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大博導誘姦女生事件(廈大教授艷照門)

廈大博導誘姦女生事件

廈大教授艷照門一般指本詞條

2014年6月23日,網民微博爆料廈門大學博導吳春明以指導論文為由,通過利誘或威逼等方式誘姦女學生,此事在網路一經曝光便持續延燒。

2014年7月12日,廈門大學中止了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

2014年10月14日,廈門大學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大博導誘姦女生事件
  • 外文名:Xiamen University doctoral tutor seduce girls event
  • 發生地點:廈門大學
  • 嫌疑人:廈大教授吳春明
事件過程,校友表態,聯名寄信,校友建議,官方處理,展開調查,通報處理,處理說明,各界觀點,專家觀點,律師觀點,

事件過程

2014年6月23日,一位網名“汀洋”的女生在微博上發布了一條《考古女學生防“獸”必讀》的微博,暗指廈門大學“教授誘姦女學生”,帖子中並未指名道姓,所以當時只在校園內“颳起了一陣風”,而校外的人並不知曉。
2014年7月10日,這場“誘姦風波”火了。一篇名為《對汀洋的聲援——控訴廈門大學淫獸教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姦女學生(附床照)》的博文在網上瘋傳。博主“青春大篷車”是受害者之一,她在文中披露了吳春明以學術經費開房,以及其常去的幽會地點等。
2014年7月11日,廈大歷史系教授委員會、系務會終止了吳春明在歷史系教授委員會的履職。
2014年7月12日,廈門大學通過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在收到有關吳春明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之後,已成立專門工作組,對其停職並展開調查。
然而,在調查尚無結論時,122名廈大學生簽署聯名信,意為吳春明“證清白”,對投訴者“汀洋”進行指責,讓事件急轉直下。
隨後汀洋回應稱,聯名信是她的一名師妹牽頭組織,這個師妹與吳春明保持曖昧、經濟關係多年。希望考古專業以及歷史專業不知內情的學生及校友不要參與此事,以免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校友表態

聯名寄信

事件發生後,網上有傳言稱,吳春明的緋聞與他妻子正在任職正處級幹部公示期有關。而吳春明的妻子,是當年是廈門大學人類學系的學生。
但是這一說法被廈大的老師否認,他們認為出現這種事並不奇怪,吳春明性侵女生,早在兩年前就收到了相關的舉報材料,此事之前都是在校內傳,如今事情鬧到網上了。
吳春明吳春明
2014年7月24日,一封由76名廈大校友簽署的“呼籲建立校園性騷擾防治規範”的聯署倡議信被寄給廈門大學校長朱崇實,呼籲正視校園性騷擾問題,再次將廈大推到風口浪尖上。
聯名信發起人李芙蕊表示,事件處理的是不是公正透明,不僅會對廈大的聲譽產生影響,也決定著女生能不能在學校中有安全感、對學校有信任感,廈大現在處在風口浪尖上,希望學校不僅能公正處理,而且能以此為契機,探討建立校園性騷擾防治機制,這對學生、教師和學校都是一種保護,對中國的其他大學也能提供示範。

校友建議

聯名信中提出三項建議:建立預防性騷擾的教師行為準則,明示教師不應與有直接權利關係的學生發生性和親密關係,否則視情況給予處分或調整職責;建立校園性騷擾防治規範,設立舉報、調查、問責和懲戒機制並向師生公開;從預防和應對兩方面,面向教師和學生開展反性騷擾的教育和培訓。

官方處理

展開調查

2014年7月12日上午,廈門大學官方微博就此事發表聲明稱,已收到有關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學校在接到舉報材料後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展開調查。調查期間,已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並對師德師風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通報處理

2014年10月14日21:30,廈門大學官方微博發布了《關於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通報說,吳春明利用師生關係與女學生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和對女學生性騷擾,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
通報指出,經過三個月的多方取證和深入調查,現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
吳春明嚴重違背作為一名教師應有的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敗壞了師德師風,嚴重損害了教師隊伍整體形象和職業聲譽,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損害,產生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
通報表示,吳春明事件對學校的聲譽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全體師生和廣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學校將引以為鑑,改進工作,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營造更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對違反師德師風的言行,學校將繼續堅持零容忍,一經查實,堅決處理,決不姑息。
10月14日,“廈門大學”官方微博發表了《關於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其大方表示:經過三個月的多方取證和深入調查,現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

處理說明

2014年10月14日,廈門大學向社會公布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引起社會較大關注。對社會公眾和媒體關切的幾個問題作出了說明。
一、關於三個月的調查工作: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整個案件辦理分為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階段,歷時三個月。
7月10日,學校收到“有關人文學院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初核工作。
7月12日,學校發布聲明,調查期間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此後,調查組多次聯繫舉報人,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
7月13日—8月3日,學校通過各種渠道與方式,設法與舉報人取得直接聯繫。
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證據,提取證言、證詞及其他有關證據。
8月4日,調查組接到另一名舉報人寄來的舉報材料。
8月6日,正式立案調查。調查組對舉報材料逐項核實,並開始約談有關證人提取證言、證詞,包括趕赴外地調查取證。
從8月15日開始,學校審計部門對其科研經費列支情況進行專項調查。
9月23日,約談最後一位證人,形成調查報告,案件移交審理。
9月23日—28日,案件審理組對立案依據和調查組移交的全部證據材料、對被舉報人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等逐項審理,並開展補充調查工作。
9月28日,審理結束,進入黨政紀處理程式。
10月11日,學校做出處理決定。
10月14日,向全校中層幹部通報,同時向社會公布。
二、關於舉報吳春明將涉事酒店開房發票在科研經費中報銷的問題
調查組委託學校審計部門對吳春明2001年以來科研經費列支情況進行專項調查,未發現吳春明將涉事酒店的開房費用在其科研經費中報銷的情況。
如有新的線索和情況,歡迎向學校舉報。衷心感謝並一如既往地歡迎社會各界對學校各項工作進行監督。

各界觀點

專家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專家洪道德表示,“誘姦”只是民間對欺騙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的俗稱,不是罪名。在正常情況下,讀到博士的學生年齡最小不會低於24歲。如果被引誘的是年滿14周歲且精神正常的女性,發生性關係且未違背其意願,那么對於實施引誘的一方來說,“誘姦”並不構成犯罪。針對吳春明的‘利誘’女學生的行為,只能說違背師德、違反校規,如果是黨員則還違背黨紀。但不犯罪、不違法,因此不必執著於法律上的制裁。如果女學生所說‘誘姦’屬實,那么對吳春明可以有行政上或者黨紀上的處理。
他建議,對於此類行為,教育系統應該向金融界或證券界學習,建立禁止從業制度,並根據程度輕重來決定期限。如果程度較重,或可終身禁止從業。

律師觀點

重慶律師張智勇律師表示,吳春明若使用了“不就範即讓女生論文通不過或最終畢不了業”等言辭,使得女生不敢反抗違背意願發生關係,則有可能成立“脅迫”行為;或者使用灌酒、藥物等方法使女生昏睡,不知反抗,則成立了法律規定的“其他手段”,這些都是違背女生意志的表現,涉嫌成立強姦罪
張智勇認為,至於女生受到強姦之後,為了自身名譽或者怕不能畢業不敢報案或者不能及時報案,那也只能是司法機關在認定強姦罪時的審查證據的證明效力高低的問題,不影響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的問題,呼籲當地警察立即主動介入調查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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