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泉

康建泉

康建泉,漢族,黨員,1994年參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延平大隊交民警。2007年2月25日犧牲,年33歲。革命烈士。康建泉心中裝著民眾,民眾也把他當親人,主動幫助他的工作。既要公正文明執法,更要多學一些知識,才能跟上時代步伐,做一名新時期高素質的交警。”在日記中,康建泉這么鼓勵自己;在實踐中,康建泉也一直在努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康建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74年3月
  • 逝世日期:2007年2月25日
  • 畢業院校:南平工業學校
  • 職業:警察
  • 出生地福建省南平市
個人簡介,個人榮譽,人物事跡,忠於職守,兒童老人貼心人,救護傷員,英勇犧牲,

個人簡介

康建泉,男,1974年3月出生,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專學歷,中共黨員,生前任福建省南平公安局交警支隊延平大隊交管科科員,一級警司警銜。1994年6月畢業於南平工業學校,1994年8月分配到政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作,2000年5月調入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延平大隊,先後在大隊樟湖二中隊、公路巡警中隊、交管科工作。2007年2月8日上午9時9分,在執行公務中不幸身受重傷,被送往醫院搶救,2007年2月25日因醫治無效去世,以身殉職,年僅33周歲。
康建泉
康建泉遺照

個人榮譽

1996年、1998年、1999年,康建泉三度榮膺“南平市公安交警系統優秀交通民警”;2001年、2006年榮獲延平區道路交通安全先進工作者;2001年2月榮獲南平市公安局創建平安大道先進個人;2001年4月,榮獲延平區首屆“十佳青年衛士”稱號;2002年、2004年榮獲全市春運安全工作先進個人;2003年4月,被評為延平區十佳共青團員;2004年、2005年連續受到南平市公安局嘉獎;2005年3月榮獲南平市公安交警系統練兵先進個人;2007年7月12日,福建省公安廳追記個人一等功;2007年8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追授康建泉為“革命烈士”稱號。
康建泉
康建泉生前在事故現場

人物事跡

忠於職守

1994年,康建泉從南平工業學校畢業加入交警隊伍,他主動要求到最艱苦的地方去鍛鍊,被分配到政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02年夏天,316國道南平樟湖段全線改造。在單行道上,過往車輛只能等候放行,有時遇上車輛發生故障,就會堵車一整天。康建泉和其他民警不分晝夜地在現場維持秩序,及時排除故障,疏導交通,讓過往車輛平安順暢。整整4個月,康建泉從未拖下一個班,即使是感冒發燒也從未請過一天假。當時,康建泉和遠在政和縣的妻子新婚不久,為了保證國道的早日暢通,他忍住了相思之苦。在康建泉和中隊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施工期間316國道一路暢通無阻,工程施工也按期完成。
康建泉
康建泉生前幫學生扣緊車筐
316國道樟湖高州路段坡陡彎急,是個事故頻發的“交通黑點”,有時一天都要出幾起交通事故。樟湖二中隊警力少,任務重,不但要疏導堵塞、處理事故,還要救急搶險、打擊犯罪。輪到正班,必須24小時值班,食宿均不得離開隊部,時刻保持通訊暢通,隨叫隨到。康建泉和戰友們沒有雙休日、節假日,經常是電話一響,立即出警。
從警14年,康建泉每年加班都在50個工作日以上,經辦了2000多起交通事故,糾正了3萬多起違章違法行為,他所查處的違章和經辦的案件保持“零投訴”、“零複議”、“零變更”。

兒童老人貼心人

2002年10月,康建泉在316國道巡邏中發現一位老人坐在路邊,經了解,該老人從古田縣水口騎腳踏車赴順昌看女兒,路上刮傷了腿,又身無分文,想搭車,車也不停。了解情況後,康建泉立即送老人到鎮衛生院包紮傷口,電話聯繫了老人遠在順昌的女兒,並幫老人買了車票,臨上車時,小康又掏出50元錢送給老人做盤纏。
316國道樟湖沿線有數所中國小,為了確保廣大學生的交通安全,康建泉主動當好學生“路面的嚮導、平安的衛士”,每年給學生講授交通安全課30餘場次,他還專門製作了各校的學生交通“綠色通道”圖,加強對學校學生上學、放學時段的交通安全管制,每逢周五下午,他就組織民警們堅守在學校附近的路段上,配合學校把好學生周末返家乘車安全關,他還在各校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學校”、“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等創建活動,共開闢學生交通安全綠色通道11處,漆劃標線3000多米,設立標誌36面。在樟湖二中隊工作期間,他所聯繫的學校從未發生過一起學生責任事故。據不完全統計,康建泉共護送迷路兒童12次,護送老人回家6次,為乘客追回失物15次,營救遇險民眾47人,資助落難民眾10次、2300元,搶救事故傷員56人,獲贈錦旗13面,收到感謝信、表揚信21封。

救護傷員

剛到樟湖中隊工作時,康建泉經常會接到過往車輛駕駛員的報警求助,數起交通事故重傷員都由於搶救不及時而死亡,康建泉的心被深深刺痛了。康建泉買來有關醫療緊急救護的書籍,自學有關醫學知識,一趕到事發現場,就先期對重傷員進行搶救。2002年3月下旬的一天,康建泉在巡邏中遇到一輛大貨車翻入10米多深的山底,駕駛員被甩出駕駛室,造成脊椎骨等多處受傷,傷口血流不止,生命垂危。事發現場遠離城區,如果等到“120”救護人員趕到現場,傷者就有可能因失血過多而死亡。傷者脊椎骨受傷,不能輕易搬動,稍有不慎就會造成全身癱瘓,康建泉利用平時所學到的知識,冒雨給傷員包紮好傷口後,小心翼翼地用木板固定腰椎,綁緊繩子,把傷員從山底下抬上公路,立刻送往醫院。康建泉靠自己所學的醫療常識及時將五、六十名傷員從死神手中拉了回來。

英勇犧牲

2007年2月8日上午9時,黃建明、康建泉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指令:在國道316線南平東坑隧道口南平海關商檢中心門口處,發生一起兩車相刮的交通事故,要求出警處理。9時04分,黃建明、康建泉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下車後,他們立即設定好事故警示三角牌、反光錐等事故警戒設施、標誌,展開現場勘查。9時09分左右,一輛載滿泥土的自卸車從東坑一工地駛往新大橋方向,行經事故地段時,自卸車突然偏離正常行駛方向,向右衝出路外左側翻。“危險,快閃開”, 正在路外6米處繪製事故現場圖的康建泉一看情況不妙,大喝一聲,提醒周圍民眾和背對來車正向駕駛員江惟春了解事故情況的黃建明閃躲,話音未落,車輛朝他直衝而來,側翻在地,車輛與車上翻滾而下的整車泥土頃刻就將康建泉及其餘6名民眾淹埋。黃建明聽到康建泉的呼喊後,迅即順勢就將在身邊的駕駛員江惟春往外推,黃建明倖免受傷,江惟春受輕傷,而康建泉卻被車輛及泥土埋在了深處。事故發生後,交警延平大隊大隊長陳慧率領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展開緊急施救,6名被埋較淺的民眾逐一被救出,送往醫院搶救。康建泉因被埋在最深處,距事故發生19分鐘才最後一個被救出,傷勢最重,搶救期間,左小腿被截肢,深度昏迷達18天未醒。2月25日,康建泉由於傷勢過重,英勇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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