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公路行業的政策和法規;負責提出公路行業立法計畫建議,按照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的部署和要求,組織起草公路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制訂公路行業管理的措施、辦法和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按照自治區公路事業發展規劃、公路網中長期規劃、公路養護髮展規劃,編制全區專業公路建設、養護、管理、
通行費徵收年度計畫,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管理;
(三)負責全區專業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路養護質量評定和檢查工作;
(四)負責全區專業公路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區專業公路新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搶修恢復工程建設、管理、檢查和驗收工作;
(五)負責全區專業公路路政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區專業公路路政管理、路政執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依法維護公路路產路權,保障公路暢通;
(六)負責直屬公路收費站(點)的管理,對全區收費公路收費站(點)實施行業管理;
(七)負責全區專業公路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做好公路資金的預決算編制、審核、執行、控制工作,加強資金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開展財務分析,加強財務監督檢查與審計,提高公路資金保障能力;
(八)負責全區專業公路管理機構國有資產及票證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專業公路行業科技進步工作,進行新技術、新工藝、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研究和推廣套用;
(十)負責全區專業公路黨建、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工教育、體制改革、行業文明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根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授權,負責審核、彙編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年度計畫;
(十二)承辦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對局領導班子及局務會議決定的事項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負責局重要報告、綜合性材料的起草;負責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和政務值班工作;負責全區專業公路政務信息和宣傳工作;負責公路網路信息管理和局機關網路信息構建及辦公自動化的管理及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文印、收發文工作;負責全區專業公路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公文處理工作。
(二)政治處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黨建團建、組織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勞動保護、職工教育培訓、機構編制、行業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管理,配合做好領導幹部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歸口管理專業技術幹部和人才引進工作;負責指導和承辦全局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公路養護技術工人的考核評審工作;負責辦理外派人員和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上報工作。
(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監督直屬單位黨組織、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重大案件;負責對黨員及監察對象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抓好全區專業公路“行風”建設,做好全區專業公路執法人員的監督工作。
(四)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情況進行審計;負責直屬單位主要領導的離任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公路養建等項目審計工作,對全區專業公路基建工程及重大採購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五)養護管理科
負責全區專業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路養護質量評定與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專業公路養護工程、危橋加固改造工程一般設計變更的管理及養護工程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專業公路交通戰備、應急搶險、自然災害損毀公路恢復、安保工程、橋樑加固改造、節能減排、渡口管理、養護安全生產管理、氣象災害等工作;負責文明樣板路、公路綠化美化管理工作;指導經營性收費公路養護管理工作。
(六)規劃計畫科
負責編制全區公路網中長期和五年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全區專業公路年度建設、養護投資計畫及計畫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專業公路交通量觀測、公路路況、公路基本建設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審核、彙編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年度建議計畫。
(七)財務科
負責全區專業公路、路政執法機構資金的籌集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專業公路、路政執法機構部門預算的審核、彙編和上報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負責各項財務會計決算報表的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區專業公路部門會計電算化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的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的歸檔、清理和銷毀工作。
(八)工程管理科
負責局管公路網和公路提級改造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的開工至竣工的建設實施監管,協助完成較大以下設計變更審核;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公路網基本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及考核、事故處理工作;協調全區專業公路養護與渡口、路政、通行費等安全管理、考核及事故處理工作;負責全區專業公路維護社會穩定、應急預案制定以及預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專業公路辦公及生產用房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
(九)技術室
負責局管新、改建公路網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勘察設計、環保、地質災害評估等前期工作;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局管各工程項目及提級改造項目的招標工作,編制招標檔案範本,批覆招標檔案,制定各項工程項目的招標程式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管工程項目、提級改造項目及危橋加固改造項目的較大、重大變更設計管理及有關技術問題;負責組織管理有關公路科研及新技術推廣套用、試驗工作;負責危橋加固改造設計、預算審查工作;配合審核超限運輸車輛通行的技術方案工作;負責公路工程定額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的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十)縣鄉公路管理處
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對3000萬元及以上投資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預算檔案及新增納入統計里程的農村公路進行審核,並做好工程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指導開展全區縣鄉公路建設、養護技術課題研究、公路應急搶險等工作。
(十一)路政管理處
負責全區專業公路路政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區專業公路路政管理、路政執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及路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公路部門的法規、規章立法工作,審議有關涉路的法規、規章;負責全區專業公路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局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普法等工作;負責超限運輸車輛通行公路的許可工作,指導重大路政案件處理工作;負責承辦本局各種法律事務,指導各級公路部門處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全區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的管理,並指導全區公路公安做好維護公路治安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和經營性收費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十二)征費管理處
負責局管收費公路收費站徵收管理、基礎管理、業務管理、系統管理等,下達徵收計畫和其他收費工作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和指導執行收費政策和文明收費服務工作;負責不斷完善收費站的基礎設施和設備;負責管理、維護並逐步提升電腦監控收費系統、計重收費管理和其他收費科技管理水平;負責收費站的服裝管理;負責全區普通公路收費站的行業管理;負責代廳審核全區收費站的設立、變更、撤消、收費期限的延長等工作;監督指導普通公路地方收費站執行收費政策和文明收費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普通公路收費站監督舉報和投訴與質疑收費問題的解答工作。
(十三)國有資產和票務管理科
負責歸口管理全區公路部門政府採購、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土地使用的審批和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本部門養護設備配置規劃、固定資產配備標準及經營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協助養護部門做好搶險救災設備物資的調撥和調配管理、渡口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財政票據管理政策規定,制定和完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及其他財政票據的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辦理全區公路票據的政府採購、電算化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路部門票據發放、使用管理和核銷工作;負責本單位票據檔案的歸檔、清理和銷毀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房改工作。
(十四)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落實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局機關離退休黨支部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上訪接待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醫務(醫保)工作。
(十五)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會務、接待、戶籍、房改、水電、社區、機關資產、機關食堂等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公務用車管理、維護及司機管理等工作;負責局屬企業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