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權是指市場主體所享有的為或者不為一定競爭行為以獲取競爭利益的權利。其所蘊涵的意義主要有:第一,競爭權的主體主要是市場主體,即參與市場競爭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組織。第二,競爭權的客體是競爭行為,即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現實的或者潛在的市場主體為著同一或者類似目標而為的行為。第三,競爭權的...
所以,任何市場主體都不能通過權力、關稅、補貼、配給或其他任何人為的手段來控制市場供需和市場價格。供給需求曲線 需求曲線 市場需求曲線D和供給曲線S相交的均衡點決定了市場的均衡價格為P,如 。由於完全競爭市場上由於賣者和買者眾多,沒有任何一方能夠操縱市場價格。所以廠商是既定市場價格的被動接受者,由給定的...
排斥市場主體本位,政府就是越俎代皰。以市場主體本位為指導思想所選擇的經濟體制就是市場主治的經濟體制也即市場經濟體制。只有以市場主體為本位,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分散在社會中的各種知識,才能最廣泛地調動最大多數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最充分地利用市場,才能最有效地進行自由競爭,才能最有力地抑制...
競爭機制是指在市場經濟中,各個經濟行為主體之間為著自身的利益而相互展開競爭,由此形成的經濟內部的必然的聯繫和影響。它通過價格競爭或非價格競爭,按照優勝劣汰的法則來調節市場運行。它能夠形成企業的活力和發展的動力,促進生產,使消費者獲得更大的實惠。風險機制是市場活動同企業盈利、虧損和破產之間相互聯繫和...
自由競爭的市場模式有利於投資和生產力的發展,起源於英國,在美國達到巔峰。這種模式中積累的決策權主要在私人公司,它們可以自由地、最大限度地追求短期利潤目標,通過金融市場獲得資本;勞動者享有有限的和法律明文規定的勞動所得和社會權利;信奉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美國模式在戰後的“經濟績效”處於世界領先地位。主...
《遼寧省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條例》,是為了推動遼寧高質量發展、可持續振興,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維護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條例。《遼寧省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條例》由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
28.將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參考。根據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健全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的侵犯消費者、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市場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工商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推動建立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和“黑名單”制度建設。責任單位:市...
而社會主義制度的核心在於生產資料的公有制,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問題實際上是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結合的問題。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是社會主義方向的根本保證。生產資料為誰所有,誰就可以支配財富為誰的利益生產。恩格斯認為“如果說財富包含了對人的支配,那它主要的,幾乎完全的是依靠和通過對物的支配來進行對人...
建立健全監管制度,落實市場主體行為規範責任、部門市場監管責任和屬地政府領導責任。 社會共治。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範作用、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輿論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實現社會共同治理,推動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 (三)總體目標。 立足於促進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
市場結構是否合理,是決定競爭制度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目前的市場結構形式的特點是以壟斷性競爭市場為主、壟斷市場和自由競爭並存。壟斷性市場是指沒有競爭或競爭程度很弱的市場。壟斷性競爭市場是既包括壟斷因素,又包括競爭因素的市場。這類市場的特點是並非所有的市場主體都可以進入,而必須達到一定的規模經濟...
市場體系特徵 第一,現代市場體系是統一的,它是由各種相互作用、相互聯繫在一起的子市場的有機的結合體。第二,現代市場體系是開放的,市場主體能夠自由地進入市場參與競爭,商品和要素能夠在不同行業、部門、地區、國內外自由流動,現代市場體系對外開放是漸進的、全方位的。第三,現代市場體系是競爭性的,競爭是...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實行寬進嚴管,以管促放,放管並重,...
公平競爭權的主體是相互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由於反不正當競爭領域適用廣義競爭關係,反壟斷領域適用狹義競爭關係,因此,一般說來,正當競爭權的主體是相互具有廣義競爭關係的經營者,自由競爭權的主體是相互具有狹義競爭關係的經營者。經營者在各國或地區有不同的稱謂,日本稱為“事業者”,在我國台灣稱為“事業”,...
第五,鼓勵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進行“開放、公平和無扭曲的競爭”。所謂開放是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按照承諾的協定與協定履行義務和享受權利;所謂公平是指貿易對象應在市場經濟體制基礎上,通過供求正當競爭形成的真實成本進行貿易;所謂無扭曲是指貿易主體不藉助壟斷和特權等行為進行貿易活動。第六,世界貿易成員之間的自由貿易...
