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小煙廠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小煙廠的通知》是1989年3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生效的地方法規,文號是桂政發[1989]3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小煙廠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9年3月15日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小煙廠的通知
(1989年3月15日桂政發〔1989〕37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立即關停計畫外煙廠的通知》(國辦發〔1988〕77號)精神,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經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要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立即關停計畫外煙廠的通知,沒經批准,今後一律不準開辦新的捲菸廠、分廠和車間。
二、賀縣大寧煙研究所和昭平縣鄉鎮企業辦的煙廠要立即關停。
三、博白、浦北、平樂、荔浦四個捲菸廠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分別掛靠玉林、南寧、柳州捲菸廠,作為生產區生產捲菸,可繼續生產和銷售捲菸產品,請各部門給予支持。
以上通知,希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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