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平湖市地處浙江省東北部,南瀕杭州灣,東臨上海市。平湖市人民法院位於平湖市當湖街道勝利路222號。全院有人員15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3.04%,其中碩士16人,占總人數的13.9%。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 區位:浙江省平湖市
  • 地址:當湖街道勝利路222號
  • 郵政編碼:314200
  • 聯繫電話:0573-85012212
  • 成立時間:1950-10-06
  • 全院人數:152
  • 院長姓名:趙陽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平湖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0月6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平湖市當湖街道勝利路222號。全院有人員15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3.04%,其中碩士16人,占總人數的13.9%。

機構設定

平湖法院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速裁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管辦)、執行局、執行綜合科、執行實施科、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14個職能部門,設有乍浦、新埭2個人民法庭,另設有巡迴法庭1個。

法院建設

近年來,平湖法院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以建設“法治平湖”、“平安平湖”為工作目標,鞏固和深化“八項司法”,抓隊伍、強審判、促公正、保民生,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近年來,年收案量均在9000件左右,在案件數量高位運行的情況下,主要辦案質量、效率、效果總體水平始終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執法辦案
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著力和諧司法、協同司法,依法懲治犯罪,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依法行政,努力營造平安有序、誠實信用、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刑事審判工作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把握好寬嚴的重點和幅度,做到預防與打擊、教育與懲治相結合,依法懲治各類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守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無罪推定等原則,注重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
民商事審判工作堅持和創新“楓橋經驗”,加強全面、全員、全程調解,創新調解方法,實行訴前調、立案調、審判調“三關調解法”,民事調撤率多年來位居浙江法院前列。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多元矛盾解決機制,搭建交警、仲裁、行業協會調解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地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行政審判工作堅持監督與支持並重,著力完善“訴前溝通、訴中協調、訴外疏導”的訴訟模式,注重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建立行政審判白皮書年報制度,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執行工作強化執行查控系統建設,基本建立了覆蓋全市商業銀行的網上“點對點”被執行人存款查詢協作機制,加強與公安、國土、建設、房產、工商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健全協助執行獎勵機制和懸賞機制,查控被執行人財產能力顯著提高。健全“老賴”曝光常態化機制,搭建網路、電視、報刊、鬧市區LED大螢幕、社區村委宣傳欄五大“老賴”曝光平台,全方位擠壓老賴生存空間。
司法為民
以保障民生為重要目標,始終堅持民本司法,不斷加強新形勢下的人民法院民眾工作,努力滿足人民民眾的司法需求,切實回應民眾的關切和期待。
認真辦好民生案件,強化民眾合法權益保障。嚴厲打擊企業主惡意欠薪逃逸行為,審結浙江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案;運用“建議社會墊資,職工出面起訴,法院查封財產,政府派員看管,法院快審快執,優先歸還墊資”的“三十六字”應急預案,妥善審理群體性勞資糾紛案件,全力保障職工利益。妥善審理環境污染糾紛,審結的浙江首例環境公益訴訟入選《法制日報》2011年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建立環保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綠色通道”,通過快立、快審、快執,為環境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強化訴訟便民利民機制。加強立案接待大廳標準化建設,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司法服務,立案大廳被評為省級“文明視窗”。加強人民法庭、巡迴審判站(點)等基層基礎建設,開展巡迴審理、就地辦案,方便鄉鎮民眾參與訴訟。全面推行“午間法庭”,著力解決部分民眾不能在法院工作時間參與庭審的實際困難。
推行“零佣金”司法網拍。在國內最大的網上交易平台淘寶網開設“平湖法院”司法拍賣平台,推行自動化、網路化、透明化的網上司法拍賣。成功拍賣全省首例公司股權,開創浙江省無形資產網路司法拍賣先河。
內部管理
以強化自身為有效抓手,深化規範司法、廉潔司法、基層司法,不斷提升審判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水平,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全面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
加強審判管理。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節點管理、長期未結案通報、院務會專項點評三大制度,運用審判執行質效評估系統,進行每月案件評查、每月業務通報、季度績效考評,初步建立了一個動態、高效的辦案管理體系,實現了辦案質量效率的良性循環和審判執行工作的均衡發展。認真落實抽查、評查和督查“三位一體”的案件質量監管機制,加強對審判、執行等各項權力規範、透明、高效運行的監督制約。全面推行量刑規範化改革,嚴格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
深化司法公開。強化審判流程公開,對所有公開開庭案件在網上預告,向社會公開開庭信息;拓寬審務信息公開範圍,對歷年法院工作報告、調研報告、統計分析等材料進行整理後在入口網站公布;豐富審務信息公開形式,每年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開展公眾開放日活動。加大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力度,至今在“浙法公開網”發布歷年裁判文書8170餘份。加強執行公開,依託12368簡訊平台,逐案傳送簡訊,及時向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告知執行程式重點環節、重大事項及重要進展,充分保障當事人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積極推進新媒體套用,在嘉興法院率先開通官方微信,建立了法院網站、微博、微信、司法網拍“四位一體”司法公開平台。
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司法作風建設,每周對司法作風、司法禮儀、規章制度落實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常態化巡查,每月進行通報,分析整改。強化司法廉潔建設,通過開展廉潔司法教育周、道德講堂、每月廉文薦讀和發放藝術拒腐手冊等方式開展經常性廉政教育,築牢幹警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開展家庭助廉活動,增強幹警家屬廉政意識,用家屬“貼心話”構築反腐倡廉家庭防線。積極探索“科技+制度”的風險防控機制建設,依託廉政風險預警防控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糾正,防止小錯釀成大錯。搭建內部監督、社會監督、家庭監督“三位一體”監督網路,加強法官業外活動監督。

所獲榮譽

近年來,平湖市人民法院積極探索,銳意創新,為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2002年,該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系統“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2004年,被浙江省高院評為“執行工作良性循環法院”,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執法(司法)為民”先進集體;2005年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評為“全省政法系統規範執法先進單位”;2006年,被浙江省高院授予“集體一等功”;2007年,被浙江省組織部、省總工會授予“先進職工”之家;2010年,該院民二庭被評為“全省法院商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刑庭被浙江省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2011年,該院黨總支被浙江省政法委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被浙江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企業破產審判工作先進集體”;2012年,該院執行局被浙江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民一庭被評為“全省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並被浙江省婦女聯合會授予“浙江省婦女維權示範崗”。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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