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商局黃埔分局

廣州市工商局黃埔分局

廣州市工商局黃埔分局是廣州市工商局的派出機構,為處級行政單位。該局的管轄地段是黃埔區,轄區面積90.95平方公里。

科室所設定,主要職責,

科室所設定

內設科室10個(行政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註冊登記科、企業監督管理科、契約管理科、商標廣告管理科、消費者權益保護保科、經濟檢查科、政策法規科、市場科)。
派出機構7個(大沙工商所、紅山工商所、魚珠工商所、長洲工商所、丹海工商所、南崗工商所、經濟檢查大隊)。依公管理單位3個(牲畜屠宰管理大隊、黃埔區消者委員會辦公室、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
事業單位2個(經濟信息室、黃埔區個體、私營企業協會)。
黨辦、人事教育科、監察科合署辦公;行政辦、財務科、經濟信息室合署辦公;12315中心、消保科、消委辦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轄區實際組織監督實施。
(二)核准各類市場主體資格,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規範市場競爭和交易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和變相傳銷、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對轄區內各類市場的監督與行政執法活動。
(四)監督管理轄區內各類市場,查處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中的走私販私行為、假冒偽劣和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五)監督管理轄區內經濟契約和法律、法規授權管理的其他契約,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案件,管理動產抵押的登記,監督拍賣行為。
(六)對轄區內註冊商標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和管理商標印製。
(七)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轄區內各類廣告違法行為
(八)監督管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引導其健康發展;參與有關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的制訂和規劃,保護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發展的合法權益。
(九)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承辦市工商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