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

常州市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原名為常州市城市改造辦公室,成立於1984年12月,1992年更名為常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為全民事業單位,設綜合科、管理科、裁決科三個科。2011年4月8日,常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增掛“常州市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牌子,並作為該單位的第一名稱。

根據《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第四、五條的規定,常州市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具體承擔市政府直接徵收項目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並對我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實施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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