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1991年6月2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發布單位】82002
【發布文號】桂政發[1991]43號
【發布日期】1991-06-28
【生效日期】1991-06-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
(桂政發〔1991〕43號1991年6月28日)
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提出要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並為了一世紀經濟和社會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的一項重大決策。為了貫徹落實這項決策,促進我區職業技術教育的健康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作如下決定:
一、進一步提高對職業技術教育的戰略地位與作用的認識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發〔1985〕12號)頒發以來,我區職業技術教育有了較大的發展。高中階段職業技術學校在校學生數與整個高中階段在校學生數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11%升到1990年的42%,中等教育結構有了明顯改善;初等職業技術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術培訓也得到廣泛開展。這對提高廣大工農勞動者素質,促進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區職業技術教育仍很不發達,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還不適應。受到系統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的人數不多,勞動者技術素質普遍偏低,這種現狀在農村尤為突出。一些部門和地方,還存在著不重視職業技術教育、輕視培養中初級技術人才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社會上還存在著鄙視或忽視職業技術教育的傳統觀念;職業技術教育管理體制尚未理順,配套的法規和政策還未完善;職業技術學校辦學經費不足,條件較差,水平不高;有些學校的服務方向、專業設定、教學內容等同我區實際需要結合得不夠。這些困難和問題,明顯地制約著我區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必須認真解決。
職業技術教育是現代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把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重要橋樑。今後10年,是我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至關重要的時期。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對提高廣大勞動者素質,造就一支既有社會主義覺悟又有較高職業技能的勞動技術大軍,鞏固社會主義陣地,振興我區經濟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各級人民政府和社會各方面,要進一步提高對職業技術教育戰略地位和作用認識,從振興廣西的大局和民族的未來出發,把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放在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重要位置,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把本地區的職業技術教育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採取積極措施,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
今後10年,在積極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同時,還要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使城鄉勞動者都得到程度不同的基本的職業技術訓練。特別是一些專業性技術性比較強的行業,要逐步建立起一個結構合理、形式多樣、長短結合、職前職後銜接,與基礎教育、成人教育相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技術教育體系。到1995年,農村每30戶農戶、鄉鎮集體和個人企業中每25名職工中有一名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畢業水平的技術骨幹,每個農戶有一兩人掌握勞動致富的實用技術。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要根據行業特點和要求不斷提高初、中級人才比例,並逐步做到按崗位規範要求持證上崗。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八五”期間要努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切實辦好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要深化改革,突出技能訓練,辦出水平和特色,並採取切實措施,辦好一批能起示範作用的骨幹學校。同時,發揮學校多功能作用,採取多種形式,按需施教,大力開展崗位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要根據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商定發展規模和速度;要充分挖掘潛力,擴大招生容量,在保證完成國家招生計畫任務的前提下,可舉辦職業高中班或職業技術培訓班,要調整專業結構,拓寬服務面,積極為城鄉多種所有制培養中、初級人才。職業高中要根據當地經濟建設和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逐步發展,專業結構要做到穩定性與應變性相結合。農村職業高中的專業和課程設定要適應當前農村生產水平和“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的需要,致力於為農村建設培養人才。“八五”期間,區轄五市及少數經濟較發達的縣以發展職業高中為主,其餘每個縣要認真辦好一兩所職業中學。普通高中辦得過多的市、縣,要適當調整,改辦成職業高中或綜合中學。通過五年或稍長一些時間的努力,使全區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生人數超過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數。
(二)普通中國小要因地制宜地在適當階段引進職業技術教育因素。(1)切實執行教學計畫規定,國小上好勞動課,國中上好勞動技術課,高中開設職業技術選修課。(2)根據學生生活環境、實際經驗和認識規律,切實加強各科套用性內容的教學,加強教育同當地生產、生活的聯繫。(3)加強教學實踐環節,積極開展課外科技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4)在適當年級開設職業技術指導課和職業選修課,在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較低的地區,國小高年級就應增加一些與當地生產聯繫密切的實用技術知識教育和職業訓練。(5)從城鄉實際出發,對學生進行分流教育。高中可在高三分流,對一部分學生進行定向性或預備性的職業技術教育。農村國中可分別採取“三加一”、初三分流、四年制滲透職業技術內容等多種形式,發展國中階段的職業技術教育。(6)在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方,要適應發展職業國中,並納入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的範疇,從國小高年級就應注意和職業技術教育的早期結合,增加一些與當地生產、生活密切聯繫的實用技術知識。
