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瑞信消費服務行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工銀瑞信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工銀消費服務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工銀瑞信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26.51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481013
- 成立日期:20110421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運用國際化的視野審視中國經濟和資本市場,依據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考慮經濟情景、類別資產收益風險預期等因素,在股票與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資產配置。
(1)經濟前景分析
本基金定期評估巨觀經濟和投資環境,確定未來市場發展的主要推動因素,預測關鍵的經濟變數,判斷未來巨觀經濟的三個可能的情景(正面,中性,負面),並給出每個情景發生的機率。
(2)類別資產收益風險預期
針對巨觀經濟未來三個可能的預期情景,分別預測股票和債券類資產未來的收益和風險,並對每類資產未來收益的穩定性進行評估。將每類資產的預期收益與目前的市場情況進行對比,揭示未來收益可能發生的結構性變化,並對這一變化進行評估。
結合上述分析的結果,擬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及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的配置方案。
2、股票選擇策略
本基金建立系統化、紀律化的投資流程,遵循初選投資對象、公司治理評估、行業地位與競爭優勢評估、公司財務分析、投資吸引力評估、組合構建及最佳化等過程,選擇具有投資價值的股票,構造投資組合。
(1)初選投資對象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對象為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其中投資於消費服務行業股票的資產占本基金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
本基金所指的消費服務行業包括根據全球行業分類標準(GICS)界定的日常消費行業、可選消費行業、醫療保健及金融四個行業板塊。日常消費行業包括食品與主要用品零售行業、家庭與個人用品行業、食品與飲料行業;可選消費行業包括汽車與汽車零部件行業、耐用消費品與服裝行業、酒店、餐館與休閒行業,媒體行業和零售業;醫藥保健行業包括醫療保健設備與服務行業,製藥與生物科技行業;金融行業包括銀行業、多元金融業、保險業和地產業。本基金投資於上述日常消費行業、可選消費行業、醫療保健行業和金融行業的比例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
如果GICS行業分類標準調整,或者基金管理人認為有更適當的消費服務行業劃分標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有權對消費服務行業的界定方法進行調整並及時公告。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消費服務行業的方法調整或者上市公司經營發生變化等,本基金持有消費服務行業股票的比例低於股票資產的80%,本基金將在三十個工作日之內進行調整。
(2)公司治理評估
公司治理結構是保證上市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是保證上市公司謀求股東價值最大化的重要因素。本基金認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機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1)公司治理框架保護並便於行使股東權利,公平對待所有股東;2)尊重公司相關利益者的權利;3)公司信息披露及時、準確、完整;4)公司董事會勤勉、盡責,運作透明;5)公司股東能夠對董事會成員施加有效的監督,公司能夠保證外部審計機構獨立、客觀地履行審計職責。不符合上述治理準則的公司,本基金將給予其較低的評級。
(3)行業地位與競爭優勢分析
企業在行業中的相對競爭力是決定企業成敗的關鍵。企業在行業中的相對競爭優勢取決於企業戰略、經營管理水平及技術創新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本基金認為,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企業具有以下一項或多項特點:
1)已建立起市場化經營機制、決策效率高、對市場變化反應靈敏並內控有力;
2)具有與行業競爭結構相適應的、清晰的競爭戰略;
3)主營業務突出且穩定;
4)在行業內擁有成本優勢、規模優勢、品牌優勢、特許經營權或其它特定優勢;
5)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
本基金認為,具有上述特點的企業,能夠在行業內保持持續的競爭優勢,並給投資者帶來良好回報,從而是本基金重點投資的對象。
(4)財務分析
從資產流動性、經營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分析公司的財務狀況及變化趨勢,考察企業持續發展能力,並力圖通過公司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關聯關係,剔除存在重大陷阱或財務危機的公司。本基金重點關注那些財務穩健、盈利能力強、經營效率高尤其是權益資本回報率高、風險管理能力強的企業。
(5)投資吸引力評估
本基金將採用市盈率、市淨率、市現率、市銷率等相對估值指標,淨資產收益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盈利指標、增長性指標以及其他指標對公司進行多方面的綜合評估。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本基金的重點備選投資對象。對每一隻備選投資股票,採用現金流折現模型(DCF模型、DDM模型等)等方法評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內在價值,同時結合股票的市場價格,選擇安全邊際高、最具有投資吸引力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
(6)組合構建及最佳化
基於基金組合中單個證券的預期收益及風險特性,對組合進行最佳化,在合理風險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時監控組合中證券的估值水平,在證券價格明顯高於其內在合理價值時適時賣出證券。
3、其它投資策略
由於流動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資的需要,本基金將進行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固定收益類證券以及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債券投資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主要服務於流動性管理,著力於短期投資。
本基金還將在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基於謹慎原則利用權證以及其它金融工具進行套利交易或風險管理,為基金收益提供增加價值。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
收益分配原則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至多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可供分配利潤的50%;
5、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