的,可適當增加縣辦醫院數量。縣辦醫院牽頭組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
功能定位:縣辦醫院主要承擔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臨床診治、急診急救和危重症轉診任務,負責基層衛生人才培養、適宜技術的推廣套用、相應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向縣域內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4.其他公立醫院。
支持民政、退役軍人、殘聯等單位舉辦以為特定人群服務為主的醫院,作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支持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非營利性醫院。其他公立醫院的資源納入區域衛生規劃統籌管理。
5.民營醫院。
機構設定:由投資主體自行選擇舉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機構。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院。
功能定位:民營醫院可以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高端服務和康復、老年護理等緊缺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或兒科、康復、護理、精神衛生等短缺專科領域舉辦醫療衛生機構。
(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和診所等,發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雙網底”作用。
機構設定:每個鄉鎮設定1所鄉鎮衛生院,每個街道(或每3萬—10萬人社區)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合理設定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根據鄉鎮衛生院服務範圍和村級人口分布特點最佳化行政村衛生室設定。人口較少的偏遠地區要建立完善多形式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圈。
功能定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等任務,接收醫院轉診患者,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患者。
(四)其他醫療衛生機構。
1.康復醫療機構。
機構設定: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設區市設定二級及以上康復醫院,常住人口30萬以上(含30萬)的縣至少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至少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門診。以設區市為單位,支持醫療資源富集地區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在塵肺病患者集中的鄉鎮設定塵肺病康復站(點)。
功能定位: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和三級康復醫院重點為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承擔轄區內康復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接受綜合醫院轉診的病情相對穩定的患者,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應具備為婦女兒童提供康復服務的能力。
2.其他醫療機構。
合理設定獨立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診斷、血液透析、醫療消毒供應、健康體檢等機構,與各級各類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協作關係,實現區域資源共享。
四、衛生資源配置
(一)床位資源。
1.合理增加床位規模。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在7.5張左右,其中公立醫院5張左右。按照公立醫院床位15%的比例設定公立專科醫院。合理控制公立醫院單體規模,引導優質醫療資源在資源相對薄弱區域設定院區。將縣辦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數提高到3.6張左右。各地結合基層床位使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家庭病床服務。
2.最佳化床位資源配置結構。適度控制急性治療性床位增長,增量床位向傳染、重症、腫瘤、精神、康復、護理等領域傾斜。研究建立床位分類管理制度,建設全區床位資源信息管理系統,推動床位資源急慢分開、統籌調度。
3.提升床位綜合服務能力。完善醫療衛生機構設施設備標準,合理提高床均面積,全面提升床位綜合服務能力,提升醫療質量和服務品質。最佳化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護比、床醫比分別達到1∶0.5和1∶0.4,床人(衛生人員)比達到1∶1.6。
4.提高床位使用率。鼓勵醫療衛生機構成立住院服務中心,打破以科室為單位的資源管理方式,對全院床位和護士資源實行統一管理、統籌調配。推動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逐步壓縮一、二類手術比例。將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制度化,提高預約轉診比例和日間手術占擇期手術的比例,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控制三級綜合醫院平均住院日。
5.加強床位資源配置管理。參照國家建立的醫療衛生機構床位綜合評價體系,對各地床位數量、質量、結構、使用率進行綜合評價,引導各地對床位資源進行最佳化配置。各地結合實際情況,根據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醫比、床護比、床人(衛生人員)比等指標,合理確定本地區醫療衛生床位總量。原則上,公立綜合醫院床位使用率低於75%、平均住院日高於9天的,不再增加床位。
(單位:張)
專欄2  自治區辦醫院床位配置規劃
醫院名稱
目前編制床位
實際開放
床位
“十四五”建設項目及
增加床位
2025年規劃編制床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醫院
3390
2647
-
6600
其中:桃源院區
2300
2137
不增加床位。
2300
其中:邕武醫院(北院區)
590
510
在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醫療救治業務綜合樓,擬建設院區整體提升工程,建成後增加床位2010張。
2600
其中:東院區
