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綱要》是2007年12月,廣州市發布的一份檔案。
(穗府〔2007〕47號)
各有關單位:
《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綱要》業經市政府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的重要意義,按照《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綱要》的分工和要求,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和配合,積極推進各專項行動計畫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綱要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把第16屆亞運會辦成“中國特色,廣東風格,廣州風采”,祥和、精彩的體育文化盛會為目標;堅持科學發展、環境優先,借全國、全省之勢,舉全市之力,通過實施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環境面貌改善,實現2010年廣州環境面貌一大變;進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務和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質,擴大城市開放與國際交流合作,提高城市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推進“兩個適宜”城市和現代化大都市建設;為舉辦第16屆亞運會提供良好的城市基礎設施,優美的城市環境,熱情周到的城市服務,展示廣州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巨大成就,展示優秀的中國傳統文化和嶺南文化,體現中國人民對亞洲人民的友好情誼,為構建和諧亞洲作出貢獻。
二、行動內容
(一)基礎設施與城市環境。
1.亞運城及場館建設計畫。
目標要求:確保亞運城和比賽場館的建設按期完成,滿足舉辦亞運會和賽後利用要求。
(1)亞運城建設計畫,由市發改委、亞組委場館器材部、市重點辦、市土地開發中心、番禺區政府負責(排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新建場館建設計畫,由市發改委、亞組委場館器材部統籌負責。省屬場館由省負責,市屬場館及大學城場館由市重點辦負責,區屬場館由相關區政府負責;
(3)舊場館改造擴建計畫,由市發改委、亞組委場館器材部統籌負責。省屬場館由省負責,市屬場館及大學城場館由市重點辦負責,區屬場館由相關區政府負責;
(4)現有場館周邊環境改善計畫,由市建委和相關區政府負責;
(5)亞運城周邊環境改善計畫,由番禺區政府負責;
(6)亞運城及比賽場館周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由市建委、市發改委負責。
2.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計畫。
目標要求:構建高效安全便捷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服務亞運和城市發展,全面提升廣州的區域性交通樞紐地位。
(7)機場擴建與亞運機場配套設施建設計畫,由省機場集團負責;
(8)鐵路樞紐建設計畫,由廣鐵集團負責;
(9)客運港口建設計畫,由廣州港務局負責;
(10)城市公共運輸(含軌道交通、公交站場)建設計畫,由市交委、市建委、市捷運總公司負責;
(11)高、快速路網建設計畫,由市交委、市建委負責;
(12)道路公交系統建設計畫,由市建委、市交委負責;
(13)停車站場建設計畫,由市交委、市建委負責;
(14)城市交通暢通工程計畫,由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委負責;
(15)城市交通整治工程計畫,由市交通整治辦、市建委、市市政園林局、市交警支隊負責;
(16)城市道路無障礙設施建設計畫,由市建委、市市政園林局、市殘聯負責。
3.亞運交通保障計畫。
目標要求:滿足亞運期間的交通安全與暢通。
(17)城市智慧型化交通指揮系統建設計畫,由市交警支隊負責;
(18)亞運城市交通組織計畫,由市交警支隊、市交委、市建委、市規劃局、市交通整治辦、亞組委運動會服務部負責;
(19)亞運比賽場館人員疏散計畫,由市交警支隊、市交委、市建委、市規劃局、市交通整治辦、亞組委運動會服務部負責;
(20)亞運會務接待車輛組織調配計畫,由亞組委運動會服務部、市交委負責;
(21)亞運綜合交通信息服務計畫,由市交委、市交警支隊、市規劃局、市交通整治辦、亞組委運動會服務部負責。
4.城市標識標準化改造計畫。
目標要求:以完善、規範城市各類標識指引為目標,建立統一、規範、簡潔、清晰、方便的中英文城市標識體系。
(22)交通標誌、標線、標識標準化改造計畫,由市交警支隊、市外辦負責;
(23)道路指示系統標準化改造計畫,由市交警支隊、市交通整治辦、市市政園林局、市外辦負責;
(24)公共場所服務標識標準化改造計畫,由市質監局、市外辦負責;
(25)旅遊景點標識標準化改造計畫,由市旅遊局、市外辦負責;
(26)門牌標準化改造計畫,由市公安局負責;
(27)城市地面公共運輸指示系統標準化改造計畫,由市交委、市市政園林局、市外辦負責;
(28)軌道交通指示系統標準化改造計畫,由市捷運總公司、市交委、市外辦負責。
