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部署,圍繞推動廣安高質量發展,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加強技術供需對接,最佳化創新要素配置,完善創新政策環境,發揮技術轉移對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著力打造川東北技術轉移高地。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充分發揮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和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政府注重抓戰略、抓規劃、抓政策、抓服務,為技術轉移營造良好氛圍。
——圍繞產業,示範。依託華鎣電子信息、礦物纖維等新材料,鄰水汽摩零部件製造,岳池生物醫藥產業等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推進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縱橫聯動,區域協同。依託裝備製造、電子信息、能源化工3個支柱產業,布局完善技術轉移體系,推進各區市縣、園區技術轉移協同發展。順應“四向拓展、全域開放”立體全面開放新態勢,推動技術轉移開放合作,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港澳、歐美及以色列的國際技術轉移合作。
(三)建設目標。
到2020年,培養20名專業化技術經紀人;培育6家創造能力強、成果轉化水平高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布局建設市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1家;組織實施6項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示範項目;引導各區市縣組織實施15項成果轉移轉化項目;技術契約成交額達到4000萬元以上。
到2025年,以四川省技術轉移(廣安)中心為核心的全市技術市場進一步發展壯大,規模持續擴大,各類創新主體高效協同互動。各區市縣、園區技術轉移機構更加健全,實現技術、成果、人才、平台、資金等創新資源集聚,廣安市技術交易市場初具規模。
(四)體系布局。
——基礎構架。發揮企業、與我市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在推動技術轉移中的重要作用,構建市內技術轉移機構上下聯動,區域性、專業性技術轉移機構交叉縱橫的全市技術轉移服務體系。構建技術轉移體系的“四梁八柱”,形成以四川省技術轉移(廣安)中心為骨幹,市內6個區市縣、3個園區轉移機構為支撐的全市技術轉移服務網路。
——轉移通道。通過科研人員創新創業以及跨軍民、跨區域、跨國界技術轉移,增強技術轉移體系的輻射和擴散功能,引導技術與人才、資本、企業、產業有機融合,推動科技成果有序流動、高效配置。
——支撐保障。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政策環境,為科技成果轉化體系順暢運行提供制度保障。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促進創新成果轉化收益合理分享。培育壯大創業投資和資本市場,確保技術轉移體系高效運轉。
二、最佳化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
(五)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
建設市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圍繞提升區域創新能力,推動地方創新驅動發展,在科技創新基礎較好、科技成果轉化特色突出,具有輻射的鄰水省級技術產業園區布局建設市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打造形成一批政策先行、機制創新、市場活躍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區域高地,推廣一批適應不同區域特點、組織形式和發展階段的成果轉化模式和典型經驗。
(六)積極融入全省技術市場。
積極融入天府技術交易市場。適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技術交易市場體系,探索科技成果掛牌交易與職務發明公示免責模式,參與技術類無形資產掛牌交易、公開拍賣與成交信息公示。推動我市技術市場與資本市場聯動發展。
(七)發展技術轉移機構。
加強市級及各區市縣、園區技術轉移機構建設,設立各區市縣、園區技術契約採集點。設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崗,在崗位管理、考核評價和職稱評定等方面加強對技術轉移機構人員的激勵和保障。鼓勵企業探索技術經紀人市場化聘用制,創新技術轉移管理和運營機制。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來我市設立技術轉移機構。
大力發展社會化的技術轉移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建立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依託行業企業、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建設行業性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經備案的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建立監測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成立技術轉移聯盟,引導各類技術轉移機構規範運行。
(八)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
完善多層次的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制。加強技術市場從業人員、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等人才隊伍建設,探索推進技術經紀人才評價工作,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通道,成立行業組織,建立行業標準。注重引進國際高端技術轉移人才和培養本土高水平人才相結合,將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人才納入我市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
加強技術轉移從業人員培訓。利用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教育資源,參加技術市場管理和技術轉移從業人員培訓,實行技術經紀人聯合培養與跨區互認。與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轉移專業學歷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與國際技術轉移組織聯合培養國際化技術轉移人才。加強技術經紀人認定,拓寬技術經紀人培訓、服務、獎勵通道。
(九)培育技術轉移示範企業。
培育一批成果創造能力強、成果轉化水平高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推動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支持示範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轉移機構等。支持企業牽頭聯合高校院所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產業技術研究院和製造業創新中心,共同開發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產品。支持示範企業主動吸納、利用全球科技創新資源,建立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創新聯盟、國際科技合作示範基地等國際科技合作平台。
