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縣民政局2020年度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平定縣民政局2020年度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20年度平定縣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諮詢政府信息情況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共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2020年度,平定縣民政局信息公開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積極穩妥推進信息公開,確保了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正常、有效運轉。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縣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在明確了一名工作人員及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日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網站的管理和維護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縣信息中心統一具體工作要求,實行電子證書錄入審核工作,確保了網站的正常運轉和內容的適時更新。
2. 規範管理服務,提升工作實效。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制度,嚴格按照上網信息“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及時主動公開民政部門非涉密信息。按照信息公開的具體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等方式對民政需要公開的信息進行及時公開。嚴格按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的嚴格要求和程式將各類民政信息分門別類地進行申報、審核、錄入、公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準確、清晰、及時、安全。
3. 加強學習培訓,做好信息宣傳。一是分管領導(信息審核員)與信息員積極參加縣信息中心舉辦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技術培訓,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了政務信息系統更新工作。二是將《條例》列入全局理論學習計畫,使各股室工作人員深刻領會到《條例》實施的重大意義。通過教育培訓,各工作人員提高了執行《條例》的工作能力,夯實了信息公開工作基礎。同時,舉辦了民政幹部業務培訓班,認真學習了相關業務知識,提高了幹部職工的工作水平。信息員通過自學,進一步提升專業能力,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0年,縣民政局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根據民政工作特點和業務類型,按照及時傳達政策、方便民眾辦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則,通過縣政府信息公開民政局平台主動公開發布信息,2020年繼續公示平定縣城鄉低保每月發放花名等內容,全年共公示各類信息170餘篇,全文電子化達100%;通過各類報刊報紙等媒體等及時公開信息;結合各類政策變化,通過印刷並發放辦事指南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時進行宣傳告知。
(三)諮詢政府信息情況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為讓城鄉民眾及時了解掌握信息,重點加強了對局機關動態政策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的及時公開,在受理接待現場諮詢、電話諮詢等不同形式的政務信息公開諮詢同時,要求各鄉鎮民政辦公室做好相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加強和完善了“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規範服務,進一步方便了困難民眾和重點保障對象通過網站查詢等方式,及時了解民政各項惠民政策、救助資金髮放標準、發放程式和實施步驟等內容。
2020年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縣民政局政務信息公開本著“公開、便民、服務、無償”的原則,2020年對各類信息公開與查閱實行零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2
2
2
規範性檔案
4
4
4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0
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0
0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0
0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0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
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
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
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0
0
0
0
0
0
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總體來說,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缺乏專業性管理人才。民政事務繁多,人員編制有限,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員匱乏。二是今年雖然進一步規範了公開程式,但公開形式的便民性有待加強。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後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以滿足民眾對政府信息日益增長的需求。
(二)改進措施。為不斷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我局2021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機構。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長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廣,應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建設,保障各項工作有序運行。二是進一步加強學習宣傳。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學習宣傳工作機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氛圍。三是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推動信息公開為民政事業發展服務、為建立服務型政府服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