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經濟特區海洋經濟促進規定

《廈門經濟特區海洋經濟促進規定》是2024年3月正式實施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經濟特區海洋經濟促進規定
  • 實施時間:2024年3月
發布背景,內容解讀,

發布背景

廈門市海洋經濟基礎紮實、科技實力雄厚、生態環境優美、海洋特色鮮明,初步形成以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海洋高端裝備與新材料、海洋信息與數字產業、現代海洋漁業、高端濱海旅遊、海洋新能源產業、海洋服務性產業等為主導,以海洋研發創新載體、海洋總部經濟為支撐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十四五”期間,廈門市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預期可達1000億元,全市海洋生產總值將達3000億元左右,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30%,新興產業將成為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藍色引擎”。制定海洋經濟促進法規,將進一步發揮我市海洋經濟獨特優勢和顯著特色。

內容解讀

《規定》共35條,包括行政管理、產業布局、生態環境、區域協同、要素支持、服務保障等內容。《規定》以加快建設海洋強市,打造國際特色海洋中心城市為目標,立足我市海洋經濟發展實際需求,圍繞發揮我市海洋經濟獨特優勢和顯著特色,著力解決海洋經濟發展中的實際問題,為我市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切實有效的法治保障。
市海洋發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規定》明確的協調推進海洋經濟發展的負責部門,市海洋發展局制定《任務分解表》,將具體條款任務分解到相關單位和部門,推動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配套政策或措施。
同時,通過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系統平台等評估手段,跟蹤《規定》的知曉度、配套檔案制定情況、重點條文落實情況等,科學評估《規定》實施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規定》內容貼近民生,明確合理開發利用海域海島資源,科學確定潛水、遊艇碼頭、海濱浴場、休閒水域及其配套服務設施規劃布局、功能和規模,發展郵輪遊艇、漁業休閒、度假觀光等濱海旅遊產品,推動全域旅遊發展和國際濱海旅遊目的地建設。
定期開展廈金、廈鼓橫渡和龍舟競渡等民眾性體育活動,舉辦帆船、摩托艇、皮划艇等水上運動賽事,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海上體育特色項目品牌,促進海上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在文化傳承方面,培育現代海洋文化,弘揚閩台海洋歷史文化、南洋華僑文化、鼓浪嶼世遺文化、海絲文化和本土民俗文化,推動海洋文博事業發展。支持文化創意產業園與涉海企業、特色漁村、文化街區融合發展,推動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海洋文化產業基地和海洋影視基地。
在海洋科普方面,支持建設海洋科普教育基地、海洋科技成果展示中心,促進海洋文化載體建設與海洋文化研學活動相結合,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將海洋實驗室、科技館、樣品館和科考船等向社會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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