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農業農村局

廣州市白雲區農業農村局

廣州市白雲區農業農村局,是廣州市白雲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白雲區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廣州市白雲區
  • 現任領導:曹鏡溪(局長)
主要職責,下轄機構,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政策檔案,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會同相關部門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統籌區內扶貧開發成果鞏固工作。
(三)組織實施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蔬菜、花卉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全區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區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負責編制、實施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負責林業管理和林業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濕地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森林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監督管理林業資金。負責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開展林區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負責森林火災火場指揮和組織撲救工作。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協調開展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以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嚴格執行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4.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下轄機構

廣州市白雲區集體經濟組織指導中心
協助對全區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承擔白雲區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平台的建設和維護。承擔集體經濟組織三資培訓工作。承擔全區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數據統計工作。組織實施經白雲區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聯席會議審定的區級審計計畫。指導鎮街集體經濟組織幹部工資報酬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集體資產交易中心
協助指導全區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交易工作,為集體資產交易工作提供指導、服務。組織區級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交易活動。承擔白雲區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平台中相關係統的管理工作。指導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交易契約的簽訂、履約和變更。指導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交易在各級農村集體信息化監管平台的信息公開工作。指導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的管理工作。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農業技術與裝備指導中心
承擔種植業、植物檢疫、農藥、肥料、種子、農業機械監督管理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農業技術推廣計畫。組織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組織對農業技術人員和生產者的技術培訓,為生產者提供技術和信息服務。組織農業技術標準的推廣和實施,承擔農業地方標準的制定。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規範的宣傳。承擔白雲區現代農業裝備的引進、示範、推廣和培訓。協助對拖拉機和收割機等農業機械駕駛員進行考試、發證、年審的初核工作。協助開展農藥、種子、農業機械行政許可的初核工作。協助開展白雲區種植業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和農業清潔生產。協助開展植物類外來物種防控工作。負責農作物和水產病蟲害預測預報,指導病蟲害綜合防治。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農業工程建設中心
承擔農業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協助實施農業建設工程項目。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負責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負責對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體系的維護及技術指導。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的檢測與監測。指導農(獸、漁)藥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承擔上級部門下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任務。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承擔畜牧業、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以及動物產品生產、加工、貯藏、運輸等活動中的動物防疫工作。擬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動物疫病防控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負責動物防疫物資儲備、調撥和維護,承擔重大動物疫情的控制和撲滅的技術性工作。承擔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等技術工作。承擔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工作。協助開展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檢疫的執法工作。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畜牧獸醫站
承擔江高鎮轄區內動物防疫及畜牧技術的推廣等工作。承擔江高鎮轄區內動物檢疫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協助開展江高鎮轄區內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檢疫的執法工作。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畜牧獸醫站
承擔太和鎮轄區內動物防疫及畜牧技術的推廣等工作。承擔太和鎮轄區內動物檢疫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協助開展太和鎮轄區內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檢疫的執法工作。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畜牧獸醫站
承擔人和鎮轄區內動物防疫及畜牧技術的推廣等工作。承擔人和鎮轄區內動物檢疫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協助開展人和鎮轄區內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檢疫的執法工作。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鐘落潭鎮畜牧獸醫站
承擔鐘落潭鎮轄區內動物防疫及畜牧技術的推廣等工作。承擔鐘落潭鎮轄區內動物檢疫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協助開展鐘落潭鎮轄區內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檢疫的執法工作。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白雲區林業綜合事務中心(廣州市白雲區林業病蟲害防治站)
承擔森林資源、林政管理、林業行政案件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事務性和技術性工作。開展森林病蟲害、外來有害生物的防治和預防監測工作。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訂局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綜治維穩、新聞宣傳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領導議定、批辦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統籌協調信訪工作。
政策法規科(審批管理科)
承擔農業農村相關管理制度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協調農業行政許可工作。負責農業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本部門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
產業發展計畫科
統籌協調鄉村產業發展工作。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業綠色發展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組織指導農業資源區劃和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工作。牽頭編制農業項目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投資項目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工作。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農村金融管理。擬訂農業對外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開展農業涉外事務。
農村綜合發展指導科
統籌協調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區內鞏固扶貧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區內鞏固扶貧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
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統籌協調農建工程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
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集體經濟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對參選人員進行審核把關。
種植業管理科(區蔬菜辦公室)
負責擬訂種植業(蔬菜)、農業植物保護、植物檢疫和農藥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區肥料和農藥工作、農作物種子種苗工作、農業機械工作以及農業植物保護、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種植業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負責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收集、發布農情信息和種植業統計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外來物種管理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發展節水農業和設施農業工作。牽頭組織農業防災減災,協調組織農業應急物資、資金保障。承擔區“菜籃子”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畜牧獸醫與屠宰管理科(漁業管理科)
負責擬訂畜牧、飼料、獸醫、畜禽屠宰、漁業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漁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推動標準化生產、規模養殖,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畜牧業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承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的監督管理。承擔執業獸醫、動物診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防疫、檢疫工作。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風險預警管理。組織指導重大動物疫病控制。指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負責漁業養殖、捕撈管理和漁業統計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工作。管理農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推動農產品電子商務有關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擬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重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統籌協調農業農村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執法一大隊
統籌協調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業(含種植業、農業機械、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產品)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鎮街農業行政執法。負責受理農業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
執法二大隊
負責全區畜禽集中屠宰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畜禽屠宰管理、畜牧業、動物衛生、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受理畜禽屠宰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
執法三大隊
負責全區漁政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漁業、漁船、漁港和漁業船舶修造廠及設計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實施全區江河漁業水域的巡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增殖放流工作。負責依法檢驗漁業船舶及其產品。負責受理漁政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
林業管理科
負責編制、實施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負責林業管理和林業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濕地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森林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監督管理林業資金。負責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開展林區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負責森林火災火場指揮和組織撲救工作。
人事科(紀檢監察室)
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統戰、農業技術職稱評定、計畫生育、僑務、外事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廣州市白雲區農業農村局局長:曹鏡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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