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樂縣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平樂縣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隸屬於平樂縣醫療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級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桂林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險、醫療救助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二)擬定全縣基本醫療保險及其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相關經辦規程、技術、服務標準並執行實施。
(三)承擔縣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業務,推進醫療保障經辦信息化和標準化建設。
(四)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全縣基本醫療待遇、醫療保障扶貧和醫療救助經辦工作。
(五)貫徹執行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管理辦法。組織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的評估、簽訂、實施。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異地就醫結算政策。
(六)綜合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稽核,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負責開展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和風險防控。
(七)承擔醫療保障政策宣傳工作,動員相關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八)指導、督促鄉(鎮)的醫療保障經辦業務的開展。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中心共設定有八個股室,分別為:綜合股、基金財務股、醫療保險征繳股、醫療保險待遇核算股、醫療救助股、綜合受理股、醫藥管理和稽核股、檔案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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