500
擬建東院區(二期)工程,建成後增加床位1200張。
1700
廣西醫科大學
第一附屬醫院
2750
2803
-
4188
其中:雙擁院區
2750
2803
在建中國—東協醫療保健合作中心(廣西),建成後增加床位838張。
3588
其中:五象院區
一期擬建五象院區的門診樓、住院樓,建成後增加床位600張。
600
廣西醫科大學
第二附屬醫院
1500
1082
在建病房醫技綜合樓,擬建自治區器官移植中心、自治區突發急性傳染病臨床救治中心,建成後增加床位1500張。
3000
醫院名稱
目前編制床位
實際開放
床位
“十四五”建設項目及
增加床位
2025年規劃編制床位
廣西醫科大學
附屬腫瘤醫院
1000
1213
-
3000
其中:廣西醫科大學附屬五象新區醫院
在建五象新區醫院一期工程,建成後增加床位1000張,擬建二期工程,建成後增加床位1000張。
2000
廣西醫科大學
附屬口腔醫院
100
96
在建東協國際口腔醫學院項目,建成後增加床位50張。
150
廣西醫科大學
附屬武鳴醫院
1000
1388
擬建武華院區(一期),建成後增加床位800張。
1800
廣西壯族自治區婦幼保健院
1400
1236
-
2200
其中:廣西兒童
醫療中心
在建廣西兒童醫療中心,建成後增加床位800張。
800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人醫院
820
500
擬建廣西核輻射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廣西職業病防治研究院病房樓,建成後增加床位500張。
1320
廣西壯族自治區江濱醫院
1500
1326
建設老年醫學中心大樓、老年健康管理中心大樓,建成後增加床位500張。
2000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殖醫院
144
43
整體搬遷,搬遷後總床位數150張。
150
廣西壯族自治區亭涼醫院
150
150
不增加床位。
150
廣西壯族自治區皮膚病醫院
60
60
擬建廣西皮膚病防治研究所綜合樓,建成後增加床位100張。
160
廣西國際壯醫
醫院
1200
756
在建二期(南地塊)項目,建成後增加床位400張。
1600
其中:明秀分院(原廣西壯醫醫院)
200
197
不增加床位。
200
醫院名稱
目前編制床位
實際開放
床位
“十四五”建設項目及
增加床位
2025年規劃編制床位
廣西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2233
2378
-
2933
其中:東葛院區
1550
1220
不增加床位。
1550
其中:仙葫分院
600
1075
內部調整最佳化布局,增加床位200張。
800
其中:仁愛分院
83
83
不增加床位。
83
其中:康復醫院
擬建廣西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康復醫院項目一期工程,建成後增加床位500張。
500
廣西中醫藥大學附屬瑞康醫院
2000
1780
擬建鳳嶺南醫院,建成後增加床位1000張。
3000
廣西骨傷醫院
303
260
擬建骨傷醫院經開區醫院,建成後增加床位600張。
903
廣西壯族自治區胸科醫院
800
850
醫療區整體搬遷,搬遷後總床位數1200張。
1200
廣西壯族自治區腦科醫院
900
990
在建精神病防治康復技術指導中心大樓,擬建特殊精神病住院樓,建成後增加床位350張。
1250
廣西科技大學
第一附屬醫院
1000
633
醫院內部相關設施原址重建,不增加床位。
1000
廣西科技大學
第二附屬醫院
960
699
病房改擴建,不增加床位。
960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溪山醫院
1239
1399
擬建教學樓及配套綜合樓、門急診綜合大樓,建成後增加床位500張。
3039
其中:雁山院區
擬建雁山院區,建成後增加床位1000張。
1000
其中:公共衛生應急救治中心
擬建公共衛生應急救治中心,建成後增加床位300張。
300
醫院名稱
目前編制床位
實際開放
床位
“十四五”建設項目及
增加床位
2025年規劃編制床位
桂林醫學院
附屬醫院
1800
1648
整體搬遷,搬遷後增加床位1400張。
3200
桂林醫學院
第二附屬醫院
1000
900
在建病房綜合樓(三期),擬建感染樓,建成後增加床位480張。
1480
桂林醫學院附屬口腔醫院
-
65
右江民族醫學院附屬醫院
1460
1832
在建住院綜合大樓,建成後增加床位1200張。
2660
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
擬建附屬醫院業務用房,建成後增加床位800張。
800
(二)人力資源。
1.合理提高公共衛生人員配置標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原則上按每萬常住人口1.75的比例配備。婦幼保健機構保健人員一般按每萬常住人口1名的比例配備,按照設立床位數1∶1.7的比例確定臨床人員。急救中心、采供血機構等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工作量和任務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均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自治區級、市級和縣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人員分別按照15人/1000萬人口、5人/100萬人口、1.75人/10萬人口的比例配備,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不低於崗位總量的80%。
2.完善醫療衛生機構人力資源配置。落實崗位管理制度,按照醫、護、藥、技、管等不同類別合理設定崗位。承擔規範化培訓、臨床教學、帶教實習、支援基層、援外醫療、應急救援、醫學科研等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各級區域醫療中心,應適當增加人員配置。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於1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或鄉村執業(助理)醫師。
3.增加短缺人才供給。加強精神和心理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不低於4名,每10萬人口精神科註冊護士數不低於8.68名,全區心理治療師500名左右,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達200名。強化藥師隊伍建設,加強藥師配備使用,每千人口藥師(士)數達到0.54名。增加全科、重症、感染、急救、兒科、產科、老年醫學、麻醉、護理、康復、藥學、采供血、職業健康、食品安全與營養、出生缺陷防治、托育、信息化等專業人員。
專欄3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和人員基本配置規劃
地區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
床位數
(張)
執業(助理)醫師數
(人)
註冊護士數
(人)
南寧市
9
3.94
5.29
柳州市
7.9
3.46
4.61
