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商局蘿崗分局

廣州市工商局蘿崗分局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蘿崗分局(開發區、保稅區分局)是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領導的正處級行政機關,內設9個職能科室,下轄夏港、保稅、東區、蘿崗、永和、鎮龍、聯和、九佛等8個工商所和1個經濟檢查大隊,人員編制179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工商局蘿崗分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行政機關
  • 上級單位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址:廣州市蘿崗區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蘿崗分局(開發區、保稅區分局)是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領導的正處級行政機關,內設9個職能科室,下轄夏港、保稅、東區、蘿崗、永和、鎮龍、聯和、九佛等8個工商所和1個經濟檢查大隊,人員編制179人。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蘿崗分局(開發區、保稅區分局)位於廣州東部蘿崗區(辦公地址: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志誠大道333號),該區是在國家級開發區基礎上整合周邊農村區域,於2005年設立的廣州新區,轄區面積393平方公里。內含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四位一體”的國家級經濟區域,是廣州重要經濟成長點和利用外資的基地。截止2008年底,共有各類組織14228戶(公有制企業709戶,私營企業3317戶,外商投資企業1498戶,個體工商戶8704戶),市場24個。
廣州市工商局蘿崗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轄區實際組織監督實施。
(二)核准各類市場主體資格,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規範市場競爭和交易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
爭、傳銷和變相傳銷、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擾亂社會主
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對轄區內各類
市場的監督與行政執法活動。
(四)監督管理轄區內各類市場,查處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中的走私販私行為、假冒偽劣和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五)監督管理轄區內經濟契約和法律、法規授權管理的其他契約,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案件,管理動產抵押的登記,監督拍賣行為。
(六)對轄區內註冊商標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和管理商標印製。
(七)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轄區內各類廣告違法行為。
(八)監督管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引導其健康發展;參與有關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的制訂和規劃,保護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發展的合法權益。
(九)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承辦市工商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工商局蘿崗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辦理人大、政協定案、提案工作;承擔綜合調研、綜合材料、新聞報導、保密、政務、統計、信訪維穩、應急管理、行政管理、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接待、基建、後勤保障、裝備器材配備、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制訂分局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匯總、編制分局財務收支預決算;依法收取和上繳工商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款項收入;負責分局財務管理工作。
(二)法規科。
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負責指導和規範分局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分局案件核審、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
(三)註冊科。
負責轄區內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經濟組織的登記註冊工作,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許可行為及相關登記註冊工作;負責企業註冊登記檔案資料的管理;負責轄區內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四)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科。
根據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授權,負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企業分支機構,以及從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託經營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企業分支機構,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研究工作。
(五)企業監督管理科(與個體私營經濟管理科合署)。
負責轄區內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其他經濟組織的監督管理及年檢工作;負責查處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負責轄區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查處無照經營行為;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六)市場規範管理科(與牲畜屠宰管理科合署)。
承擔規範維護轄區內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組織實施轄區內商品交易市場登記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轄區內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內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承擔汽車、糧食、農資、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場的規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轄區區域網路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依法查處非法交易;負責經紀人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廣州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條例》;負責協調轄區內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
(七)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的責任。
(八)商標廣告管理科(與契約管理科合署)。
組織商標和特殊標誌管理工作;組織轄區內市著名商標的推薦、管理;保護註冊商標、特殊標誌及官方標誌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印製和商標代理活動;指導、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活動;按許可權對招牌廣告、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查處轄區內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調節契約糾紛;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開展以“守契約重信用”為主題的誠信建設活動;指導契約管理協會工作。
(九)經濟檢查科(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合署)。
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督辦轄區內經濟檢查工作和查處重大經濟違法案件;組織指導查處轄區內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監督管理轄區內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協助開展有關反壟斷方面的工作;承擔監督管理轄區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機構工作。
(十)黨委辦公室(與人事教育科、監察科合署)。
承辦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分局黨建、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培訓、計畫生育、基層建設、執法監察等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分局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和統戰、僑務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及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檢舉控告,查處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違法違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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