5.環境建設與保護計畫。
目標要求:建設並保護與城市發展相協調的自然生態系統,創造更好的人居環境。
(29)河涌綜合整治(包括截污、景觀整治、補水等)計畫,由市水系辦、市建委、市市政園林局、市水利局負責;
(30)市區產業“退二進三”計畫,由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國資委、市經貿委負責;
(31)機動車污染防治計畫,由市環保局、市交委、市經貿委、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物價局負責;
(32)控制噪聲污染、工地揚塵計畫,由市環保局、市建委負責;
(33)農村環境保護計畫,由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負責;
(34)綠化廣州計畫(含城區綠化和森林圍城計畫),由市建委、市綠委、市交委、市市政園林局、市林業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負責;
(35)廣州及周邊空氣品質控制計畫,由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發改委、市經貿委負責。
6.城市潔淨工程計畫。
目標要求:加大城市管理和市容環境衛生整治,以營造整潔、有序、優美的市容環境。
(36)違法建設整治計畫,由市城管辦、市規劃局、市建委、市城管支隊負責;
(37)流動攤販整治計畫,由市城管支隊負責;
(38)戶外工商招牌廣告規範計畫,由市城管辦、市工商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市市容環衛局、市城管支隊負責;
(39)市容環衛保潔計畫,由市市容環衛局負責;
(40)再生資源社區資源回收筒、點管理計畫,由市經貿委組織,市供銷合作總社具體實施。
7.城市景觀與文體設施建設計畫。
目標要求:改造廣州的城市景觀,提升城市文化內涵;建設文體設施,提升市民生活質量。
(41)珠江兩岸景觀建設計畫,由市建委、相關區政府負責;
(42)亞運場館周邊和中心城區主幹道建築立面整飾計畫,由市建委、市規劃局,各相關區政府負責;
(43)歷史文化景觀建築復建計畫,由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文化局負責;
(44)城中村和危破房改造計畫,由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相關區政府負責;
(45)社區文化設施建設計畫,由市文化局、市體育局、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市政園林局、市規劃局負責;
(46)社區體育設施建設計畫,由市體育局、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市政園林局、市規劃局負責;
(47)亞運會新聞媒體運用與推廣計畫,由市新聞出版與廣電局負責。
(二)亞運服務與城市保障。
8.亞運會安全保障計畫。
目標要求: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亞運期間社會穩定,社會秩序良好,確保亞運會各項活動順利進行。
(48)社會治安整治計畫,由市公安局負責;
(49)亞運會安全保障計畫,由市公安局、亞組委安全保衛部負責。
9.城市公共安全保障與突發事件應急計畫。
目標要求:加強城市災害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救援、事故與災害控制及災後處理等一系列安全系統建設,提高城市公共安全、防災減災能力,為全社會提供強有力的公共安全保障。
(50)安全生產計畫,由市安監局負責;
(51)消防安全計畫,由市公安消防局、市林業局負責;
(52)食品安全計畫,由市食安辦負責;
(53)藥品安全計畫,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經貿委、市衛生局負責;
(54)城市交通安全計畫,由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負責;
(55)醫療及公共衛生安全計畫,由市衛生局負責;
(56)通訊保障計畫,由市交委、市信息辦協調,分別由電信、移動、聯通、鐵通、網通等電信運營商及傳輸線路、設備提供商按業主責任制負責;
(57)信息網路安全計畫,由市信息辦、市公安局負責;
(58)市政設施安全服務計畫,由市市政園林局負責;
(59)防汛、防洪、防風專項計畫,由市三防指揮部負責;
(60)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計畫,由市應急辦協調負責;
(61)打擊預防恐怖攻擊事件專項計畫,由市公安局、市國安局負責;
(62)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計畫,由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公安局、市交委負責。
10.城市能源供應保障計畫。
目標要求:積極加強能源調控,構建完善合理、安全可靠的能源供應和保障系統,保障能源供給安全。
(63)電力供應保障計畫,由市經貿委、廣州供電局負責;
(64)城市燃油保障計畫,由市經貿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及民航駐穗行政管理機構負責;
(65)天然氣供應計畫,由市市政園林局負責;
(66)城市供水保障計畫,由市市政園林局負責。
11.旅遊服務計畫。
