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俊(平湖市科技局科技發展科原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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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全俊長期沉迷於網路賭博,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77萬元,已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2016年11月10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全俊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2017年1月24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全俊身為黨員幹部,理應嚴格要求自己,卻理想信念喪失,違反黨的紀律,情節嚴重。2016年12月,全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俊
  • 職位平湖市科技局科技發展科原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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