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預防腐敗局

2012年4月19日,廣東省預防腐敗局正式揭牌成立。新成立的廣東省預防腐敗局,主要負責全省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檢查指導;協調指導全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防治腐敗工作;協調指導全省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負責預防腐敗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預防腐敗局
  • 成立時間:2012年4月19日
  • 地點:廣東省
  • 職能:防止腐敗工作
機構,任務,

機構

廣東省預防腐敗局設局長1名,由廣東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兼任。副局長2名,其中1名由廣東省紀委常委、監察廳副廳長兼任,1名為副廳級專職副局長。內設“預防腐敗室”,作為廣東省預防腐敗局的辦公室,負責承擔預防腐敗局日常工作以及廣東省省紀委、監察廳交辦事項。

任務

一是對預防腐敗各職能工作進行梳理和整合。我們首先要抓緊對這些工作進行總結和梳理,進一步明晰工作職能和任務,確定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是加強機制制度建設。釐清預防腐敗局(室)與紀檢監察機關其他內部部門之間有關預防腐敗工作的職責界定,明確分工與協作,制定工作規範性檔案。加強內部機制建設,制定預防腐敗局內部管理和工作運行制度。
三是參照《國家預防腐敗局2012年工作要點》,研究、策劃幾項我省的重點工作。近期,我們將在省直機關、國有企業、高校,分類、分步驟開展廉政風險預警防控工作,並適時召開工作現場會、經驗交流會,重點推進廉政風險全方位防控機制建設。
四是完善組織機構,加快市一級預防腐敗機構建設步伐,爭取在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前,21個地級以上市全部建立預防腐敗機構。
五是研究提出下一個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對一些重點工作開展試點探索,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六是加強自身隊伍建設,選調一批優秀的幹部充實工作力量,強化教育培訓,全面提升幹部隊伍的能力和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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