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廣州市番禺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廣州市番禺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廣州市番禺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番禺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 辦公地址:廣州市番禺區
  • 所屬部門: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 主要榮譽:廣州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文物保護等政策和法律法規。
(三)統籌規劃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業、體育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推進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四)研究擬定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
(五)負責重點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和組織全區重大文化體育活動,負責番禺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推進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對外合作交流和市場推廣,研究擬定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創新發展。
(六)負責推動全區文藝事業發展,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的發展。
(七)負責公共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事業發展,推動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體育便民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旅遊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負責全區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協調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組織指導文物的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本區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的保護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統籌規劃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資源和體育場地普查、規劃、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推進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市場的培育開發和推廣利用,組織實施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統計,促進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
(十一)對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旅行社、旅遊飯店和旅遊景區的規劃發展,依法規範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市場。
(十二)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十三)推進全區旅遊發展,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化工作,負責推進旅遊景區、飯店、旅行社資質和等級評定工作。
(十四)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區級文化旅遊體育緊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指導文化旅遊體育應急救援,協調節假日文化旅遊體育工作。
(十五)負責對區競技體育巨觀指導和管理,指導中國小校的業餘體育訓練競賽工作,向省、市推薦和輸送體育後備人才。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承辦區級以上體育賽事,組織區體育競賽活動,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及體育宣傳培訓交流活動,推動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協調發展。
(十六)組織指導全區公共體育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統籌區屬體育場館的改造、建設、開發工作,指導體育彩票的管理和銷售工作,監督管理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落實體育惠民服務政策。
(十七)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八)深入推進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負責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黨建和業務工作。完善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日常工作和機關行政事務,統籌和協調全局性工作、體制改革工作;統籌全局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負責起草全局性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和重要檔案;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辦、檔案、應急值班、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因公(私)出國(境)人員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勞動工資、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審計、安全保衛、綜治維穩、計畫生育、公費醫療、宣傳教育、辦公自動化、信息化建設、工青婦、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協調對外文化旅遊體育交流與合作;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監督。承擔局黨組、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文化旅遊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室)和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未成年人和老年文化工作。協調、組織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業餘文化藝術創作和培訓;指導協調文物勘探、發掘、整理和保護,管理、協調文博工作,負責本區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的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傳承普及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管工作;指導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申報和保護工作。指導全區旅遊集散中心、問詢點、旅遊標識牌等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惠民工程、旅遊便民惠民和志願服務。
(三)旅遊科。組織旅遊資源普查,協調指導旅遊景區的規劃開發建設;推進全域旅遊;配合上級部門,組織和指導旅遊景區、星級飯店、誠信旅行社等的資質和等級評定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導、推進鄉村旅遊和鄉村民宿發展;推進旅遊廁所革命;負責番禺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承擔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工作和合作交流;推動文化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負責旅遊統計與分析工作;推進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制定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計畫,組織、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協調和推動國民旅遊休閒計畫實施;負責區旅委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和統籌協調各專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四)體育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民眾性體育活動開展,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工作,組織體育宣傳、培訓和交流工作;組織區體育競賽活動,承辦區級以上大型體育賽事;負責對全區競技體育巨觀指導和管理,指導中國小校的業餘訓練競賽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公共體育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統籌區屬體育場館的改造、建設、開發工作;指導、檢查公共體育設施的惠民開放工作;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使用和管理;指導全區性體育社團和民辦非企業的業務工作。
(五)審批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工作;統籌、組織辦理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文物保護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受上級部門委託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
(六)產業和市場管理科。擬訂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指導、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相關門類及產業新型業態發展。指導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園區建設。負責對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進行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推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整體建設。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七)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實行局隊合一體制,統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行政執法職責,並承擔“掃黃打非”的日常工作及執法任務。辦理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市場舉報投訴,依法查處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行為,查處演出、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文化藝術經營、展覽展播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除製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中的違法行為,查處放映未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片和走私放映盜版影片等違法活動;查處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方面的違法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非法出版單位和個人的違法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查處網路文化、網路視聽、網路出版等方面的違法經營活動;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查處體育市場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旅遊市場的違法經營活動;承擔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授予“廣州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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