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分割利率結構理論最大特點是把市場分成長期和短期市場。從資金需求方看,需要短期資金的投資者發行短期證券,需要長期資金的投資者發行長期證券,這些長短期證券之間不能相互替代,因為短期市場、長期證券市場是彼此分割的,而從資金供給方來看,債券市場由期限所分割,而市場參加者有很強的期限偏好,資金來源於存款的商業銀行偏好短期借貸,資金來源於長期基金的人壽保險公司偏好於長期借貸,不同性質資金來源使不同的金融機構限制在特定的期限內進行借貸,長短期利率分別由長短期資金市場中的可貸資金供求決定,而不是由利率的預期所決定的。按照市場分割理論,利率的期限結構不取決於市場對未來利率變動趨勢的預期,也不取決於流動性報酬的結構,而是取決於長短期資金市場的狀況。如果短期資金缺乏,長期資金充裕,則短期利率高於長期利率,反之,則反是。
市場分割利率結構論這一觀點是難以被人們認可的。一般而論,利率的期限結構很大程度上要受人們對未來市場利率預期的影響,此還,還受流動性報酬大小的影響,偏好短期借貸的商業銀行,如果得到一種足以抵消貸出長期貸款的風險 “流動性” 貼水後,總是情願從事長期貸款,使長期貸款利率不等於預期的短期利率的平均數。這一理論極端強調了市場不完全造成的市場分割對利率期限結構產生影響的重要性,而忽視了利率預期和流動性報酬因素的作用。就這一理論本身而言,也存在兩個明顯的漏洞: ①假設長短期市場完全沒有替代關係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隨著金融的創新,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等金融工具已使長短期借款融為一體。②它假設投資者所要求的風險最小化,風險最小化意味著報酬最低,這與投資者追逐利潤最大化的行為相悖。
羅迫遜之後,F·莫迪格利安尼和史齊從預防損失和投機二分法來完善市場分割理論。他們認為,市場參與者比較偏好到期日的證券,這反映出他們想用它來消除利率的風險。對到期期間的偏好,銀行側重於短期,保險公司比較喜歡長期。但有兩種情況會違反這種偏好,一是資產的期限太長,則由於未預期到的利率上升,在資產未到期前出售將受損失,一是資產期限太短,由於未預期到的利率降低使收入減少,投資者追求的風險最小化往往不能實現。他們認為,投資者一方面要透過預期來實現到期證券的收入; 另一方面則要通過投機來追求風險的迴避和報酬的平衡,不能顧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