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五年計畫

巴基斯坦五年計畫,巴基斯坦政府發展社會、經濟的中期計畫。1955年開始實行。第一個五年計畫從1955年4月至1960年3月。投資總額108億盧比(其中公、私營部門投資分別為75億盧比和33億盧比)。要求國民收入增長15%,人平國民收入增長7%,增加200萬個就業機會,出口增長15%,糧食增長9%,工業增長60%,國內儲蓄率從5%提高到7%,等。實際五年間國民收入增長11%,人平國民收入因人口增長過快而略有下降,農業生產低於計畫指標,工業指標大體完成。第2個五年計畫從1960年7月1日起至1965年6月30日止。這是30年遠景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投資總額比“一五”高65%,達190億盧比。要求五年間國民收入增長20%,人平國民收入增長11%。1961年對“二五”計畫修改為投資總額為230億盧比(公、私營部門各為146.2億盧比和83.8億盧比)。要求國民收入增長24%,人平國民收入增長12%,糧食增長21%,工業增長60%,外資增長15%,增加300萬個就業機會。“二五”計畫修改指標基本完成,國民生活總值、糧食生產和工業生產分別增長了30%、27%和60%。第3個五年計畫從1965年7月1日至1970年6月30日。投資總額為520億盧比(公、私營部門各為300億盧比和220億盧比)。要求五年間國民生產總值至少增長37%。年均增長率為6.5%,東、西巴國民生產總值各自增長40%和35%以減少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提供550萬個就業機會,國家外匯儲備要達48億盧比,還有控制人口增長、增加住房和醫療設施、保證分配合理公平等。計畫一開始即受第二次印巴戰爭的影響,加之連續兩年乾旱,政府於1967年3月修改“三五”計畫,強調實現糧食自給、提高現有設備利用率、暫停興建周期長的工程等。執行結果較為滿意,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為5.8%,農業年均增長率為4.1%,出口收入年均增長率6.5%,外匯儲備在1970年6月底達42.5億盧比,基本實現計畫指標。第4個五年計畫應從1970年7月1日起至1975年6月30日止。計畫投資總額為750億盧比,主要目標是保持經濟成長速度、減少地區間和地區內人均收入的不平等,實現社會公正等。但因1970年大選引起全國騷亂和1971年東巴獨立,“四五”計畫未能執行,佐·阿·布托政府終止了五年計畫,只制定年度發展計畫。因此,從1970年至1978年間為巴基斯坦經濟發展無計畫期。第5個五年計畫從1978年7月1日至1983年6月30日。投資總額2102.2億盧比(公、私營部門各為1482.2億盧比和620億盧比)。具體指標為:五年間國內生產總值增長40%,年均增長率為7%,人平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為4.2%,工、農業年均增長率各為10%和6%。實際執行結果大體完成指標,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為6.4%,工、農業年均增長率各為9%和4.4%。第6個五年計畫從1983年7月1日至1988年6月30日。投資總額5270億盧比(公、私營部門各為2694億盧比和2576億盧比)。要求五年間國內生產總值實際年均增長率達6.5%,工、農業生產年均增長率各達9.3%和4.9%,發展教育,識字率從26%提高到50%,改善農村基礎設施,等。實際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為5.7%,工、農業生產年均增長率各為7.7%和3.7%,識字率指標遠遠沒有實現。第7個五年計畫從1988年7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投資總額為6420億盧比(公、私營部門各為3500億盧比和2920億盧比)。計畫期間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為6.5%,工、農業生產年均增長率各為8.1%和4.7%。因政權更迭,該計畫的執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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