目標要求:充分發揮我市旅遊資源豐富的優勢,大力延伸產業鏈,積極發展包括生態、商務、購物、休閒、觀光、娛樂、美食、會展的綜合旅遊業,大力提升旅遊國際化水平。
(67)酒店住宿接待、旅遊觀光服務計畫,由市旅遊局、市經貿委負責(星級酒店由市旅遊局負責,非星級酒店由市經貿委負責);
(68)購物、飲食服務計畫,由市經貿委負責。
12.口岸服務計畫。
目標要求:加強口岸建設,積極協調爭取中央口岸查驗部門口岸便捷通關政策的支持,提高通關服務效率和水平,為亞運會提供安全、高效的通關服務,提升廣州國際形象。
(69)電子口岸建設計畫,由市交委協調,口岸查驗單位按職能分工負責;
(70)口岸出入境服務提升計畫,由市口岸辦牽頭,由亞組委辦公室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落實口岸便捷通關政策,機場、火車站和口岸查驗單位按職能分工負責組織實施。
13.宗教服務計畫。
目標要求:充分尊重亞洲各國和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全面調動各民族、各宗教組織參與亞運會的積極性。
(71)宗教服務計畫,由市民族宗教局負責。
14.非政府組織(民間社團)服務亞運計畫。
目標要求: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民間社團)參與亞運的積極性和熱情,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整合社會資源。
(72)文化團體服務亞運計畫,由市文聯負責;
(73)工商業社團服務亞運計畫,由市工商聯負責;
(74)學術團體服務亞運計畫,由市社科聯負責;
(75)科普組織服務亞運計畫,由市科協負責;
(76)殘疾人團體服務亞運計畫,由市殘聯負責。
15.城市志願者服務計畫。
目標要求:組織發動志願者全面參與亞運會,為亞運會提供優質、高效和專業的志願服務。
(77)青年志願者服務計畫,由團市委負責;
(78)華人華僑志願者服務計畫,由市僑辦、市僑聯和亞組委志願者中心負責;
(79)賽會志願者服務計畫,由亞組委志願者中心、團市委負責;
(80)全市開展迎亞運、講文明志願者服務宣傳推廣計畫,由亞組委志願者中心、團市委負責。
16.亞運城市氣象服務計畫。
目標要求:為亞運會提供科學、準確的氣象服務。
(81)亞運城市氣象服務計畫,由市氣象局負責。
17.亞運城市指南編制計畫。
目標要求:為亞運期間亞洲各國、各地區運動員及來賓提供出行和辦事指南。
(82)亞運城市指南編制計畫,由市府辦公廳、市經貿委、市交委、市旅遊局、市文化局、市外辦負責。
18.對外友好交往計畫。
目標要求:邀請國家領導人、外國元首、王室成員和國外友好城市嘉賓來穗觀摩亞運會,提升廣州市政府國際形象,與各國城市建立友好關係。
(83)亞運會貴賓邀請與接待計畫,由市外辦、亞組委外聯部負責。
(三)亞運文化與城市人文。
19.市民文明教育計畫。
目標要求:深入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促進《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落實。
(84)文明社區、文明行業、文明村鎮創建計畫,由市文明辦負責;
(85)文明出行與文明交通教育計畫,由市文明辦、市交委、市交警支隊負責;
(86)日常及公共場所文明禮儀宣教計畫,由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負責;
(87)涉外禮儀宣傳與培訓計畫,由市文明辦、市外辦負責;
(88)賽場文明宣傳和教育計畫,由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體育局、亞組委宣傳部負責。
20.亞運知識與亞運文化宣傳推廣。
目標要求:精心策劃開展各類活動,積極拓展對外文化交流領域,廣泛傳播奧林匹克精神,宣傳亞運知識和推廣亞運文化,全面吸引海內外一流人才和廣大民眾的熱情參與。
(89)亞運標識徵集和亞運主題宣傳推廣計畫,由亞組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負責;
(90)亞運文化藝術節計畫,由亞組委慶典和文化活動部、市文化局負責;
(91)亞運知識社會推廣計畫,由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體育局、市教育局、亞組委宣傳部負責;
(92)華人華僑參與亞運計畫,由市僑辦負責;
(93)亞運海外宣傳計畫,由亞組委宣傳部、市外宣辦、市外辦負責;
(94)全民健身活動計畫,由市體育局負責;
(95)國際國內大型系列賽事舉辦計畫,由市體育局、亞組委競賽部負責。
21.語言環境建設計畫。
目標要求: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並重,不斷提升廣大市民特別是服務行業人員的語言能力,在全社會大力推廣國語和規範漢字使用,為廣州亞運會提供一流的語言服務。
(96)公共運輸語言指引規範計畫,由市交委、市外辦、市文明辦負責;
(97)市民外語普及和推廣計畫,由市文明辦牽頭,市外辦、市教育局負責;
(98)媒體外語普及和推廣計畫,由市委宣傳部負責;
(99)計程車司機外語培訓計畫,由市交委、市外辦負責;
(100)導遊人員外語培訓計畫,由市旅遊局負責;
(101)國語、規範漢字推廣計畫,由市教育局負責。
22.“和諧亞洲”宣傳推廣與廣州城市形象提升計畫。
目標要求:通過各種形式宣傳亞洲各國的民族風情和宗教文化,展示亞洲豐富多彩的文化藝術,展現廣州歷史文化名城的風采,全面提升廣州城市形象。
(102)亞洲民族風情、宗教文化宣傳計畫,由市民族宗教局、市外辦、市外宣辦負責;
