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醫療損害鑑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1月17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醫療損害鑑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 發布部門: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 發布文號:粵高法發[2O11]56號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醫療損害鑑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1月17日印發的檔案。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醫療損害鑑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1月17日印發的檔案。中文名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醫療損害鑑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發布部門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文號 粵高法發[2O11]56號 ...
1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醫療損害鑑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 5上海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醫療損害鑑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2011年11月17日) 五、高度危險損害賠償 (一)核事故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1986年10月29日) 國務院關於核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覆 (2007年6月30日) (二)航空事故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2016年...
對於人民法院委託到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的鑑定,2010年11月18日發布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規定為“醫療損害責任過錯鑑定”。適用 2010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實施以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適用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201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關於適用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決定進行醫療損害鑑定的,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鑑定。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是2011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發布單位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日期 2011-0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為正確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參照衛生部有關部門規章,結合江西省的審判實際,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於2009年9月10日通過發布。中文名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
第四條 凡需要進行司法鑑定的案件,應當由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統一對外委託鑑定。第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司法鑑定工作,上級人民法院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司法鑑定工作。第二章 司法鑑定機構及鑑定人第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級人民法院和有條件的中級人民...
《規程》提出,在訴前調解過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建設工程契約糾紛、勞務契約糾紛、產品責任糾紛、買賣契約糾紛、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以及其他適宜進行訴前鑑定的糾紛,依託人民法院委託鑑定系統提供訴前委託鑑定服務。《規程》強調,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的通知》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為進一步加強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提高死刑案件審判質量、切實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發布的一則通知。中文名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文號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審理經濟糾紛案件...
各市醫學會在鑑定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醫學會醫鑒辦聯繫。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題詞:醫療損害 鑑定辦法 通知 抄送:中華醫學會、省衛生廳、省高級人民法院、各市中級人民法院、省級醫療單位 浙江省醫學會 2010年11月15日印發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醫學會醫療損害鑑定工作,保障...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7條:在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中,患者一方應當首先證明其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醫療關係並發生醫療損害。醫療機構應當提交病歷及相關資料說明相應的診療過程。交費單、掛號單等診療憑證及病歷、出院證明等證據可以用於證明醫療關係存在。患者一方...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審理醫療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做好《侵權責任法》實施後醫療損害鑑定工作的通知 (2010年7月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衛生廳關於醫療損害鑑定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2010年10月11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上海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是2006年12月26日省法院審判委員會第68次會議討論通過的官方檔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以下簡稱《契約法》)、《中華人民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為正確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就有關適用法律的問題作的解釋。 [4] 2003年12 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
8.做了醫療事故鑑定的能不能再做傷殘等級評定?常用文書 1.醫療事故鑑定書 2.申請書(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3.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書面陳述 4.申請書(再次鑑定使用)三 醫療糾紛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2009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節...
上述過程說明,在申請鑑定的權利上,人民法院給了醫方申請鑑定的優先權。2010年11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頒布實施了《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該《通知》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委託醫療損害鑑定的,一般應要求患者一方申請鑑定。患者一方申請鑑定的,患者一方和醫療機構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