桂林市
7.36
3.24
4.2
梧州市
7.68
2.92
3.83
北海市
6.88
2.78
3.59
防城港市
7.1
2.88
3.72
欽州市
7
2.45
3.32
貴港市
6.58
2.39
3.16
地區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
床位數
(張)
執業(助理)醫師數
(人)
註冊護士數
(人)
玉林市
7.04
2.5
3.27
百色市
7.4
2.79
3.63
賀州市
6.53
2.54
3.33
河池市
7.3
2.83
3.74
來賓市
6.81
2.47
3.15
崇左市
6.53
2.56
3.39
全區
7.5
3
3.96
(三)設備資源。
1.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設備配置。以提高醫療質量和保障醫療安全為前提,以最佳化資源配置和控制醫療成本為重點,統籌規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數量和布局。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引導醫療衛生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健全完善大型醫用設備許可和購置經費相關審批程式。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配置大型醫用設備以政府投入為主。支持發展專業的醫學檢驗機構和影像機構,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檢查、醫院診斷”的服務模式,推動檢查檢驗結果互聯互認共享。
2.更新升級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設備。根據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需要,瞄準全國先進水平,配置和更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驗檢測、救治、衛生應急和信息化設施設備,承擔重大傳染病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體外膜肺氧合(ECMO)、移動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CT)、移動手術室、呼吸機、監護儀、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等設備配置和生命支持、急救、轉運等類別設備配置,強化檢驗檢測儀器配置,提高快速檢測和診治水平。加強急救中心(站)急救車輛等急救運載工具和設備配置,按照每萬人口不少於0.77輛的標準配備救護車,偏遠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配置數量。
(四)技術資源。
完善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強化醫療機構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和管理主體責任。動態調整限制類技術目錄,完善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質量管理與控制制度,開展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評估。以滿足重大疾病防控和臨床需求為導向,加強廣西醫學科學院、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臨床重點專科(學科)建設,聚焦放射與治療、愛滋病防治、地中海貧血防治等方向開展研究,建成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特色優勢專科(學科),作為創新資源聚集平台,加快醫學重點難點疾病攻關,發揮示範、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
(五)信息資源。
建設完善全區衛生健康信息標準體系,強化數據智慧型化治理套用。建立健全自治區、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實現行業內數據共享與業務協同。依託自治區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推動衛生健康政務信息數據與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社會服務管理等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支持醫療衛生機構、醫聯體、縣域醫共體將信息化作為基本建設的優先領域,推動人工智慧、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醫療健康服務深度融合,推進智慧醫院建設和醫院信息標準化建設。依託壯美廣西·政務雲,建設廣西衛生健康分雲,支撐衛生健康業務領域各類套用。加快建立健康醫療數據開放共享和安全管控等基礎服務和標準規範,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及系統建設,提升衛生健康系統網路信息安全水平。
五、重點任務
(一)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
以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重大傳染病救治基地和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等為重點,全面提升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達標率、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定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定發熱門診(診室或哨點)的比例全部達到100%。
1.建設現代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國內一流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作為全區疾病防控技術指導中心。提升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服務能力。建成廣西公共衛生應急技術中心大樓,推動建設中國(廣西)—東協新發傳染病聯合實驗室,建設自治區級病原微生物保藏平台。構建資源聯動、統一質控、信息共享的公共衛生實驗室檢測網路。升級疾病防控和預防接種信息系統,統籌建設涵蓋疾病、精神衛生、健康因素等套用系統的綜合監測平台,實現醫療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信息系統互通共享。鞏固和提升現有生物安全三級水平實驗室檢測能力,實現設區市、縣(市、區)至少有1個達到生物安全二級水平的實驗室,設區市及邊境縣(市、區)配備移動檢測車,其他有需要的縣(市、區)可酌情配備移動檢測車。
