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和《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粵財規〔2017〕4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和土地分級範圍調整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調整方案
- 頒布時間:2017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和《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粵財規〔2017〕4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和土地分級範圍調整如下:
納稅人已多繳稅額的,可抵扣下年度稅款或予以退稅。印發的通知 穗府規〔2017〕20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調整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調整方案...
《廣州市城鎮土地分級與適用稅額標準規定》已經1997年8月18日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長 林樹森 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政策全文 廣州市城鎮土地分級與適用稅額標準規定 為合理調節土地使用的收益,有...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經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現將《調整中山市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財政局、地稅局 反映。中山市...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由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適用稅額計算徵收。第五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廣州、深圳市為1.5元至30元;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江門市為1.2元至24...
第四條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所在地稅務機關確定的適用稅額計算徵收。第五條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稅額:廣州市為五角到十元;汕頭、湛江、韶關、佛山、江門、茂名、珠海市為四角至八元;惠州、肇慶、梅州、...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由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適用稅額計算徵收。 第五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 廣州、深圳市為1.5元至30元; 佛山、東莞、中山、珠海、...
注意:稅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二、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
本辦法第四條第五項規定的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需要提高但未超過該條第四項規定上限的,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條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第六條 下列土地免繳...
第五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適用稅額標準計算徵收。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以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確認的占用土地面積為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而土地使用權屬資料齊全的,以土地管理部門...
第五條 本省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幅度,依照《青海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表》的規定執行。第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青海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表》所列土地等級和稅額幅度,根據當地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制定適用等級的具體...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河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適用稅額幅度如下:(一)石家莊、唐山、邯鄲市市區,...
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在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年稅額標準範圍內確定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幅度調整方案。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調整方案提出本地區具體適用稅額標準,並報省人民政府授權的省財政廳、地方稅務局核准後執行。第七條...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由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適用稅額計算徵收。第五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廣州、深圳市為1.5元至30元;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江門市為1.2元...
根據調研情況,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二、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共七條22項。第一條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提出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降低車輛車船稅稅額標準、調整契稅繳納期限、落實降低購銷契約印花稅核定標準等4項措施。第二條降低...
納稅人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際占用土地面積有異議的,以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測量的結果為準。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第五條 本省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幅度,依照《青海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表》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