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農兵代表大會是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紅色政權的政治制度。工農兵代表大會由工農兵民眾選舉產生。鄉工農兵代表大會由居民直接選舉,區以上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是間接的逐級選舉。各級工農兵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同級政府,並監督其工作。工農兵代表大會既是議事機構,也是行政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和議行合一原則。全國工農兵代表大會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最高政權機關。負責制定、修改憲法和法律,決定全國性的方針政策,聽取並討論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報告,改選中央執行委員會。代表大會每隔二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召開,必要時中央執行委員會可以召開臨時代表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