(103)亞洲文化藝術宣傳計畫,由市文化局、市外辦負責;
(104)廣州歷史文化名城風采展示計畫,由市文化局負責;
(105)廣州城市形象海外宣傳計畫,由市外宣辦、市外辦、亞組委宣傳部負責。
23.亞運會城市宣傳氛圍營造計畫。
目標要求:亞運期間,通過對亞運標識(口號、標語、會徽、宣傳畫等)的展示和對亞運會的總體宣傳布置,在城市營造出濃厚的亞運氛圍。
(106)亞運標識宣傳推廣計畫,由亞組委宣傳部負責;
(107)亞運會城市宣傳氛圍營造計畫,由亞組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負責。
24.法制與信用環境建設計畫。
目標要求:通過各種手段和措施,不斷加大法制和信用環境建設力度,為亞運會的舉辦營造良好的氛圍。
(108)智慧財產權保護計畫,由市知識產權局、市工商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負責;
(109)市場環境整治計畫,由市整規辦負責;
(110)文化市場管理計畫,由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負責;
(111)法制環境完善計畫,由市法制辦負責;
(112)法律服務與保障計畫,由市司法局負責;
(113)市民法制觀念提升計畫,由市普法辦負責;
(四)亞運遺產與城市發展。
25.亞運與城市發展計畫。
目標要求:充分把握亞運會給城市發展所帶來的機遇,利用好亞運人才,促進體育、科技和文化創意產業的全面發展。
(114)亞運人才開發與利用計畫,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體育局、亞組委人力資源部負責;
(115)體育產業發展計畫,由亞組委市場開發部、市體育局、市發改委、市統計局負責;
(116)工商企業參與亞運計畫,由市經貿委、市工商聯負責;
(117)亞運科技利用與推進計畫,由市科技局負責;
(118)文化創意產業推進計畫,由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負責。
26.亞運與青少年全面發展計畫。
目標要求:動員青少年積極投身廣州亞運會,不斷加強與海內外青少年的交流合作,全面提升青少年的綜合素質。
(119)青少年體育運動計畫,由市體育局、市教育局負責;
(120)青少年道德教育計畫,由市教育局、團市委負責;
(121)青少年國際交流計畫,由團市委負責。
27.亞運資源開發利用計畫。
目標要求:充分利用好亞運遺產,做好亞運城、亞運場館的開發管理,以及亞運文化遺產的保護,造福廣大市民。
(122)亞運城的後續利用計畫,由市國土房管局負責;
(123)亞運場館的後續開發與管理計畫,由亞組委場館器材部、市體育局負責;
(124)亞運資產賽後處置計畫,由市財政局、市府辦公廳、市國資委負責。
(125)亞運文化遺產保護計畫,由市文化局負責;
(126)亞運組織與管理經驗推廣計畫,由亞組委辦公室負責;
(127)亞運檔案管理計畫,由市體育局、市檔案局、亞組委辦公室負責。
三、保障措施
依靠各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的大力協作,發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集中各方力量辦好亞運會,全面提升廣州的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
(一)統一思想,廣泛發動。亞運會是中國舉辦、廣州承辦的重大國際性盛會,各級領導、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開展亞運城市行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明確亞組委與政府部門的職責分工,強化政府在城市行動中的主體地位,通過召開全市動員大會、專項工作會議和舉辦學習培訓班等形式,發動政府部門和各有關單位按照中央、省市領導的指示精神和《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綱要》(以下簡稱《城市行動計畫綱要》)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發揚主人翁精神,以高度的光榮感、使命感和責任感,積極支持和認真開展亞運城市行動工作。
(二)加強領導,建立機構。成立“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協調委員會”,由張廣寧市長任主任,各副市長和市委分管領導任副主任,全市各有關職能部門以及駐穗單位和部隊、鐵路、民航、武警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負責整個城市行動的戰略規劃和巨觀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府辦公廳,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為加強溝通協調,在亞組委內部設立專門的處室與委員會辦公室對接,共同推動城市行動計畫實施。同時,政府各相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內部指定專人相對固定地從事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的編制與組織實施工作,形成全市性的亞運城市行動工作網路。
