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1789—1794巴黎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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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社是法國大革命中1789年至1795年巴黎的管治機構。它在攻陷巴士底獄後建立於巴黎市政廳。在1792年夏天,公社成為了反抗者,從本質上對抗中央政府的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黎公社
  • 外文名:Paris Commune
  • 時間:1789年7月25日-1794年9月10日 
1789年7月13日,來自第三階層的巴黎選民在Hôtel de Ville組織了一個常設委員會,作為市政府的管理機構。7月25日,由選舉產生的巴黎公社取而代之。根據1790年5月21日至6月27日通過的一項新法律,巴黎公社的代表將由法律劃分的48個區(Section)的“活躍”公民選舉產生。“積極”公民權是根據財產和年齡來界定的。
從1789年7月到1791年9月,巴黎公社的大多數成員,包括市長 J. S. Bailly,都是斐濟派人士,即支持君主立憲制的資產階級代表。在隨後的時期(通過推翻君主制),公社的大多數成員都是資產階級的共和黨人或者吉倫特派人士(比如市長 J. Pétion)。1792年7月底,在地方各級發起了一場罷黜國王、廢除所謂“積極”和“消極”的公民的區別的運動,並開始為1792年8月初的起義做準備。8月10日晚,資產階級共和黨主導的巴黎公社被一個新的、雅各賓派占多數的反叛公社所取代。它在推翻君主制、組織保衛巴黎和法國抵禦外國干涉主義者的攻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巴黎公社於1792年11月選舉出P.G.Chaumette和J.R. Hébert領導,並在1793年和1794年成為一個重要的革命機構。由於反革命的熱月政變(1794年7月9日至10日),巴黎公社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12個獨立的市政委員會,其大部分成員被處死。(摘於《蘇聯大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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