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有關單位:
《巴中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本地區本部門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確保法治政府建設落地落實。
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
- 頒布時間:2019年7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9年
- 發布單位: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2019年,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五次全會以及市委四屆五次、六次、七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對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結合巴中實際,狠抓法治政府建設,為實現巴中高質量發展,建設川陝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示範區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一)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進一步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清理規範各類行政權力、公共服務、涉審中介服務等事項,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重點領域建立一體化辦事規範和辦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加強材料共享復用。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加強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2019年底前實現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80%以上。〔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含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下同)〕
(二)深化清單管理制度。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等情況,動態調整全市行政權力指導清單,同步調整市本級政府部門責任清單。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確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持續強化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定並公布巴中市2019年版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三張清單”,加強收費監管。(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
(三)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規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規範管理,進一步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加快巴中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及時全面歸集公示信用信息,加強信用監測評價結果套用,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人民政府)
(四)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堅持從源頭上管控,認真落實“三線一單”環境準入,推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按照中央和省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組織開展全市污染防治和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二、全面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五)加強服務高質量發展領域立法。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城鄉建設與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通過開展立法前評估等方式,充分論證立法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學合理制定年度立法計畫。統籌考慮立新廢舊、銜接協調等問題,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進行梳理,制定立法規劃和立法計畫,按照“不牴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則推動立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
(六)嚴格法規規章草案合法性審核。加強對法規、規章草案的論證和審查,確保法制統一,堅決杜絕法規、規章草案與中央相關規定精神相悖、與上位法牴觸或與改革方向不一致的現象發生,堅決防止“違法立法”“立法放水”情況發生。(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
(七)提高公眾參與立法的質量。深入推進開門立法,進一步完善社會公眾意見收集、辦理和反饋機制,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立法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行政立法基層聯繫點制度,對與社會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立法項目,深入基層調研聽取意見,拓寬公眾參與行政立法的渠道,暢通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的有效機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
(八)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機制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嚴格實施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通過主動審查、被動審查、重點審查等方式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問題,切實增強備案審查實效,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三、全面落實依法決策程式
(九)加強重大事項決策合法性審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根據市政府規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範圍和審查標準,確定審查範圍和標準,並對外公布。進一步最佳化審查流程,理順審查件的送審、登記、審查、審簽、意見反饋等辦理環節,把合法性審查作為重大事項決策的必經程式和重要環節,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事項不得提交討論。(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提升公眾參與實效。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注重聽取利害關係人以及有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意見。推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領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責任單位: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統計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一)強化法律顧問作用。推動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律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體系。各地各部門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要充分聽取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意見,提升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服務決策的質量。(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四、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十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對接省上統籌制定深化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推行“一支隊伍管執法”,做到“一枚印章管審批”。(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三)大力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聚焦行政執法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2019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相關制度並落實到位,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深入實施“網際網路+行政執法”,打造歸集、研判、指揮、執法、監督“五位一體”的智慧執法平台,大力推行智慧型執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四)深入推進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和法律法規“立改廢釋”等情況,修訂完善行政執法裁量標準,建立行政執法用語標準、流程標準和文書標準,逐步構建完善的行政執法標準體系,提升行政執法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開展2019年度全市行政執法優秀案例(卷)評選活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五、全面增強行政行為監督
(十五)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認真研究處理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有關審議意見,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按時辦復率達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對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六)加強行政和審計監督。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切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對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的剛性約束。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審計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七)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依法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立覆蓋我市行政機關全範圍、政府工作全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體系,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提升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水平,探索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信息聯動、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六、全面推進矛盾糾紛依法化解
(十八)著力構建多元依法化解機制。健全矛盾糾紛信息網路,完善信息收集、報送分析和矛盾糾紛信息反饋機制。完善行政調解機制,健全行政調解規則,明確行政調解範圍,規範行政調解程式。加強仲裁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建立完備、科學的仲裁保障和監督體制,保障仲裁依法獨立進行,公平合理解決糾紛。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規範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大力發展專職人民調解員。(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十九)強化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大力深化行政複議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完善行政複議案件審查和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制度,充分發揮行政複議作用,提高行政複議案件審理規範化水平。積極構建“府院”法治共建機制,最佳化行政與司法互動方式,推動實現依法行政與公正司法雙促進、雙提高。行政複議機構加強與審判機關的常態化溝通,實現複議審查與司法審判有機銜接,有效化解行政爭議。(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二十)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法律七進”,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等法律服務資源,加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路。拓展法律服務領域,深化法律服務實踐,提升涉外法律服務質量。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律師行業特點的配套扶持政策。深化公證體制改革,完善公證機構管理運行機制,積極探索公證服務便民化舉措。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擴大司法鑑定服務覆蓋面,推動建設高資質高水平的司法鑑定機構。(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解讀
全面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圍繞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四大重點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
全面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圍繞加強服務高質量發展領域立法,嚴格法規規章草案合法性審核,提高公眾參與立法的質量,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四大重點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
全面落實依法決策程式。圍繞加強重大事項決策合法性審查,提升公眾參與實效,強化法律顧問作用三大重點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
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圍繞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大力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深入推進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三大重點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
全面增強行政行為監督。圍繞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三大重點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
全面推進矛盾糾紛依法化解。圍繞著力構建多元依法化解機制,強化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三大重點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