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巴彥縣2015年徵兵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市徵兵工作要求,我縣徵兵工作從6月15日開始至9月30日結束。為圓滿完成徵集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巴彥縣2015年徵兵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頒發機構巴彥縣人民政府
指導思想,任務及規定,

指導思想

2015年的徵兵工作,以新時期軍隊建設思想和一系列關於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重要指示為方針,以省、市徵兵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提高兵員質量為核心,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圓滿完成徵兵任務。

任務及規定

1.徵兵任務分配。今年(2015年)我縣的徵兵任務數與去年(2014年)任務數基本相同。徵集任務的分配以各鄉鎮人口比例為基礎,按照各鄉鎮人口比例的萬分之六進行分配,要積極發動適齡青年入伍,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由縣徵兵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落實。
2.徵集的對象和範圍。征 集的主體對象為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條件下,優先徵集學歷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對大學應屆畢業生、在校大學生實行優先徵集政策。徵集的 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少數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區可放寬到國中畢業,具體由徵兵辦從嚴確定。徵集的農業戶口青 年,應具備國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儘量多徵集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高職、專科學校學生完成專業課程學習後,參加實習至2015年畢業,本人自 願應徵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優先徵集在搶險救災和災區恢復重建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入伍。 駐海島、邊境、遠離居民區等條件艱苦地區的部隊(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幹部子女統一參加戶口所在縣(市、區)徵兵的體格檢查、政治審查,符合徵集條件 的,應優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隊幹部子女的徵集,也可按此原則辦理。少數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區,要適當提高少數民族青年徵集的比例,有台灣省籍人口和歸僑、僑 眷的地區,應儘可能多徵集一些台灣省籍和歸僑、僑眷青年入伍。
3.徵集新兵的年齡。男青年為2015年年滿18至20周歲,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寬到21周歲;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在校學生徵集的年齡,專科畢業生放寬到23周歲、本科畢業生放寬到24周歲。另外,根據本人自願,也可徵集部分年滿17周歲的2013年高中應屆畢業生入伍。
4.徵集條件。徵集新兵的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14最新修訂的《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修訂草案)》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14年公布的《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5.徵集辦法。適齡青年必須在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報名應徵,並由所在鄉鎮武裝部組織或自行在“全國徵兵網”上報名,經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合格並符合其它徵集條件的,由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時間統一填寫2015年9月1日,新兵的軍齡一律從9月1日起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