(三)分工負責,加強協作。承辦亞運會是對廣州城市綜合實力、政府行政能力、城市管理水平、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一次全面檢閱,需要亞組委與政府各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全力參與,互相配合,加強協作。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協調委員會是亞運城市行動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全市亞運城市行動的組織、統籌、協調、指揮工作。亞組委是專門的賽事籌辦單位,負責賽事組織、亞奧理事會貴賓服務等專門的亞運籌辦工作,同時在亞運城市行動中與政府系統對接,結合亞運籌辦情況,提出對政府職能部門在亞運城市行動方面的要求,協助政府部門編制相應的亞運城市行動計畫。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是實施城市行動的主體和樞紐,應以亞運要求為標準,積極整合各種資源,通過舉辦亞運會的契機,強化和提高市政府已經部署和準備開展的工作內容,加強與亞組委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確保《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綱要》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分工協作、有效協調、高效運作的工作機制;健全包括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工作小組季度例會制度、聯絡員信息通報制度和專家諮詢制度等相關制度,保證各成員單位之間信息有效溝通、工作有效協調和資源有效配置。
(五)明確任務,分頭實施。由各責任部門組織相關單位按照《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綱要》的分工要求,儘快編制完成各個專項的亞運城市行動計畫,並由市建委、市發改委和市交委負責基礎設施與城市環境部分,亞組委辦公室和市府辦公廳負責亞運服務與城市保障部分,市委宣傳部和亞組委宣傳部負責亞運文化與城市人文部分,市建委、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和市文化局負責亞運遺產與城市發展部分進行整合後,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職責,按計畫和進度要求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各自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同時,要以市民為主體,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繼續深入開展“迎亞運、講文明、樹新風、促和諧”活動,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中營造濃厚的亞運氛圍,形成全民迎亞運的局面。
四、進度要求
編制和實施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的各項工作進度要求如下:
(一)組織培訓和計畫編制階段(2007.11-2008.2)。由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牽頭,亞組委負責城市行動的處室參與,分期分批組織培訓全市的城市行動工作網路人員,學習城市行動相關知識和城市行動計畫編制要求,考察國內外有關城市開展城市行動的相關做法。各相關單位按照《廣州2010亞運城市行動計畫綱要》的分工安排,緊密結合本單位2008年工作計畫和“十一五”工作規劃,編制各個專項的亞運城市行動計畫。
(二)計畫修改和整合報批階段(2008.2-2008.5)。由市建委、市發改委和市交委,亞組委辦公室和市府辦公廳,市委宣傳部和亞組委宣傳部,市建委、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和市文化局分別牽頭,分4個部分對亞運城市行動專項計畫進行研究修改、綜合平衡,統籌整合彙編後報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三) 組織實施階段(2008.5-2010.3)。各責任單位牽頭,有關單位配合,按照各亞運城市行動專項計畫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要編制具體工作項目實施進度表,確保各項工作按計畫推進。
(四) 城市運行測試階段(2010.3-2010.8)。以亞運會測試賽為契機,檢驗城市運行水平,磨合各方面的協調機制,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
(五)宣傳發動和全面就緒階段(2010.9-2010.10)。在亞運會開始前,城市行動工作應全面準備就緒。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在賽前召開全市動員大會,發動各單位各盡其職、互相配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賽時城市行動工作。
(六)賽時城市運行階段(2010.11)。
(七)賽後總結階段(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