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縣政府辦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巫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3號)和《中共巫溪縣委巫溪縣人民政府關於巫溪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巫溪委發〔2009〕32號),設立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巫溪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巫溪縣政府辦
  • 地區:巫溪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領導簡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督促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
(二)劃入由原縣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承擔的“負責協調全縣外事、涉外活動,處理涉外事項”等相關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報告)縣政府的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向縣政府領導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情況,為縣政府領導同志把握全局、科學決策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參謀服務。
(五)負責處理縣政府涉法事務及縣政府各部門涉法事務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六)負責管理全縣出國(境)審批工作;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通行證)及簽證等業務;負責接待訪問(採訪)我縣的外事活動;負責承辦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七)負責政務督查、縣政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及政府各部門人民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督辦工作。
(八)指導、督促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及處置工作,統籌協調全縣救災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縣電子政務建設,指導、督促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值班,以及(市)縣長公開信箱、(市)縣長公開電話辦理工作。
(十)負責實施、督促檢查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政府序列的全縣性重大活動。
(十二)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日常公務活動安排。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7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巫溪縣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內外聯繫,各種會議的通知;負責上下級來文的簽收、登記、擬辦、傳遞、歸檔;負責鄉鎮、部門請示、報告的登記、送簽、轉辦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檔案、印章管理、保密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各種文字材料的列印、裝訂;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會議室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重要會議會務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審核、審批因公出國(出境)任務和邀請國(境)外人員來訪事宜;負責全縣外事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處理涉外事務;負責國(境)外新聞機構和記者來本縣的管理和接待,以及重要涉外報導稿件的審核工作。
(二)文秘科
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各種文字材料的起草、校對工作,負責政府領導召集專題會議會務、講話起草及錄音整理等工作;負責協助縣政府領導的文字、事務性服務工作。
(三)政務督查室
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政府檔案、政府決定事項、縣政府領導批示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全縣年度重點項目推進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分解落實政府工作目標任務,負責縣政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及政府各部門人民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督辦工作。
(四)政務信息科
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各種信息的收集撰寫和上報下傳;負責政務調研工作;負責政府信息隊伍建設;協助縣政府重要文稿、縣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起草、修改、整理等工作。
(五)電子政務科(政務值班室、信息公開辦)
負責縣政府電子政務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督促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單位的電子政務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工作,督促鄉鎮政府、縣府各部門、單位政務值班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網路建設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發布政務信息,公開政務,協調管理全縣視頻會議系統;負責(市)縣長信箱、市(縣)長公開電話辦理工作。
(六)行政科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人事、財務、物資、水電、房屋、辦公設施、職工福利、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政務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幫鄉扶貧、文明衛生創建、黨務、紀檢、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七)民防科
負責人民防空指揮場所和人民防空指揮自動化建設、人民防空警報網建設和管理;指導有關部門制訂防護和搶險搶修方案,組織民防演練;指導、監督城市建設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參與地下空間建設和開發利用項目規劃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組織擬訂並實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畫;徵收、使用、管理、民防經費;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巫溪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巫溪縣人民政府救災辦公室牌子)設在縣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見附屬檔案。
(二)管理巫溪縣人民政府駐重慶、奉節辦事處。
六、附則
本規定由巫溪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巫溪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附屬檔案:巫溪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巫溪縣人民政府救災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附屬檔案:
巫溪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巫溪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巫溪縣人民政府救災辦公室牌子),設在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執行縣委、縣政府和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決定,統籌協調指導全市突發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二)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縣政府應急管理的政策、方針和規劃建議。
(三)指導協調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工作;承擔縣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和其他縣級應急預案的審核和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管理考核工作,承擔縣政府應急管理督查檢查工作。
(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承擔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應急處置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應急體系重點項目建設;承擔縣政府應急平台和應急裝備建設工作,指導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的應急平台體系建設。
(六)承擔突發事件趨勢分析、總結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全縣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工作,負責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信息;指導實施突發事件隱患排查、預防控制工作。
(七)負責突發事件和重大事項信息收集、研判和上報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八)指導協調突發事件善後處理和恢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應急資金和物資安排意見,並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協調全縣救災工作,指導制定全縣救災預案,編制減災規劃,承辦上級核撥的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工作。
(九)承擔縣政府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和演習演練工作;牽頭開展應急管理及有關法制培訓,協調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活動;牽頭組織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指導全縣應急演練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縣長龔均同志: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縣編辦、縣審計局、縣監察局工作。聯繫縣人大、縣政協工作。
常務副縣長李興書同志: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分管縣政府機關(含法制、外事、政務督查)、財政、國資、稅務、金融、城鄉建設(規劃)、市政園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防、行政學校和人武工作。
分管的部門(單位):縣政府辦(法制辦、督查室)、縣財政局、縣國資運營中心(金融辦)、縣城鄉建委(規劃局)、縣城市建設管委會(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利民城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縣市政園林管理局(風景管理所、環衛中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醫保局、就業局)、縣民防辦、縣行政學校。聯繫縣人武部、縣國稅局、縣地稅局、人民銀行巫溪支行、縣銀監辦、農業銀行巫溪支行、農村商業銀行巫溪支行、農業發展銀行巫溪支行、郵政儲蓄銀行巫溪支行、重慶銀行巫溪支行、縣人壽保險公司、縣大地保險公司、縣陽光保險公司、縣渝寧公司、縣排水公司。
副縣長牟宏同志:分管發展改革(物價)、教育、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行政審批、統計、旅遊、紅池壩森林管理、招商引資、渝中區對口幫扶工作。
分管的部門(單位):縣發改委、縣教委(招辦、教師進修校、電大工作站)、縣國土房管局(房管處)、縣土地儲備整理中心、縣發展服務中心、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縣統計局、縣旅遊局、紅池壩管委會(紅池壩森管局)。聯繫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副縣長龍安全同志:分管農業及農村(農綜、畜牧)、水利、林業、扶貧開發、供銷、民政、殘聯、老齡、抗災救災、菸葉生產、東西協作和教育幫扶集團工作。
分管的部門(單位):縣農委、縣農綜辦、縣畜牧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局(陰條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縣扶貧辦、縣供銷社、縣民政局、縣煙辦。聯繫縣菸草專賣局、縣氣象局、縣水文站、縣殘聯、縣老齡委辦公室。
副縣長唐公民同志:分管公安(消防安全、交巡警)、綜治、司法、信訪、政府維穩、打擊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工作。
分管的部門(單位):縣公安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縣司法局、縣信訪辦、縣城市建設綜合執法大隊(縣打非治違辦公室)。聯繫縣法院、縣檢察院、武警巫溪中隊。

內設機構

巫溪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不設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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