2.健全公共衛生防控救治體系。在南寧、柳州、防城港市建設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擔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醫療應急物資集中儲備任務。建設高水平自治區級傳染病專科醫院。推進設區市建設傳染病醫院或相對獨立的綜合醫院傳染病區,人口較少的設區市指定具有條件的三級綜合醫院作為定點收治醫院。每個設區市應有1所醫院建有獨立的兒童傳染病區。200萬以下人口的設區市至少配置160張傳染病救治床位,每增加50萬人口增加30張床位。3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配置傳染病救治床位不低於20張,30萬—50萬人口的縣(市)不低於50張,50萬—100萬人口的縣(市)不低於80張,100萬以上人口的縣(市)不低於100張。加強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類醫院)感染性疾病科、發熱門診和急診、重症、呼吸、檢驗等專科能力建設,提高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依託縣域綜合實力強的醫院,布局建設相對獨立的感染樓或感染病區。支持邊境地區建設公共衛生應急救治中心,築好國門安全防線。有條件的鄉鎮中心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標準化的發熱門診(診室),一般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發熱診室(哨點)。
3.加強急救體系建設。加強自治區、市、縣三級醫療急救(指揮)體系建設,布局推進縣域鄉鎮衛生院急救示範試點建設。加強自治區級化學中毒救治基地(中心)、核輻射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航空、海(水)上緊急醫學救援。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類醫院)設定急診科,按醫院床位的2—3%設定急診科觀察床,完善場所、設施、設備和藥品等基礎條件。建立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信息化平台,連線貫通醫療急救與醫院信息系統,實現急救呼叫統一受理、車輛人員統一調度。按照“分區規劃、合理布局、分級建設”原則,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衛生應急隊伍。2025年,建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的自治區、市、縣、鄉四級醫療急救服務體系。縣級以上“120”急救電話開通率、智慧型調度系統配置率達到100%。
(二)建設優質高效醫療服務體系。
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為引領,合理布局自治區級區域醫療中心,深化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改革,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有效擴容和均衡布局,加快形成“區域有高原、地市有高地、縣域有中心、基層強網底”的格局,力爭做到大病重病在自治區解決、常見病多發病在市縣解決、小病在鄉村解決。
1.推進高水平醫院建設。爭取國家醫學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在廣西設立分中心。依託現有優質醫療資源規劃建設國家級、自治區級區域醫療中心(含中醫類醫院)。支持防城港國際醫學開放試驗區、自治區人民醫院等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在疑難危重症診斷與治療、醫學人才培養、臨床研究、疾病防控等方面代表區域一流水平,輻射帶動區域醫療服務水平整體提升,推動疑難危重症基本在區域內解決。支持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建設地中海貧血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支持自治區江濱醫院建設國家老年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廣西分中心。按照“省市共建、網路布局、均衡配置”的思路,依託現有優質醫療資源,重點建設桂東、桂東南、桂西等自治區級區域醫療中心,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集中攻關疑難危重症診療技術。推進自治區人民醫院“一院三區”、廣西兒童醫療中心、自治區胸科醫院、自治區南溪山醫院雁山院區、廣西醫科大學附屬五象新區醫院、廣西中醫藥大學附屬瑞康醫院鳳嶺南醫院、廣西國際壯醫醫院二期(南地塊)項目等建設,擴大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
2.持續推動市級醫院發展。依託市辦綜合醫院和技術力量強的專科醫院,每個設區市重點支持1家以上優質市級醫院建設。布局建設一批技術領先、地域特色突出的兒童、老年、精神、骨傷、腫瘤、口腔等市級以上重點專科,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延伸和橫向流動,加快推進一批市級醫院遷建、改擴建,推動一批自治區級高水平醫院與各市級醫院合作共建,提升區域醫療整體服務水平。
3.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實施縣級醫院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合理超前規劃建設,提升設施設備水平。推動自治區、市級優質醫療資源支持縣級醫院發展,加強專科建設,全面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和診療環境,有效承擔縣域內常見病和多發病診療、危急重症搶救、疑難病轉診等任務。支持戶籍人口超過80萬、輻射範圍較廣的縣人民醫院按三級醫院標準建設,推動部分綜合實力較強的醫院創建三級甲等醫院。
4.夯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強化急救、全科、兒科、康復、護理、中醫藥和公共服務能力,滿足當地常見病、多發病診治需求。農村地區探索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不斷最佳化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完善房屋、設備、床位、人員等資源配備,加強住院病房、信息化等提檔升級,重點健全臨床、公共衛生、醫技等科室設定。推動一批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達到國家推薦標準,支持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開展社區醫院建設,提升基層門急診服務量占比。
