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關於法院司法委託鑑定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的約定》的通知

關於執行《關於法院司法委託鑑定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的約定》的通知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1月23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關於法院司法委託鑑定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的約定》的通知
  • 頒發部門: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頒發時間:2006年1月23日
  • 頒發文號:滬高法26號公布
  • 所屬地區:上海市
頒發信息,具體內容,

頒發信息

市第一、第二中級法院,海事法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及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各區、縣法院,本院各業務庭、執行局:
為貫徹《上海法院司法鑑定委託工作規則(試行)》,切實保障法院司法委託鑑定工作的順利實施,經廣泛協商並聽取意見後,我院已與各司法鑑定名冊機構達成《關於法院司法委託鑑定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的約定》,請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參照執行。
特此通知。

具體內容

附:《關於法院司法委託鑑定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的約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關於法院司法委託鑑定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的約定
為貫徹《上海法院司法鑑定委託工作規則(試行)》,規範司法鑑定的收費標準和工作時限,法院和(各司法鑑定名冊)機構經自願協商一致,約定如下:
一、原則和依據
1、司法鑑定的收費應當低於社會委託鑑定的平均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為:各行業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規定;司法實踐中實際收費水準;高級法院建立司法機構名冊時提出的要求和各機構參選所作承諾。
當事人屬法律援助對象的,應當參照適用訴訟收費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酌情減、免、緩收費。
2、司法鑑定的工作時限可略高於社會委託鑑定的工作時限。
高級法院通過電腦隨機方式確定鑑定機構的日期為鑑定工作的開始時間。
鑑定過程中,如發現複雜、疑難情況需延長鑑定時限的,應及時向相關法院說明情況,提出適當延長時限的申請,經相關法院確認後報高級法院辦理延長手續;如出現特殊情況導致鑑定無法繼續進行的,應及時向相關法院說明情況,由相關法院決定該項目的中止或終止,報高級法院辦理手續。
3、凡當事人申請委託鑑定的,相關法院的審判庭、執行庭按本規定確定的標準向申請人預收費用。法院依職權決定委託司法鑑定的,相關法院應當墊付費用,並在裁判文書中確定鑑定費用承擔人。
4、鑑定過程中鑑定人需去異地出差的,原則上可按市財政局《上海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外埠差旅費開支規定》標準另行收取相關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和一伙食補貼。
二、收費計算標準和工作時限
(一)財務審計專項財務審計收費(差額定率累進):綜合財務審計量(萬元) 費率(%以下) 完成時限(天)10以下 8 2010~50 7 2550~100 5 100~200 3200~500 1.6500~1000 0.7 301000~2000 0.32000~5000 0.125000以上 0.05
財務報表審計收費(差額定率累進):年度財務審計量(萬元) 費率(%以下) 完成時限(天)100以下 1 20100~500 0.5 25500~1000 0.41000~5000 0.12 305000~10000 0.0710000以上 0.04
說明
1、專項財務審計的工作範圍包括契約糾紛、債權糾紛、股權糾紛、證券糾紛、投資糾紛、借貸糾紛等涉案資金;侵權損失、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賠償金額;繼承、離婚等析產資產。
2、財務報表審計包括財務報表審計、淨資產審計、年度損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
3、財務報表審計按年度為收費基準,連續審計數年財務報表,其它年份按對應檔次的收費標準50%~80%收費。
4、涉及自然人財產的審計按上表50%~80%收取,其它低於5000元的小金額應協商酌情象徵性收費。
5、財務審計量的區間上限數含本數;表中費率為該區間最大值,有特殊情況的案件收費可適應下浮。(此款規定適用其他三類鑑定)
6、財務審計量首先以當事人發生爭議的、需送審的標的金額為準,如不能確定的,參考實際審計結果確定。
(二)工程審價
工程審價收費(差額定率累進):
送審額(萬元) 費率(%以下) 完成時限(天)100以下 2100至500 1 40天500至1000 0.81000至3000 0.6 60天3000至5000 0.45000至10000 0.26 80天10000以上 0.15
註:如需要鋼筋翻樣的,以每噸10元另行計算。
說明
1、如遇特殊難度的項目(無圖紙項目、裝飾工程需現場丈量的項目、爛尾樓工程等),收費可酌情上浮20%~50%。
2、鑑定收費的基數(送審額)一般為工程造價預、結算,如涉及到工程需要打開計算的,以所有打開的鑑定金額為收費基數。
3、鑑定項目最低收費為1000元;家庭裝潢、鄰里糾紛或修復工程等標的額較小的委託鑑定,按上表差額定率累收費的50%收取;其它低於5000元的小金額案件應協商酌情象徵性收費。
(三)資產評估一般資產評估收費(差額定率累進):評估額(萬元) 費率(%以下) 完成時限(天)100以下 5 100~1000 2.5 1000~5000 1.25000~10000 0.410000以上 0.1
說明
1、訴訟中發生的評估額以當事人發生爭議的、需評估的標的金額為準,如不能確定的,參考實際評估結果確定。(此款規定適用房地產評估)涉及到股權、整體資產評估項目的評估額均按案件審理中評估收費標準計算,一般按需評估的標的金額為準。
2、最低單筆業務收費不低於1000元;涉及生活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評估價值低於一萬元的項目,最低收費每筆不低於500元;其他低於5000元的小金額案件應協商酌情象徵性收費。
3、無形資產評估收費標準以評估結果結合工作量,參照一般資產評估費率酌定。
(四)房地產評估房地產評估收費(差額定率累進):
評估額(萬元) 費率(%以下) 完成時限(天)100以下 4.5100~1000 2.251000~2000 1.352000~5000 0.725000~8000 0.368000~10000 0.1810000以上 0.09
宗地地價評估收費標準(差額定率累進):
評估額(萬元) 費率(%以下) 完成時限(天)100以下 3.6100~200 2.7200~1000 1.81000~2000 1.352000~5000 0.725000~10000 0.2510000以上 0.09
說明
1、單筆估價業務按上表計算的收費額低於2000元的,按2000元收費。
2、對於不需評估涉案房地產總價值的項目(如局部裝修損害賠償等),由相關法院及鑑定機構根據項目難易程度,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收費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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