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法院

平湖市地處浙江省東北部,南瀕杭州灣,東臨上海市。平湖市人民法院位於平湖市當湖街道城北路。平湖市人民法院內設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執行綜合科、執行實施科、司法警察大隊、書記官室等13個職能部門,下設乍浦、新埭2個人民法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湖市人民法院
  • 地處:浙江省東北部
  • 南瀕:杭州灣
  • 東臨:上海市
工作業績,機構設定,獲得榮譽,地理位置,

工作業績

平湖市人民法院積極探索,銳意創新,為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2002年,該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系統“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2004年,被浙江省高院評為“執行工作良性循環法院”,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執法(司法)為民”先進集體;2005年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評為“全省政法系統規範執法先進單位”;2006年被浙江省高院授予“集體一等功”。同時還湧現出了省級“先進政工集體”、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省級“優秀司法警察隊”、省級“司法規範化先進個人”金曉明等先進集體和個人,實現了基層人民法庭“五好法庭”滿堂紅。

機構設定

1、政治處(監察室)職能
政治處協助黨組負責全院幹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幹警教育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管理法院的機構設定工作、增編補員工作;負責法官等級、法警警銜以及其他職稱的考核評定工作;負責該院的人事任免、調配幹警、獎懲考核、人事檔案、勞動工資、離退休幹警和幹警人事管理工作。監察室負責監督、監察該院工作人員在審判、執行和其他工作中的行為;查處該院工作人員的行政違紀行為;完成上級監察部門交辦查處任務;負責該院的行政監察及廉政教育。
2、辦公室職能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政務工作;辦理協調院務會、審判委員會等會議事項;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辦理由辦公室批轉、批覆的有關檔案;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文秘、調研、信息、宣傳、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法院的計畫財務工作;負責服裝、車輛等專項物資裝備計畫、管理及分配;負責辦公用品採購和固定資產管理維護;負責辦公信息化、及院內外網管理,負責訴訟費收繳、管理工作。
3、司法警察大隊職能
負責警衛法庭、維持審判秩序;值庭時負責傳帶證人、鑑定人,傳遞證據材料;送達法律文書;執行傳喚、拘傳、拘留;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參與執行案件對財產查封、扣押、凍結或沒收等執行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4、刑事審判庭職能
審判管轄內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包括:(1)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訴才受理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負責審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犯未成年人人身和財產權利的犯罪案件;關心教育青少年,預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5、民事審判第一庭職能
負責審判本市有重大影響和疑難複雜的第一審民事糾紛案件(包括:房地產案件、勞動爭議等案件,涉外、涉僑、涉港澳台案件等);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6、民事審判第二庭職能
負責審判第一審商事糾紛案件(包括:商事契約糾紛案件,期貨、股票、金融債券、票據糾紛案件,企業破產案件等);指導人民法庭商事審判工作。
7、速裁庭(原書記官室)
審判以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追索勞動報酬、買賣契約糾紛等為主的一般民商事案件;通過審判活動,開展法制宣傳,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行政審判庭職能
依法審判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稅務、衛生、文化、環保等一審行政案件,負責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審判部分商事案件。
9、立案庭職能
依法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依法辦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等案件的審查立案工作;負責支付令、公示催告案件的審理;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10、執行局(庭)、執行實施科、執行綜合科職能
依法執行該院作為一審發生法律效力且當事人已申請強制執行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民事制裁決定書;依法執行由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執行案件;依法執行法律規定由該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依法執行由上級法院指定執行或其他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11、審判監督庭職能
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刑事、民商事、行政的再審案件;對該院的審判、執行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12、乍浦人民法庭職能
受理、審判一般民事糾紛案件;審判簡易商事糾紛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接待、處理本轄區內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通過審判活動,開展法制宣傳,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轄嘉興港區、獨山港鎮的案件。
13、新埭人民法庭職能
受理、審判一般民事糾紛案件;審判簡易商事糾紛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接待、處理本轄區內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通過審判活動,開展法制宣傳,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轄新埭鎮、廣陳鎮、老鐘埭鎮的案件。
13、審管辦
13年新成立的一個部門。

獲得榮譽

2017年12月,入選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評選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地理位置

地址:城北路135號
平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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