5.推動社會辦醫協調發展。社會辦醫院設定實行指導性規劃。鼓勵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高端服務和康復醫療、老年護理、家庭醫生簽約等緊缺服務,規範和引導其拓展多層次、多樣化服務,在康復、護理、體檢等領域,以及眼科、口腔、精神、骨科、中醫、兒科、醫療美容等專科,打造有競爭力的品牌服務機構,推動獨立設定高水平、連鎖化、集團化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消毒供應、血液淨化、安寧療護等醫療衛生機構。診所設定試行備案制管理,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化、集團化診所。支持社會辦醫院參加遠程醫療協作網,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向基層延伸分支機構。
(三)打造特色鮮明的中醫藥壯瑤醫藥服務體系。
1.構建中醫藥壯瑤醫藥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將中醫類醫院納入應急管理與救治體系,布局建設生物安全防護二級實驗室、重大疫情中醫救治基地和傳染病中醫救治網路。加強中醫類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診科、重症醫學科等相關科室建設,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類醫院納入120急救體系。支持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進一步完善廣西中藥材及中藥飲片儲備,保障重大災情、疫情及突發事件的用藥需求。加強中醫藥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和重症救治能力人才培養,組建高水平國家中醫疫病防治隊和緊急醫學救援隊,發揮中醫藥在新發突發傳染病等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中的獨特作用。
2.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推動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支持廣西國際壯醫醫院、金秀瑤醫醫院建設。支持有條件的設區市建成三級甲等中醫醫院,加強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科室建設。支持龍頭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療聯合體,布局建設一批廣西區域中醫特色重點醫院。推進縣域中醫類醫院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力爭全區80%以上的縣級中醫類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每個縣級中醫醫院建成2箇中醫特色優勢專科和1個縣域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到2025年,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館。
(四)最佳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強化防治結合、醫防融合,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突出心理健康與精神衛生、健康教育等薄弱領域,加快補齊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短板。
1.完善托育服務體系。實施普惠托育專項行動,建設一批具有示範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機構,各設區市、縣(市、區)至少建成1所公辦綜合性托育中心(園),推動村(社區)建成一批社區普惠托育機構和單位工作場所的托育點。依託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照護指導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兒童福利機構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鼓勵國有企業等參與各級人民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左右,0.5萬—1.2萬人口規模的完整居住社區托育服務設施達標率達到60%以上。
2.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加強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產兒科建設。依託產科、兒科實力和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醫療機構,建設自治區、市、縣三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加強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機構規範化建設,提升出生缺陷防控服務水平。提升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服務能力,到2025年,力爭市、縣兩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國家標準。合理布局人類輔助生殖機構,加強自治區生殖醫院建設,提升輔助生殖水平。最佳化市級兒童醫療服務機構布局,提升縣級兒科服務能力。加強兒童醫療衛生資源統籌利用,構建自治區、市、縣三級兒童醫療服務網路,實現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師和床位數分別達到0.87名、2.5張,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全科醫生提供規範化的基本兒童醫療服務。
3.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優先支持老年醫療、康復、護理等床位資源設定,通過新建、轉型等方式,加快護理院、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等資源擴容。依託自治區江濱醫院建設自治區級老年醫療中心、質控中心和培訓中心。在老年人口多、醫療資源豐富、條件先進的地區布局建設若干個區域老年醫療中心。引導各地根據實際,通過轉型、轉建等多種形式建設老年醫院。加強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用,促進老年健康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到2025年,實現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均能提供康復服務,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規範設定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增加各類長期護理服務資源供給,鼓勵人口流出、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一、二級公立醫療機構在整體規劃基礎上轉型為長期護理機構。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利用現有基層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打造示範性社區醫養結合服務中心,擴大醫養結合服務供給,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長期護理服務。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及公建民營養老服務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提高護理型床位占比。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家庭病床、日間護理中心或“呼救中心”等,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護理院(中心、站),鼓勵打造品牌連鎖服務機構。
