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局隸屬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是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授權行使全區高速公路行業管理、路政執法管理、車輛通行費清分結算管理等職責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高速公路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強制性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二)草擬全區高速公路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根據全區高速公路事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擬訂全區高速公路建設年度計畫,報自治區交通廳批准後,負責監督實施。
(三)提出高速公路行業立法計畫建議,草擬全區高速公路行業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建設市場管理制度、辦法,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制訂高速公路行業管理的措施、辦法和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依法履行全區高速公路路政執法職能,組織開展崗位資格培訓,規範執法行為,維護高速公路路產路權,保障安全暢通。
(四)負責廣西高速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協助建設管理及其他相關工作。 (五)參加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設計評審及竣(交)工驗收;組織開展新建、改建的經營性高速公路項目的經營權轉讓前的項目建設相關工作。 (六)監督檢查全區高速公路安全生產、養護、運營和服務質量管理,組織開展高速公路養護質量評定和檢查工作;負責全區高速公路數據統計和上報工作。 (七)負責全區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的規劃管理、征費稽查及車輛通行費清分結算管理工作。 (八)監督實施全區高速公路通訊、監控、收費系統的規劃及其設施建設、維護工作;建設高速公路行業信息網路,提供行業訊息平台。 (九)負責全區高速公路重大信息發布工作以及突發公共事件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推進全區高速公路行業科技進步,進行新技術、新工藝、新結構、新材料的實驗研究和推廣套用。 (十一)指導全區高速公路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創建高速公路文明行業。 (十二)開展全區高速公路行業管理協會活動,舉辦各類專業技術講座及學術交流活動,組織開展行業性的勞動競賽。 (十三)承辦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廣西高速公路管理局主要內設辦公室、政治處、通行費清分結算科、規劃建設管理科、財務科、路政處(直屬總隊)、運營管理科等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職責:
1.負責公文收發處理、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和機關值班工作;
2.起草重要報告及綜合性材料;
3.負責有關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和落實;
4.負責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車輛使用和維修管理;
6.負責協調各管理職能部門之間的關係;
7.負責檔案及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
8.完成上級或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治處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局黨委、紀委的決定、決議和指示、承辦局黨委、紀委的日常工作。指導黨組織建設,開展黨組織考評工作;
2.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業內外的宣傳工作;
3.負責局機構編制和人事勞資管理等相關工作;
4.指導全區高速公路行業文明建設;
5.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行業人員崗位資格審核和上崗培訓、業務繼續教育、技能競賽等工作;
6.完成上級或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路政處職責:
1.負責全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路政執法職能,保護路產、維護路權,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2.負責高速公路法制工作。宣傳、貫徹高速公路法律、法規和規章;
3.制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措施、辦法和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4.管理高速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
5. 參與高速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及項目建設相關工作。
6.依法查處涉及面廣、影響大的路政案件。負責處理路政行政訴訟;
7.實施行政許可相關工作;
8.負責路政執法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知識更新培訓;
9.負責監督路政執法行為,處理路政投訴案件;
10.負責對路政人員、裝備及內務的管理;
11.負責做好單位治安綜合治理和內部保衛工作;
12.協助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各類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
13.完成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及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運營管理科:
1.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有關高速公路養護管理及服務區運營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強制性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2.制訂全區高速公路養護管理及服務區運營管理的規章制度、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3.參加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竣(交)工驗收;協調參與經營性高速公路改擴建的項目建設,配合參與經營性高速公路轉讓前的相關工作;
4.負責對全區高速公路經營者下達年度路況養護質量目標,組織開展全區高速公路養護質量評定和檢查,對全區高速公路養護和服務區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考評;
5.負責對全區運營高速公路基礎信息的採集、統計、上報和交通阻斷信息的發布;
6.推進全區高速公路行業養護管理的科技進步,進行養護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試驗研究和推廣套用;
7.組織全區高速公路養護管理專業技術講座及學術交流,對新開通高速公路的養護管理、服務區管理提供服務和指導;
8.負責區高管局特種檢測設備的管理;
9.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通行費清分結算科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高速公路收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強制性標準、規範規程;
2.組織、指導全區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的建設和改造,參與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
3.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聯網收費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收費系統收費業務管理有關檔案的草擬工作;組織實施我區高速公路聯網收費軟體的開發和升級;制訂我區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的行業管理標準和制度;
4.負責對聯網收費系統各級許可權及密鑰進行授權管理及統一規劃我區高速公路收費網路結構、IP位址參數、編碼、路由設定、安全設定的使用;
5.負責制定全區聯網高速公路通行費拆分帳方案和結算業務;負責收費站與中心兩級拆分帳數據的核對、匯總工作,及時對全區聯網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入進行結算、劃撥;及時對出現的有關問題進行整改或提出改進意見;
6.負責全區高速公路收費標準調研,根據上級要求擬定不同時期收費標準和調整收費標準方案;
7.負責全區高速公路收費票證使用計畫編制和申報、通行費票據的購領、發放、建帳和核銷、系統用卡、非現金支付卡和電子標籤的購買、製做、發行、調配、管理等工作;
8.負責清分中心經費預算的編制,內部財務收支、經費核算工作;
9.監督實施全區高速公路通訊、監控、收費系統的規劃及其設施建設、維護工作;配合全區高速公路信息中心建設工作;
10.負責聯網收費系統和關鍵設備的入網測試和認證工作;負責區清分中心繫統設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清分中心資料庫的運行安全;
11.協調解決聯網收費運營中的問題及組織聯網收費稽查工作。根據聯網收費各種信息資料,研究聯網收費發展規律、特點、特性,不斷豐富完善稽查手段和方式,提高稽查質量;
12.負責全區計重設備安裝調試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和監管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建設管理科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高速公路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強制性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2.參與全區高速公路行業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起草;
3.制定全區高速公路建設行業管理的措施、辦法和制度,並負責檢查實施;負責高速公路行業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4.草擬全區高速公路建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根據全區高速公路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擬訂全區高速公路建設年度計畫,報自治區交通廳批准後,負責監督實施;
5.負責全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開展新建經營性高速公路項目的經營權轉讓前的項目建設相關工作;
6.協助上級部門進行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及其他相關工作;
7.參加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設計評審及竣(交)工驗收;
8.負責新建高速公路的相關數據統計工作;
9.完成上級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務科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財務管理法規、政策,遵守財經、財務規章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負責編制單位的年度部門預算,合理安排各項財務收支,對各項財務活動實行預算控制,檢查分析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及時準確提供各種會計資料,嚴格財經紀律,接受上級與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確保本單位各項財務指標和經濟責任的完成;
3.依法加強各項經濟收入的監管,注重節約支出並有效管理和控制各項費用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科學的財務管理,努力提高行業管理工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參與經營性高速公路轉讓的管理工作,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規定,合理使用國有資產,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果;
6.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和控制,保證各項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健康、有序的發展;
7.積極參與單位的經營(管理)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契約、協定;審查或參與制定與財務工作相關的檔案和規定;
8.負責對持股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實行領導監督和審計工作;
9.負責對各高速公路運營公司行業管理相關工作,監督、檢查各類票據的領發、保管和核銷;
10.負責組織與上級有關部門的對口業務聯繫,負責組織財務人員的理論業務學習,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積極完成領導及有關部門交辦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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