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是國務院於1991年10月17日發布,自1991年10月1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1年10月17日
  • 實施日期:1991年10月17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職工教育與考核
  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再次提出要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這一決策,特做如下決定:
一、高度重視職業技術教育的戰略地位和作用
九十年代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非常關鍵的十年。進一步發展教育事業,推動科技進步是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並為下世紀經濟和社會發展奠定基礎的迫切需要。職業技術教育的規模和水平影響著產品質量、經濟效益和發展速度。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不僅是提高勞動者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項具有戰略意義的基礎建設,而且對於進一步鞏固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制度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因此,必須堅定不移地把教育事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必須高度重視和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公布以來,我國的職業技術教育有了很大發展。到一九九0年底,各類職業技術學校已發展到一萬六千多所,在校生超過六百萬人,同時全國建有就業訓練中心二千一百餘所,每年培訓待業人員九十多萬人;高中階段各類職業技術學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數之比已接近一比一,中等教育結構單一的狀況有了較大改變。
但是,目前我國的職業技術教育無論規模、規格和質量都還不能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整個教育事業中仍然是很薄弱的環節。社會上乃至一些部門和地方的領導中還存在著鄙薄職業技術教育的現象;職業技術教育的有關法規和配套政策不健全,管理體制尚待進一步理順,資金投入不足,辦學條件差,支持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的服務體系很薄弱;教育內部的改革和建設亟需加強,高水平的示範性骨幹學校數量還太少,職業技術教育的專業設定和專業結構有些方面與社會需要結合得不夠緊密等。這些困難和問題亟待認真研究解決。
因此,國務院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廣大教育工作者及社會各方面,從國家的全局和民族的未來出發,進一步提高對職業技術教育戰略地位和作用的認識,採取有力的措施,齊心協力地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
二、積極貫徹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方針
(一)根據未來十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在九十年代要逐步做到:使大多數新增勞動力基本上能夠受到適應從業崗位需要的最基本的職業技術訓練,在一些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勞動崗位,就業者能較普遍地受到系統的嚴格的職業技術教育;初步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的,從初級到高級、行業配套、結構合理、形式多樣,又能與其他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技術教育體系的基本框架。
(二)九十年代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主要任務是:
--努力辦好現有各類職業技術學校。要有計畫地對現有各類職業技術學校加強規範化建設,並集中力量辦好一批起示範和骨幹作用的學校。要挖掘現有學校的潛力,擴大招生規模,特別是擴大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規模,使全國高中階段職業技術學校的在校生人數超過普通高中的在校生人數。
--廣泛開展短期職業技術培訓。要辦好各地的職業培訓中心(包括就業訓練中心,下同),在有條件的城市,還可試辦層次較高和專業綜合性較強的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各類職業技術學校也應積極承擔短期培訓任務。要根據各地教育的普及程度和經濟發展小平,對國小後、國中後、高中後不能升學的青少年在從業前進行多種形式不同程度的短期職業技術培訓。
--在普通教育中積極開展職業指導,因地制宜地在適當階段引進職業技術教育因素,在不同階段對學生實行分流教育。城市可在高三分流,對一部分人進行定向性的或預備性的職業技術教育。農村可根據各地的情況,分別採取“三加一”(即三年國中教育再加一年職業技術教育)、初三分流、四年制滲透職業技術內容或辦職業國中等多種形式發展國中階段的職業技術教育。
--重視並積極發展對在職人員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成人教育。在不改變現行管理分工情況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籌規劃,加強成人教育與職前的職業技術教育的密切合作。
(三)要制定相應政策穩定中專,支持它們深化改革,辦出特色,提高質量,積極發揮中等專業學校在同類職業技術教育中的骨幹作用。要加強技工學校和職業中學的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積極推進現有職業大學的改革,努力辦好一批培養技藝性強的高級操作人員的高等職業學校。為適應對外開放的要求,各類職業技術學校要積極培養國際勞務市場需要的各種從業人員。
(四)在廣大農村地區,要積極推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施“燎原計畫”,實行農科教結合,統籌規劃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採取更靈活的方式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
(五)我國職業技術教育要走符合國情的發展路子。要堅持分區規劃、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地確定具體發展目標。要重視並積極幫助老、少、邊、山、窮地區發展職業技術教育。
三、採取有力政策支持職業技術教育發展
(一)我國職業技術教育必須採取大家來辦的方針,要在各級政府的統籌下,發展行業、企事業單位辦學和各方面聯合辦學,鼓勵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和個人辦學;要充分發揮企業在培養技術工人方面的優勢和力量。要發展電視、廣播和函授職業技術教育。各類職業技術教育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撤銷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式辦理。
(二)各級政府、各級財政部門、各有關業務主管部及廠礦企業等要從財力和政策上支持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努力增加對職業技術教育的投入。各級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的業務主管部門要根據財力可能和事業發展的需要,商同級財政部門,制定本地區、本部門(行業)職業技術學校的生均經費標準。在國家政策規定的範圍內,各地各部門應採取多種措施,擴大職業技術教育的經費來源。除國家投資外,要提倡利用貸款,有關部門要為職業技術學校使用貸款創造條件,並鼓勵集體、個人和其他社會力量對職業技術教育捐資助學。
(三)各類職業技術學校和培訓中心,應根據教學需要和所具有的條件,積極發展校辦產業,辦好生產實習基地。提倡產教結合,工學結合。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在起步資金、條件設施、產銷渠道等方面給予支持。
非義務教育階段的職業技術教育,可以收取學費,用於補充教學方面的開支。