(十)打造技術轉移平台。
加快推進四川省技術轉移(廣安)中心建設。大力推進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區域服務廣安平台建設,積極對接國省科技成果轉化共享服務平台,推動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技術轉移服務模式,通過高效對接國省科技資源,精準助力我市科技成果的共享、套用和轉化。
對接省科技成果匯交服務平台。融入共享的科技成果信息線上匯交系統,向社會公布我市科技項目實施情況以及科技成果和相關智慧財產權等信息。
三、拓寬技術轉移通道
(十一)依託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
鼓勵科研人員參與技術轉移。深化科技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擴大事業單位和高等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權,支持事業單位和高等院校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探索設立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科研人員通過到企業掛職、兼職兼薪或在職創辦企業以及離崗創業等多種形式,推動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業轉移。
強化創新創業載體技術轉移功能。依託國家級、省級雙創示範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孵化載體,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產業園區圍繞主導產業建設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基地,提供實驗研究、儀器設備、中試生產線等資源,提供通用性、行業性的技術轉移服務。
(十二)推動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和軍民融合成果轉化。
1.轉化一批軍民兩用科技成果。積極申報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專項,開展軍民科技協同攻關,解決一批軍民兩用重大技術問題。定期收集軍用技術轉民用推廣目錄、“民參軍”技術與產品推薦目錄,促進軍民融合科技成果雙向轉化。
2.加強軍民融合平台建設。推進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勤務學院國家救災應急裝備技術研究中心西部分中心建設。與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勤務學院簽訂合作協定,掛牌運營國家救災應急裝備技術研究中心西部分中心。
3.打造一批軍民融合產業集群。
(1)制定軍民融合企業配套支持政策。積極指導幫助企業申報省級軍民融合企業,建立軍民融合企業統計體系和軍民融合企業報表制度,將軍民融合產值、軍民融合銷售收入、軍民融合企業稅收、軍民融合重點產品納入統計範圍。積極推進一批軍民融合科技成果雙向轉移轉化。
(2)積極對接國內軍工企業,力爭引進一批軍工項目或軍轉民項目落戶廣安。主動拜訪國內軍工企業,邀請一批軍工企業赴廣安考察洽談,力爭落地一批軍民共用新材料、軍民共用技術和產品等生產項目,推動我省軍民融合相關產業快速發展。
(3)爭創省級軍民融合示範基地。加強與省級有關部門的聯繫,完善相關申報資料,爭取示範基地儘快獲批。支持各區市縣及園區依託軍民融合優勢產業,爭創省級軍民融合示範基地。
(4)打造一批軍民融合優勢產業集群。充分發揮我市現有產業自主創新優勢,選擇與軍工技術同源、工藝相近的產業領域,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打造一批軍民融合優勢產業集群。
(十三)推動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擴散。
完善市內技術轉移格局。發揮市內國家級經開區和省級區承載技術轉移的作用,通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我市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建立健全市、縣兩級技術轉移工作網路,加快先進適用科技成果向縣域轉移轉化,推動縣域創新驅動發展。最佳化對口援助和幫扶機制,開展科技扶貧精準脫貧,推動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向貧困地區轉移轉化。
深化跨區域技術轉移合作。積極融入國省技術轉移體系網路建設,加強與其他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的協同合作,促進科技成果東中西梯度有序轉移。暢通科技成果流通和共享渠道,圍繞我市重點產業需求進行科技成果精準對接。
(十四)拓展國際技術轉移空間。
加速技術轉移全球化合作。結合我市技術和產業優勢,以創新合作平台為依託,以重大合作項目為抓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實施科技援助項目,促進技術輸出。依託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四川西部醫藥技術轉移中心、中國—歐洲中心等技術轉移機構,加強與港澳全方位科技創新合作,建立國際技術轉移渠道。
四、完善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
(十五)樹立正確的科技評價導向。
推進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模式,完善創新與轉化並重的人才評價制度。對主要從事套用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工作的科研人員,加大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評價標準在人才評價中的權重,把科技成果轉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作為科研人員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十六)強化政策銜接配套。
深化“先共享確權,後轉移轉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擴大改革試點範圍,進一步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明晰科技成果在單位與科技人員間的產權比例,完善科技成果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管理制度,探索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利益分配政策。
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推進科技成果評價制度、技術轉移體系和自然科學領域職稱評審改革。完善鼓勵企業創新的普惠性政策,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股權和分紅激勵等政策落實力度。
(十七)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
探索引導各類商業銀行拓寬智慧財產權質押渠道,鼓勵支持地方性銀行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業務,創新推廣專利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加大對創新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貫徹落實《四川省專利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強化省級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的激勵引導,鼓勵企業以質押、轉讓等方式實現智慧財產權的市場價值,為廣安智慧財產權、技術推廣和成果轉化提供支撐。
(十八)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營。