4.完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按照“自治區市診斷、自治區市縣救治、基層康復”的原則,依託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構建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路。完善自治區、設區市職業病監測評估網路支撐體系,自治區加強對粉塵、化學毒物、噪聲、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的技術指導,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備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加強縣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充分發揮現有的市級職業病診斷機構作用,依託自治區和市級職業病防治研究院、綜合醫院,構建覆蓋自治區、設區市,並向重點縣(市、區)延伸的職業病救治技術支撐網路。
5.健全健康教育體系。加強健康教育機構建設,自治區、設區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要設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各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人員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配置,支持建設至少1個自治區級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各級各類醫院、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設立健康教育科(室)或指定責任科(室)。
6.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加強自治區級精神專科醫院(自治區腦科醫院)建設,全面提升治療、康復、科研水平,建立精神疾病診療和康復中心、質控中心、培訓中心。重點支持各級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精神科建設,推動兒童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等開設精神心理科。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立精神(心理)門診,每個街道、鄉鎮配備至少1名精神康復服務專乾。鼓勵社會力量開設精神心理門診。探索建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制。成立各級公共衛生應急心理救援平台。加強精神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全區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2000名,精神科註冊護士達到4500名。
7.完善血站服務體系。加強自治區血液中心業務指導、質量控制與評價、血液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最佳化完善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庫、儲血點、採血點布局。建設廣西血液應急保障指揮平台,建成聯通區域行政管理、血站、醫療機構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統,精準開展血液供應保障和應急調配。
(五)加強支撐體系建設。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推動衛生健康數位化,提高監督執法水平,提升衛生健康服務質量。
1.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強化醫教協同,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建立醫學人才招生、培養、就業、使用等環節的協同聯動機制,最佳化醫學專業結構,分類培養研究型、套用型、基礎型、複合型醫療衛生人才。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增加臨床、實驗室檢測、健康管理教育等專業技術人才有效供給。推進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健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加強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全科醫生培訓培養基地和標準化實踐技能考核基地建設,遴選骨幹師資培訓中心。持續加大高層次醫學人才的培育和培養。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推進“網際網路+”遠程教育。探索實施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一類保障、二類管理”的有效路徑。建立健全適應新時代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的保障體制、激勵機制和管理制度,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引才留才的吸引力,拓寬基層人才引進渠道,進一步夯實基層人才隊伍基礎。持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多措並舉充實基層人才力量。推動鄉村醫生隊伍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到2025年鄉村醫生中執業(助理)醫師比例達到50%。
