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告法國人民書,1871年法國巴黎公社委員會發表的綱領。1871年4月19日討論通過,次日在《公報》上公布。宣布發表綱領是要說明“巴黎和全國應該知道目前發生的革命的性質、意義和目的”。指出它所要完成的是一場“最新的革命”,“是歷史上一切革命中最廣泛最有成效的革命”,巴黎人民進行這場革命的目的是在法國建立一個各公社充分自治的、聯合的、統一的共和國。但沒有直截了當地、明確地宣告公社革命和公社政權的無產階級性質,僅僅將公社視作實行地方自治的市政機構,它強調民主和分權,而沒有認識到在民主基礎上實行集中制的必要性。之所以存在這些缺點,根本原因在於綱領不是在科學社會主義指導下制定的,它是組成公社委員會的各個革命派別的不同觀點折衷和妥協的產物,而更多地帶有蒲魯東主義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