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是依法設立的正局級地方電信管理機構。

2001年3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01年3月2日
  • 級別:正局級
  • 局長:陳英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通信行業管理政策法規,統籌規劃廣西壯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並實行行業管理;監測分析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業運行態勢並發布引導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推動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
二、協調廣西壯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資源共享;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負責廣西壯族自治區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建設市場;指導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依法監督廣西壯族自治區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電信服務資費和質量;保障普遍服務,推動行業自律;根據授權負責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網碼號、網際網路域名和地址等資源的管理;監管廣西壯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網際網路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組織協調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擔廣西壯族自治區國防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管理廣西壯族自治區專用通信工作。
五、協調管理廣西壯族自治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網路信息安全平台;監管廣西壯族自治區網路運行安全;擬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電信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廣西壯族自治區網路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配合開展廣西壯族自治區特殊通信、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有關工作,配合處置網路有害信息;擬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管制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陳英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廣西區通信管理局全面工作。
主管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機關工會、協會工作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廣西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廣西通信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王山竹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網路安全管理處、監察處、機關黨委。
譚國棟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信息通信發展處(應急辦、信動辦)、信息通信管理處(網際網路管理處)。
陸雲黨組成員、自治區專用通信局局長
主持自治區專用通信局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人事處)職責
負責局黨組文秘工作;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外事、新聞發布、後勤事務、印信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人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政審、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歸口協調管理自治區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負責自治區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幹部考核與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廣域網、區域網路、網站、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做好本局政務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和入口網站信息發布與更新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政策法規處(監察處、機關黨委)職責
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政策和重要檔案;牽頭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局黨組紀檢組日常工作;指導行業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信息通信發展處(應急辦、信動辦)職責
研究分析信息通信業發展形勢,擬定信息通信發展戰略,提出發展思路和政策建議;分析信息通信業經濟運行和市場競爭狀況,研究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負責建立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擬定電信普遍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新技術、新業務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提出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促進信息通信業自主創新;協調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建設,推動網路資源共享;推動寬頻發展;推動信息通信網路演進升級和發展建設;審查信息通信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提出項目安排建議;參與審核行業重點大型企業發展規劃,提出審查意見;承擔信息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信息通信建設監管政策、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招標投標及信息通信網路抗震防雷和電磁輻射等防災管理並監督實施,規範信息通信建設市場秩序;管理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通信網路運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網路質量和設施保護相關政策,監督管理信息通信業的安全生產;組織協調應急通信,負責信息通信業應急體系和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及管理;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政務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信息通信管理處(網際網路管理處)職責
依法對電信和網際網路等信息通信服務實行監管,承擔網際網路行業管理(含移動網際網路);組織實施市場準入、監管等政策;負責電信和網際網路業務市場準入及設備進網管理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新業務商用實驗,負責試辦新業務備案管理;推進三網融合;擬定信息通信業深化改革、市場開放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監督執行電信和網際網路市場行為規範和管理政策,監督管理電信和網際網路市場競爭秩序、服務質量、用戶權益和個人信息保護;監督檢查收費管理規定執行情況、規範收費行為;承擔信息通信行業行風建設有關工作;監督執行電信網和網際網路互聯互通政策、結算政策,負責網間通信質量監管和網路架構最佳化相關工作;負責通信網碼號、網際網路域名和IP位址、網站備案、接入服務等基礎管理;負責移動網際網路及智慧型終端套用的管理;承擔網路有關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管理,規範信息服務市場;指導督促電信網和網際網路等國際通信出入口局運行管理;發展、聯繫、服務電信和網際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指導行業自律;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政務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網路安全管理處職責
落實電信網、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研究信息通信業網路安全相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完善電信網、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管理機制,受部委託配合開展網路安全環境治理,配合打擊網路犯罪和防範網路失竊密;組織開展電話實名登記工作;推進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擬訂信息通信業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網路安全檢查、監測預警、信息通報、應急管理與處置等工作;組織開展網路數據和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相關工作;組織落實電信網、網際網路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制度,開展相關評估工作;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網際網路企業落實網路安全管理責任;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政務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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