2.強化健康科技創新。加強疾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科研攻關體系和能力建設,推進傳染病防控研究基地、重大傳染病防治項目和重點實驗室建設。加強孕育能力提升研究攻關。按照“協同開發、示範套用、成熟推廣”的步驟,推動人工智慧、5G等新技術在醫療衛生領域的套用,搭建基於人工智慧技術、醫療健康智慧型設備的移動醫療示範套用平台,實現對個人健康的實時監測評估、健康教育、及時預警和主動干預。推進廣西醫學科學院、廣西出生缺陷預防控制研究所等平台建設,加強臨床醫學和公共衛生的前瞻性、基礎性、戰略性研究。探索推進研究型醫院建設,鼓勵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等各類創新主體合作,構建“醫研企”協同創新的體制機制和模式,建設具有一定影響的“醫研企”示範基地。
3.加快衛生健康數位化轉型。提升數字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以電子健康卡為索引,實現醫療全流程服務信息化。保障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人群就醫需求,逐步消除“數字鴻溝”。實現檢查檢驗信息的結果互認,加快建立健康醫療數據開放共享和安全管控等基礎服務和標準規範。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實現遠程醫療服務覆蓋至城市醫療集團、醫共體和縣級公立醫院,並逐步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延伸。建設中國—東協遠程醫療中心,強化與東協等國家的遠程醫療合作。積極運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新技術,完善公共衛生數位化套用,構建公共衛生閉環管理執行鏈。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推進一網通辦、跨省通辦,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依法依規加強對網際網路醫療平台的監管。加強網路信息安全管控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系統,加強重要領域數據資源、重要網路和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提升網路安全威脅發現、監測預警、應急指揮和攻擊溯源等能力。
4.完善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專業化、規範化和職業化的衛生監督執法隊伍,按常住人口數量合理配備衛生監督人員。完善基層衛生健康格線化監督體系,加強農村地區衛生監督協管力量的配備。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機構,有關經費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加強執法車輛、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和防護裝備、執法取證工具等配備。建設自治區、市、縣三級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標準化實訓基地。加強傳染病防控等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強化對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監督,深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到2025年,全區實現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信息互聯互通和實時共享,市級承擔監督執法的機構運用移動終端開展現場執法工作,承擔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鄉(鎮)安裝衛生監督協管信息系統。
5.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支持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等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推動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完善激勵配套政策,落實藥品集中採購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政策。對結核病、C肝等需要長期服藥治療的重大傳染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探索進一步降低患者藥費負擔的有效方式。加強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完善會商聯動機制,健全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體系。以藥品臨床價值為導向,規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
六、資源整合與協作
圍繞平急轉換、防治結合、上下聯動、專科協同、醫養結合、多元發展,完善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分工協作機制,加快形成以健康為中心的整合協作機制。
(一)強化平急轉換。
完善綜合醫院傳染病防治設施建設標準,加強呼吸、創傷、感染、急診、重症、檢驗、麻醉等專科建設,建立健全面向臨床醫師和護理人員的流行病學、傳染病、醫院感染等風險警覺意識教育和臨床救治培訓制度,提高設施、設備、人員“平急”轉換能力。指導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平急結合方案,建立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徵用機制,完善應急狀態下醫療衛生機構動員回響、區域聯動和人員調集機制,建立健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的應急騰空機制和流程。建立應急狀態下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機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患者以及孕產婦、殘疾人、老人、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加強防治結合。
繼續統籌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工作,鞏固擴大基本公共衛生覆蓋面、最佳化服務內涵、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銜接,繼續以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為突破口,建立完善縣域雙向轉診標準,為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培養1—2名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複合型骨幹人員。實施國家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家庭醫生臨床服務能力建設)試點項目,提升城鄉社區慢病醫防融合能力。在有條件的社區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科學健身門診。推動網際網路與健康管理融合發展。鼓勵婦幼保健機構以孕產婦、兒童、婦女健康需求為中心,整合預防保健和臨床醫療服務,打造防治結合的示範機構。