(三)大力發展短期職業技術培訓。在城鎮,各部門各行業都要按照崗位規範要求,有計畫有組織地發展崗位職業技術培訓。在農村,要對回鄉中國小畢業生和青壯年進行短期實用技術培訓。逐步推行農民技術資格證書制度。城鄉都要努力辦好各種培訓機構。鄉、村兩級都要建立健全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各級職業技術學校挖掘潛力,承擔短期職業技術培訓任務。成人教育要和職業技術教育相結合,重點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各級農民技術學校要和當地的職業技術學校一起形成農村的技術培訓格線。
(四)積極探索和試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對現有職業大學要進行改革和調整,逐步辦出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特色。根據需要與可能,舉辦行業性的高等職業技術專科學校,主要培養技藝性強的人員和高級操作人員。
(五)鼓勵社會各方面按照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法規積極興辦職業技術教育。在各級發展行業、企事單位辦學和各方面聯合辦學。在城市,除政府舉辦部分學校外,主要由行業、經濟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自辦、聯辦或與教育部門合辦;在農村,以縣(市)人民政府辦學為主,輔以鄉鎮和經濟部門、企事業單位自辦或聯辦,還應支持鄉鎮和有技術經驗的專業戶、個體戶舉辦各種形式的技術培訓。同時,鼓勵社會團體個人舉辦職業技術教育。
三、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有關政策,推進職業技術教育發展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先培訓、後就業”的原則。教育行政部門和勞動人事部門在人才培養、勞動就業方面要互相配合、互相協調、互相促進。在城鎮,未經職業技術教育或培訓,達不到崗位規範要求的,一律不得就業、上崗;在農村,企事業單位(含鄉鎮企業)招工及從事業技術性生產或承包農業生產經營項目,必須經過相應的職業技術教育或培訓。今後,各單位招工必須首先從專業對口的各種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中擇錄優用;聯辦職業中學的畢業生,原則上由聯辦單位錄用。社會招工,對專業(工種)基本對口的職業中學畢業生,可免予考試。對不執行“先培訓、後就業”政策的招工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不給招工招乾指標,不予辦理錄用手續,銀行不予提取新增職工工資。
(二)要樹立新的就業觀,改革中專、技工學校的招生和分配製度,按照“勞動部門介紹就業、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原則,廣開就業門路,向城鄉多種所有制特別是廣大農村輸送人才。要積極引導農業中等專業學校和農村職業中學畢業生回鄉就業,建設家鄉,使他們成為勞動致富的帶頭人和科學技術的推廣者。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自謀職業和回鄉參加農業生產的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應給予鼓勵和扶持,在核發營業執照、貸款、信息、項目經營、專業生產、農用生產資料和銷售等方面給予優惠和方便;鄉(鎮)、村使用或聘用幹部、技術人員及鄉鎮企業人員時,應從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或高中後經過職業技術培訓的人員中擇優挑選。
(三)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畢業證書和技術等級證書制度。根據國家制定的技術等級標準和崗位合格標準,由勞動部門會同計主管部門、教育部門等對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及各類培訓結業生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者發給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或崗位合格證書,作為錄用、上崗及確定工資待遇的重要依據。在農村。逐步建立農民技術資格證書制度。職業中學、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各種農業培訓機構以及經過“三後”教育的學生或學員,經考核合格者發給農民技術資格證書。對成績和水平突出的,要給予獎勵並可評定相應的技術職稱,由鄉(鎮)人民政府聘任為農民技術、技師等。具體實施辦法由自治區勞動、教育、農林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四)鼓勵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積極舉辦職業技術教育。對辦學單位的權益應予照顧。招收新生時,對辦學單位的職工子女,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取;辦學單位需新增職工時,對其在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子女,應優先照顧。
四、多渠道籌措職業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
(一)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的經費仍按現行來源渠道不變,但綜合定額標準要隨著財政的增長而有所提高。各主管理部門在安排基本建設經費時,要有一定比例用於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的建設。
(二)教育部門舉辦的職業中學的事業經費和基建投資,各級人民政府要列入本級教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預算,統籌安排,並予以保證。職業中學進行職業技術訓練所需投資較多,學生平均正常經費標準應高於普通中學,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其他部門辦的職業中學所需事業經費和基建投資,在部門有關經費中列支;教育部門與其他部門聯辦的學校,所需事業經費和基建投資,則由辦學雙方共同負擔。
(三)中國小開展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所需的投資,應由地方財政列入預算,給予保證;各類短期職業技術培訓所需的經費,各主管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可給予適當補助。
(四)自治區財政安排的職業技術教育專項補助要逐年增長。市、縣人民政府也要從地方財政中安排一定的專項補助費,用於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各級人民政府籌措的教育經費,應確定適當利用於發展職業技術教育。
(五)企業在生產發展基金中,要有一定比例用於本企業的職業技術教育。企業改造和技術引進項目必須列有專項的培訓經費。企事業單位在錄用職業中學畢業生時,學校可適當收取培訓費。
(六)中等專業學校(除師範以外)、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應收取學雜費,收費標準由自治區有關部門制定。
(七)各類職業技術學校都要結合教學實踐活動,大力開展勤工儉學,發展校園經濟和校辦產業,面向社會,積極開展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和有償技術轉讓活動,以增加學校的收入,增加自我發展能力,改善辦學條件和師生福利待遇。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教材建設和基地建設
