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

廣西壯族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是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中的一級站,隸屬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領導的處級事業單位,業務上受環境保護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指導,是具有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職能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
  • 職能:監督管理、行政執法
  • 職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物管理
  • 負責:放射性廢物和閒置放射源的收貯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負責廣西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輻射環境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對放射性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輻射的設施和活動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全區伴有輻射的建設項目和設施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包括報告表)審核和“三同時”檢查及竣工驗收、排污申報登記、發放排污許可證;負責全區核技術套用單位輻射安全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廣西境內輻射源監測和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參與核事故、輻射污染事故應急工作;負責全區放射性廢物和閒置放射源的收貯;承擔環境保護部和自治區環保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
科室職責:
(1)負責站後勤保障工作,站內人事、勞資、公費醫療、社會保險、計生、安全、保密、保衛、基建、車輛、固定資產、綠化等事務的管理;
(2)負責本站的財務工作,組織編制站年度部門預算計畫,執行財務制度及財務計畫;
(3)負責站務會、站長辦公會和其他會議的通知與記錄;
(4)負責各類檔案的收發、登記、傳遞、保管、列印及檔案檔案、圖書資料、站人員技術業績檔案的管理工作;
(5)承擔站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的申報、聘任、年終考核等工作,制定人員崗位培訓、技術交流、實驗室及儀器比對計畫;
(6)負責建立、健全本站各項管理制度;
(7)負責本站對外宣傳、聯絡以及接待工作;
(8)負責站監督管理、監測評價工作的物質保證;
(9)負責本站各類印章的管理工作;
(10)負責起草站的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
(11)負責起草以本站名義上報、下發的各類檔案、計畫、報告;
(12)負責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技術檔案的跟蹤收集;
(13) 負責本站辦公室、實驗室環境條件的日常檢查;
(14)參與核事故應急、輻射環境監督管理、輻射環境監測與評價等工作;
(15)負責本站編制的監測報告、測試報告等技術檔案的編號、分發和歸檔;
(16)對站領導負責,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監督管理科
科室職責:
(1)監督管理全區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工作;
(2)負責放射源安全的統一監管;監督檢查有關核技術利用、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
(3)負責核設施的安全管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
(4)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全區放射性廢物和閒置放射源的收貯;廣西放射性廢物庫運行維護;
(6)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和放射性同位素轉讓、放射源轉移審查;
(7)完成站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三、監測科
科室職責:
(1)履行輻射環境監測各種職責;
(2)負責各類相關的輻射監測項目的契約起草;
(3)負責各類輻射監測項目的具體實施,在站長的領導下,按工作需要組織相關人員成立項目組;
(4)負責本科室的日常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工作,確保質量方針、目標的落實,按照受控程式、技術標準、規範、作業指導書等技術檔案開展監測工作;
(5)具體負責監測任務的方案制定,現場踏勘、現場監測及採樣、樣品管理、樣品監測、抽樣、監測報告的編制等工作;
(6)統一管理與監測業務相關的儀器、設備及器材,為儀器設備選型提供參考意見;
(7)對全站儀器設備及實驗室進行管理,負責儀器檔案的建立、實驗室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儀器送修及送檢等工作;
(8)按照《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範》及《全國輻射環境監測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和完善轄區範圍內的輻射環境質量常規監測制度並按計畫開展監測;
(9)組織本站相關人員,每年開展一次廣西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及周圍環境的監測;
(10)保證監測工作的公正性,堅決抵制來自內、外部影響監測工作公正性的干預;
(11)積極開展技術創新,研究輻射環境監測與評價的新技術、新方法;
(12) 積極協同相關科室制定相關的輻射監測和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條例,開展輻射監測技術培訓;
(13) 積極與監督管理科配合,參與輻射環境的日常監督管理及廢放射源收貯工作;
(14) 開展業務評價、調查、諮詢及交流活動,參加環境保護部及有關技術部門組織的輻射監測技術、方法學習,參加實驗室及儀器比對活動;
(15)在自治區環保廳的統一安排下,參加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回響;
(16)完成站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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