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工作體制機制。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深化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圍繞我市電子信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精細化工、現代農業等領域重點企業,堅持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原則,開展市級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和優勢企業培育工作,推進企業技術創新,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促進增長方式轉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廣安綜合競爭力。
(十九)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社會氛圍。
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針對技術轉移過程中高校、事業單位領導履行成果定價決策職責、科技管理人員履行項目立項與管理職責等,完善勤勉盡責政策,形成敢於轉化、願意轉化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突出的高校、事業單位支持力度,依據單位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情況等對科技成果轉化成效予以支持。
建立技術經紀機構和技術經紀人激勵機制。高校、事業單位在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等方面,對從事技術經紀活動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人員應當給予傾斜。支持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發揮技術經紀作用的機構、人員按照約定參與收益分配。培育一批技術轉移團隊,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強化組織實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
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協調市級有關部門研究落實促進技術轉移的相關政策措施。各區市縣政府、園區要將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協調推進機制,根據本方案制定實施細則,研究落實促進技術轉移的相關政策措施,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二十一)抓好政策落實。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出台的促進技術轉移的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著重抓好具有標誌性、關聯性作用的改革舉措的落實落地。建立政策落實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監測和效果評估。
(二十二)加大資金投入。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引導作用,鼓勵各地設立創新驅動發展資金(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加強多元化投入格局。
(二十三)開展監督報告。
建立完善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的統計和報告制度、跟蹤督查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加強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法。
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華鎣山景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廣安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已經五屆廣安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8〕211號)精神,結合廣安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制定過程
為保障文稿的起草質量,廣安市科學技術局成立了起草組,落實專人負責《方案》的起草工作。1月14日,該局通過黨政網向14個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及園區傳送了《廣安市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關於徵求廣安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其中市財政局提出了修改建議,該局全部採納了他們的修改意見,其他單位均無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本方案。經五屆廣安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基本框架及主要內容
(一)基本框架
《方案》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廣安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總體要求;第二部分,最佳化技術轉移體系基礎;第三部分,拓寬技術轉移通道;第四部分,完善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第五部分,強化組織實施。
(二)主要內容
《方案》共有二十三條,其中第三條提出了我市建設目標:到2020年,培養20名專業化技術經紀人;培育6家創造能力強、成果轉化水平高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布局建設市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1家;組織實施6項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示範項目;引導各區市縣組織實施15項成果轉移轉化項目;技術契約成交額達到4000萬元以上。到2025年,廣安市技術交易市場初具規模。
第五條至第十條,主要從建設市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積極融入全省技術市場,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培育技術轉移示範企業,打造技術轉移平台等方面最佳化我市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
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主要是依託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推動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和軍民融合成果轉化,推動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擴散,拓展國際技術轉移空間等方面加快拓寬我市技術轉移通道。
第十五條至第十四條,主要從樹立正確的科技評價導向,強化政策銜接配套,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營,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社會氛圍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我市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