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是2011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 發布單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11-01-01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是2011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一份檔案。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是2011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發布單位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日期 2011-01-01...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2011年1月1日)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5年1月20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委託醫療損害鑑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2011...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衛生廳關於醫療損害鑑定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2010年10月11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上海法院關於委託醫療損害司法鑑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滬高法[2010]363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
關於執行《關於法院司法委託鑑定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的約定》的通知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1月23日公布。中文名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關於法院司法委託鑑定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的約定》的通知 頒發部門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依據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派或委託具有專門知識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評定的活動。
對於人民法院委託到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的鑑定,2010年11月18日發布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規定為“醫療損害責任過錯鑑定”。適用 2010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實施...
醫療過錯司法鑑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在經鑑定機構作出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情況下,按照一般侵權邏輯,人民法院依職權或醫療糾紛中一方當事人提出申請並經人民法院批准,委託具有法定鑑定資質的鑑定...
依法保護醫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我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參照衛生部有關部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是2002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14次會議通過,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規範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和組織司法鑑定工作,根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年12月26日)人民法院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2001年11月16日)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2002年3月27日)[典型案例]方金凱訴同安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 淮陰市第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衛生部關於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暫行規定》在1989.07.11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法務部, 衛生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衛生部...
《最高人民法院醫療損害責任司法觀點精編》是2018年1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凌巍。內容簡介 為了讓法官、律師等法律實務工作者能夠更快捷、更全面地查找和學習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觀點,《最高人民法院醫療損害責任司法觀點精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