(四)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該制定有關法規,採取必要的行政和經濟手段,有步驟地推行“先培訓,後就業”的原則。首先在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行業實行,進而爭取儘快做到:在城市,未經職業技術教育、達不到崗位規範要求的一律不得就業、上崗;在農村,企事業單位(含鄉鎮企業)招工、招乾及從事技術性強的生產經營工作,必須經過相應的職業技術教育。今後,各單位招工、招乾應首先從專業對口的各種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中擇優錄用,在對口專業合格畢業生尚未全部錄用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一般不另行從社會上招用人員。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回鄉參加農業生產的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在貸款、農用生產資料等方面給予扶持和優惠。
凡進行技術等級考核的工種,逐步實行“雙證書”(即畢業證書和技術等級或崗位合格證書)制度。應把技術等級證書或崗位合格證書,作為擇優錄用和上崗確定工資待遇的重要依據。在農村完善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製度,並視條件逐步實行農民技術資格證書制度。
(五)要在充分利用現有相應機構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職業技術教育的研究、教材出版、信息交流、師資和幹部培訓等服務體系。中央和各地的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應加強對職業技術教育的宣傳報導工作。
要充分發揮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中華職業教育社等有關社會團體的作用。要加強與世界各國和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四、加強職業技術教育的改革和基本建設
(一)各級各類職業技術學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堅持不懈地進行四項基本原則和國情教育,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團隊精神及共產主義人生觀等思想政治教育。要注意根據職業技術教育的特點,切實加強職業自豪感、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教育,堅持嚴格要求,反覆實踐,扎紮實實地提高學生的思想覺悟和紀律觀念。
(二)要面向社會實際需要,合理規劃職業技術學校的布局和專業設定。在農村,要重視辦好直接為農林牧業服務、特別是與發展糧棉油生產有關的專業,同時也要注意培養其他各種專業技術人才。專業設定要適應農村經濟需要和農民生產經營體制。在城市,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加強技術工人的培養。同時,要積極辦好適應城市商業和各類服務業發展需要的職業技術教育。城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的布點一般應在地(市)範圍內統籌規劃。
(三)要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突出實踐性教學環節,加強職業技能訓練;教學安排中要注意增強適應性、實用性和靈活性;職業技術學校在加強德育和智育的同時,還要重視美育、體育和衛生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四)要積極穩妥地改革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的招生和畢業生分配製度。應按照國家計畫分配、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和個人自謀職業相結合的就業方針,面向城鄉多種所有制的需要培養人才,根據專業特點,合理安排畢業生去向,特別是要打開中級技術人才通向農村的渠道。計畫、教育、勞動、人事等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推進這項改革。
(五)大力加強師資、實驗實習基地和教材等基本建設。本著培養和培訓、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原則,多渠道地解決職業技術教育的師資特別是技能教師來源問題。要建立職業技術教育教師、幹部的輪訓進修制度。要制定職業技術教育教師的任職條件,完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辦法,逐步實行教師資格證書制度,採取措施逐步提高職業技術學校教師的待遇。要抓緊職業技術教育的教材建設,儘快解決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對教材的急需。各級政府和參與辦學的部門、企事業單位必須認真解決職業技術學校實驗、實習設備和校內外實習基地。企業應該積極接納職業技術學校師生到廠實習。縣一級政府要負責安排一定土地、山林或水面給農村職業技術學校做生產實習基地。
五、加強和改善對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一)各級政府及中央與地方的各有關部門要對職業技術教育分工負責。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掌握職業技術教育的大政方針,統籌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協調各部門有關職業技術教育的工作,統一部署和指導職業技術教育的改革。國家計畫、勞動、人事、財政等綜合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人才需求預測、經費來源、畢業生就業錄用和有關職業技術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主要責任在地方,關鍵在市、縣。因此,地方政府有權對職業技術教育進行必要的統籌和決策。在中央統一的方針政策下,由地方政府統籌安排本地各類職業技術教育的布局、專業(工種)設定、招生、畢(結)業生就業安置及中、長期規劃。上級各有關部門應支持地方政府的統籌和決策。部門辦在地方的學校,在首先滿足本行業所需人才的同時,也應積極為當地培養所需人才。提倡部門和地方根據需要聯合辦學。
(三)要重視發揮各業務部門在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中的作用。各業務部門除辦好所屬職業技術學校外,還要對本行業範圍內的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在學校布局、專業(工種)設定、辦學標準、教學要求、質量評估等方面進行指導和協調;在實驗實習、師資、設備、教材、考核標準等方面給予服務和幫助。
(四)各地和各部門要落實和加強對職業技術教育的管理。要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術學校內部的管理體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原則上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中等和初等職業技術學校原則上實行校長負責制並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把校長負責、社會參與和教師職工、學生的民主管理監督有機結合起來。
(五)要制定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的設定標準和評估標準,逐步建立職業技術教育的評估制度。要加強職業技術教育的法規建設,逐步使我國職業技術教育走上以法治教、科學管理的軌道。
(六)各級政府要把職業技術教育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使經濟建設真正轉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要建立幹部責任制,把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列入有關考評內容。領導幹部要親自抓典型,要經常深入教育第一線,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要十分重視職業技術學校領導幹部的配備,要選派既懂教育、又有一定生產經營管理能力的得力幹部到職業技術學校工作。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本決定的要求,認真落實規劃,採取措施,爭取在九十年代使我國職業技術教育有更大的發展和提高,為實現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宏偉目標,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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