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地區

常德地區為湖南省曾存在過的準行政區——地區,前身為中華民國湖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區”(之後改稱“第四行政督察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改稱“常灃專區”、“常德專區”、“常德地區”,1988年1月23日撤銷。

基本介紹

簡介
常德地區撤銷之前的轄域為新成立的地級常德市的轄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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