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特徵
(一)開放性
在一定時期內, 一個國家的
國民經濟可以做到自我循環, 其投入、產出、消費過程的絕大部分可以在國內完成, 進出口貿易只占整個經濟份額的很小一部分。而市級經濟就不同了, 任何一個市級區域都不可能擁有它自身發展所需要的全部生產要素和消費資料而自給自足, 它需要從系統外引進不少資源投入才能完成其生產過程。生產出來的產品中,很大一部分要出售到系統外的市場, 而本地方居民的消費品, 又有很大曰部分要從外地購進。可見, 與國界相比, 行政區域界線對經濟要素流動的障礙要小得多。由此產生的生產要素和產品大進大出, 使得市級經濟系統內部各種要素的總量及比例變化不定, 難以預測。
(二)從屬性
市級經濟作為一個子系統從屬於國民經濟大系統。它是中央和省兩級調控的承受者。市級經濟管理者—市政府, 必須按照國家及上級政府的指令、命令和要求, 對本地的經濟發展作出相應的決策和反應。這種從屬性使得市級經濟在較大程度上受到巨觀經濟狀況的影響、制約。特別是幾十年來, 我國追求的“純計畫經濟” 使得地方的經濟格局成為國家模式的簡單分解或複製, 也因而使得市級地方經濟對國家的從屬性變成了依賴性。物資、資金要國家計畫供應, 產品要國家計畫調撥, 勞動力要國家計畫安排。經濟體制改革以來, 地方得到了部分自主權, 許多計畫也放開了, 但舊的思維方式、管理方式和計畫管理體制的慣性仍然束縛著地方經濟的發展, 各地仍然指望依靠國家, 希望國家多放權, 多減稅讓利, 多撥資金, 多批大項目等等。這種依賴性不改變, 市級經濟的發展就不可能有自己的特色。因而, 我們要研究如何正確處理好市級經濟與國家經濟的關係。
(三)差異性
不同地區之間的市級經濟有很大的差異, 這種以行政區域為範圍形成的差異是由歷史的和地理的原因造成的。計畫經濟的管理體制都是要求地方政府規劃與組織地區經濟的發展。因此, 地方的投資方向、產業重點就帶有地方政府的意圖, 久而久之, 各地就形成了各自的產業結構特點和經濟發展程度, 從而使得這些特徵的範圍與行政區域界線基本吻合。由於一個地區對自然資源的占有是不可選擇的。各地都有各地的優勢, 有的是能源、原材料、加工業、農業甚至更專門的產業基地, 有的則是交通樞紐、對外開放前沿陣地, 還有一些是綜合性的經濟中心。各地區經濟系統之間可以互補, 卻無法替代。即使是產業結構“類同” 的城市, 事實上也是有很大差異的。
(四)非均衡性
市級經濟子系統的開放性、從屬性和差異性使得它實現供需均衡的過程和方式與國民經濟大系統有很大差別。市級經濟的均衡是在國家計畫、市政府和市場三重機制的調節下實現的, 因而在事實上具有更大的非均衡性。
需求方面
一個市的消費品需求不能在市級區域範圍內全部實現, 即使是本市廠家生產該產品, 消費者也不一定購買它, 而去購買外地產品。消費者對消費品的選擇, 隨意性較大, 他們追求名優產品, 追求質優價廉的產品。投資品的需求則既受到國家巨觀計畫的引導, 又受到地方政府決策意圖的影響, 還受到區域市場和全國市場的影響。企業並不能完全按照市場行情決策, 更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投資。在計畫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情況下, 任何一個地區都想在計畫控制外的市場上爭一席之地, 而地方政府的參與可以收到明顯的效果。因此, 投資品的需求, 不僅表現為企業的需求, 而更加表現為政府對投資的需求。市級政府為了本地經濟發展, 追求大規模投資的熱情很高, 這也是全社會投資需求膨脹的原因之一。
供給方面
市級區域範圍內產品與勞務的供給, 同樣受到國家計畫、市政府計畫和市場三重機制的調節。它與本地區需求的關係不大, 而與社會的需求關係很大。大多數市級區域範圍內都有幾個部、省屬企業, 它們生產什麼、生產多少是由中央和省計畫規定的, 地方企業則由市政府計畫規定, 只有部分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是完全由市場調節的。國家計畫價、地方計畫價、市場價等多種價格同時並存, 使產品供給的變化更加不規則。因為企業要根據不同的價格信號決定生產的品種和數量。國家和省控制了某些重要產品的售價, 市級政府為了本地市場的穩定也控制幾種地產商品的價格。有些產品銷往外地價高利大, 企業就千方百計向外地銷售。有些外來商品質優價廉, 市政府也可能為保護本地企業而採取措施阻止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競爭規律對產品供給的影響大大削弱。
分析總結
由上述分析可知, 市級區域範圍內的總供給與總需求是很難平衡的, 最多只能看成是一種局部均衡態勢。這種由於市政府的介入而形成的均衡勢頭對本地區市場的短期穩定也許是有益處的, 但對長期市場穩定, 對全國性大市場的穩定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