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農兵代表大會制是中國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建立起來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實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據地工農民主政權的組織形式。它具有以下特點:(1)保證千百萬工農大眾參加國家的民主管理,保證無產階級政黨在政權中的領導權。(2)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一方面實行廣泛的民主,各級政府必須對工農兵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由人民選舉代表組成國家權力機關,統一領導國家事務,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另一方面又實行高度集中,以便把民眾意見集中起來進行領導。(3)以議行合一為原則,工農兵代表大會不僅是權力機關,而且也是執行機關,從而保證了廣大工農兵擁有充分的權力,既可以反映討論,又可以直接實行和貫徹工農兵民眾的意志。這些特點,體現了工農民主政權的階級本質,為以後的革命政權的建設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確立與完善,積累了豐富的經驗。