(三)密切上下聯動。
推動二三級醫院專科醫生為基層簽約團隊提供支持,建立以醫聯體為平台、以全科醫生為核心、全科專科有效聯動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推進以電子健康卡、居民健康檔案為基礎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信息服務,重塑為簽約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健康管理的基層服務模式。加快推進醫聯體建設,加強優質專科資源向基層傾斜,完善分級診療技術標準、工作機制和轉診機制,開通綠色通道,對基層轉診患者優先接診,及時向相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送診療信息,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
(四)促進專科協同。
針對腫瘤、疑難複雜疾病、多系統多器官疾病等,推動多學科聯合診療,制定單病種多學科診療規範,建立單病種多學科病例討論和聯合查房制度。鼓勵將麻醉、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藥學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診療團隊,探索心臟中心、神經中心、腫瘤中心等綜合學科發展模式,促進專科協同發展,提升疾病綜合診治水平。繼續推進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兒和兒童救治中心等急診急救領域新型服務模式建設,為患者提供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和一體化綜合救治服務,提升重大急性疾病醫療救治質量和效率。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設定服務協調員,在患者診療過程中予以指導協助和跟蹤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務。
(五)深化醫養結合。
合理布局養老機構與接續性醫療衛生機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服務管理機制。進一步增加居家、社區、機構等醫養結合服務供給,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持老年醫療照護、家庭病床、居家護理等服務,鼓勵農村地區通過毗鄰建設、簽約合作等多種方式實現醫養資源共享。推進中醫藥與體育、養老融合發展,將中醫治未病、養生保健、康復理療、科學健身融入健康養老全過程。開展醫養結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訓,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六)鼓勵多元發展。
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服務、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合作。支持公立醫院和社會辦醫院按照平等自願原則互相組建、加入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和專科聯盟,支持社會辦醫院參加遠程醫療協作網、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向基層延伸分支機構。鼓勵和支持社會辦醫院參與公共衛生工作,在應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作用,依法統籌納入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體系。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結合社會辦醫院特點,積極開發多樣化健康保險產品。
七、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把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編制各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區域醫療衛生體系規劃,將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各縣(市、區),並統籌規劃本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定。縣級人民政府按照所在設區市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制定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負責轄區內縣辦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定。
(二)明確部門職責。全區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政策協同,協調推動規劃實施。衛生健康部門要制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適時動態調整;發展改革部門要依據規劃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基本建設管理;財政部門要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劃分原則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部門要統籌醫療衛生體系發展,合理安排用地;醫保部門要加快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三)嚴格規劃實施。將納入規劃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提條件。新增醫療衛生資源,應按照區域衛生規劃的要求和程式,嚴格管理。強化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機構設定和規劃布局調整等信息。各地要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資源配置監督評價機制,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及時發現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切實研究解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