(一)建設一支素質良好、數量足夠、學科配套、相對穩定的職業技術教育隊伍,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要多渠道解決專業課和技能課師資的來源,使培養和培訓、專職和兼職結合起來。專職教師,通過依託高等學校有關專業或舉辦職業技術師資班培養,選調適合任教的專業人員擔任,或選送在職文化課教師和選留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優秀畢業生經進修培訓後擔任;兼職教師,可從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中聘任。師範院校應開設一定的職業技術課程,使畢業生都能承擔職業技術教育的教學任務。對選調到學校任教的專業技術人員,原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可計算為教齡,享受教齡津貼和10%的補助工資;在評定職稱時,其原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可作為教學工作年限一併計算。
(二)加強教材建設。職業技術學校的教材除國家統編的以外,應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力量,積極編寫有關鄉土教材;學校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自編一些補充教材。中國小開展勞動技術和職業技術教育的教材,要聯繫本地生產、生活實際,加強針對性,突出適用性。
(三)切實加強實驗實習基地的建設。職業技術學校的實驗實習設備和校內外實驗實習基地。由各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以及參與辦學的部門、企事業單位負責解決。縣、鄉(鎮)人民政府要劃撥一定的土地、山林或水面給農村職業技術學校及中國小作生產實驗實習基地。
六、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一)各級各類職業技術學校,都要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按需施教的原則,在教育思想、培養目標、辦學模式、專業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及招生分配製度等方面進行深入改革,進一步密切學校和當地經濟、社會的聯繫,增加職業技術教育的適應性、套用性和實用性,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二)要合理規劃職業技術學校的布局和專業設定。城鄉職業技術學校和專業的布點,一般應在地、市、縣範圍內統籌規劃。在農村,學校要面向“大農業”(包括農、林、牧、副、漁、鄉鎮企業等),服務“大農業”,主要開設與當地經濟開發、產業結構相適應的種植、養殖、農副產品加工、經營服務等專業,也可舉辦農村急需的以推廣“短、平、快”項目為內容的職業技術培訓班;要與農村實施“星火計畫”、“燎原計畫”、“豐收計畫”相結合,建立農村聯繫點,進行技術輻射,使學校成為農村推廣農業新技術的試驗基地、示範場所和推廣中心。在城市,要加強關鍵崗位及主體技術工種工人的培養,積極辦好適應城市商業和各類服務業務發展需要的職業技術教育。
(三)各類職業技術學校,都應從振興當地經濟出發,建設起教學、生產、科學實驗、技術推廣服務一條龍的教學體制,採取校廠(場)結合的辦學形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使學生既上學又“上崗”,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訓練實際技能,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四)要認真辦好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和各類培訓機構。自治區教委和有關部門要儘快制定有關辦學條件的規範要求。“八五”期間,所有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和各類培訓機構部要按照有關要求,充分完善辦學條件。要按照長短結合、以短為主的辦學原則,積極開展崗位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做到適應性、實用性和靈活性相結合。
七、加強對職業技術教育的領導和管理
(一)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是德育綜合改革和重要組成部分。自治區德育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要把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為重要工作內容,協調各類職業技術教育,統籌安排其布局、專業(工種)設定、招生、畢(業)業生就業安置及中長期規劃等有關問題。地區行署和市、縣人民政府要指定部門或成立相應的機構,以加強對職業技術教育領導和統籌。
(二)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必須由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共同辦好。(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統籌各級各類職業技術教育事業,制定有關政策,並在教育業務上負責管理和指導。(2)各級計畫部門,要把職業技術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會同教育、人事和勞動部門做好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招生計畫。(3)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職業技術教育經費,保證職業技術教育經費按一定比例增長,並監督和檢查經費使用情況。(4)各級經濟部門要充分發揮企業辦學的積極性,發動、組織所屬企業開展職業技術教育和崗位培訓,並在辦學方面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5)各級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先培訓、後就業”政策的實施,搞好勞動就業需求預測,加強對求業青年的擇業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用好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
(三)各級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的管理,配備好學校領導班子,充實職業技術教育的管理人員和研究人員。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和職業技術教育管理幹部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原則上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的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要把校長負責、黨組織的監督保證、師生員工的民主管理和社會參與有機地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術學校內部的管理體制。
(四)要加強職業技術教育的立法工作,制訂各類職業技術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和評估標準,逐步建立職業技術教育的督導評估制度。對辦學指導思想端正、辦學條件較好、教學質量較高、對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起積極作用的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由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可認定為自治區級重點學校,並給予鼓勵。對辦得好的鄉鎮文化技術學校、各種培訓機構和引進職業技術因素較好的中國小,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組織評估,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分別給予表彰和獎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