尊重市場,競爭優先。尊重市場經濟規律,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著力轉變政府職能,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經濟的干預,促進和保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保障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立足全局,統籌兼顧。著力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清除市場壁壘,促進商品和要素在全國範圍內自由流動。統籌考慮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
勞動力市場競爭是指勞動力市場主體為了各自的利益而競相爭勝的行為。主要包括勞動者之間的競爭、用人單位之間的競爭以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競爭。勞動力市場結構的變化,改變著勞動力市場競爭的力量。在我國勞動力買方市場上,競爭主要存在於廣大的體力勞動者之間。眾多的勞動者等待出讓自己的勞動力而導致工資相對下降,...
落實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和市場監管信用修復機制,支持市場主體延長生命周期。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登記通過“一部手機辦事通”辦理。推進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業登記註冊自主權。(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州公安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商務局、州政務...
在發放實體證照同時同步發放電子營業執照,實行電子營業執照自主列印;落實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制,全面推廣“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落實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和市場監管信用修復機制;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登記“一部手機辦事通”辦理。有序推進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德宏片區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制定出台《...
因為只有這種兼併限制市場競爭(哪怕是少數競爭主體之間的競爭),可能導致長期生產中的經濟效益下降和廣大消費者利益的損失。20世紀80年代美國的鮑莫爾等人提出“可競爭市場理論”。所謂“可競爭市場”是指一個具有進出絕對自由且進出成本絕對小的市場。即一個市場是可競爭的,就必須不存在嚴重的進入或退出障礙。由於市場...
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但要求公有制經濟占主體地位,而且要求國有經濟起主導作用。而要保證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起主導作用,國家應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競爭力得到增強。在社會主義經濟中,國有經濟的作用不是像在資本主義制度中那樣,主要從事私有企業不願意經營的部門,補充私人企業和市場...
競爭法的概念必須反映競爭法的本質特徵。按照一般理解,競爭法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不正當競爭和壟斷都是市場競爭過程中出現的違反公平競爭規則的行為,都會給市場競爭秩序帶來危害。競爭法就是要通過查處這些行為,來規制市場主體的競爭活動,創造一個自由、公平的競爭環境,規制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維護正常的...
市場結構是構成一定系統的諸要素之間的內在聯繫方式及其特徵。在產業組織理論中,產業的市場結構是指企業市場關係(交易關係、競爭關係、合作關係) 的特徵和形式。作為市場構成主體的買賣雙方相互間發生市場關係的情形包括4 種情況: 賣方(企業) 之間的關係; 買方(企業或消費者) 之間的關係; 買賣雙方相互間的關係; 市場...
競爭文化可以被概括為:“關於市場競爭的一系列思想觀念、商業規則和法律制度的總稱”。在市場經濟發育初期,市場主體的競爭法律意識還比較淡薄。在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國內企業普遍缺乏競爭的法律意識,特別是對於聯合限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認識嚴重不足,很多企業負責人坐在一起公開討論限制價格,產量的行為已見怪不怪。...
例如,研究完全壟斷市場可以方便了解完全壟斷市場條件下出現的各種經濟關係,從而有利於運用這種理論來研究現實市場類型條件下市場主體行為如何最佳化;研究完全壟斷市場理論還可以凸顯政府對壟斷行為進行干預、調節的必要性,以及政府干預、調節活動對市場正常運行及對市場主體利益的協調所起的重要作用等。
私法自由的合法基礎是競爭,如果競爭被排除了,自由就失去了其合法性。”① ( 王保樹:《經濟法原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38頁 ) 因此,禁止企業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當然成為反壟斷的主要內容之一,這被稱為反壟斷法的三大支柱之一。當然,如果行政主體濫用和超越行政權利,限制、妨礙或排斥市場競爭者...
自由競爭,是指在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基礎上,從事分散的資本家所進行的,以資本的自由轉移為特徵的競爭。它的市場結構有以下特點:(1)資本集中比較低。構成市場主體的是數量眾多、分散而獨立的企業。每個買、賣主體只是市場價格的接受者,而無法影響和決定價格。(2)較低的資本市場進入壁壘。生產要素基本上在不同產業...
第三,中小企業是市場經濟最活躍的主體。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來自競爭的繁榮已成為經濟學家的共識。從西方國家的教訓來看,大公司、大集團如果不加限制地過度發展將嚴重限制自由競爭,導致企業活力下降,國際競爭力削弱,因此各國都通過鼓勵中小企業的發展來促進競爭,同時中小企業具有數量大、種類多、地域廣、行業全的...
5、調整範圍市場管理法以市場管理關係為其調整對象,其主要發生在國家規範市場主體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的過程中。從其體系結構來看,市場管理法的內容主要包括市場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等。巨觀調控法以巨觀調控關係為調整對象,而巨觀調控關係涉及國民經濟運行的全部過程,包括財政關係、金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